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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新路桥:关于新疆建融国有资本运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约收购义务豁免核准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2018-05-09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临 2018-28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疆建融国有资本运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约收购

义务豁免核准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披露了《关于控

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85),因公司控股

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工集团”)

国有股权划转将导致新疆建融国有资本运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建融资本集团”)间接拥有本公司的权益超过 30%,而触发要约收购。建融

资本集团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要约收购义务豁免的申请。

    日前,本公司接到建融资本集团的通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

政许可申请受理单》([180367]号),决定对建融资本集团提交的《要约收购义务

豁免核准(快速审批)》的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并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

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0367]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建融资本

集团提交的《新疆建融国有资本运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约收购义务豁

免核准(快速审批)》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建融资本集团就有

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临 2018-28


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反馈意见如下:“申请文件显示,本次收购后,新疆建融国有资本运营投资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建融)成为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新疆

建融主营业务不涉及施工业务,其间接控股子公司新疆昆仑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

司业务有施工承包,新疆建咨众成工程有限公司业务有公路、市政道路、桥梁工

程建筑,该两家子公司与上市公司构成同业竞争。新疆建融已就避免同业竞争、

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出具承诺。请你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

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有关要求,

完善并补充披露相关承诺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建融资本集团及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

馈意见通知书》([180367]号)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

意见回复材料。

    本次建融资本集团要约收购义务豁免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

准尚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