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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新路桥: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1-10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临 2018-3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1 月 9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

月 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 月 8 日 15:00 至 1 月 9 日 15:00。

    (3)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高新街 217 号盈科广场 A 座 北新

路桥公司 17 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汪伟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临 2018-3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6 人,代表股份 265,189,632

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 47.2390%。

       (2)现场投票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2 人,代表股份 265,177,432 股,

占本公司总股份的 47.236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2,200 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 0.0022%。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人

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一项议

案:

       1.《关于与专业机构合作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5,189,6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授权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专业机构合作投资的公告》具体内

容详见 2017 年 12 月 23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孙继乾、姜黎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临 2018-3


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