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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新路桥:关于新疆建融国有资本运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延期回复证监会行政许可反馈意见的公告2018-05-19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临 2018-31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疆建融国有资本运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延期回复证监会行政许可反馈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披露了《关于控

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85),因公司控股

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股权划转将导致新疆

建融国有资本运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融资本集团”)间

接拥有本公司的权益超过 30%,而触发要约收购。

    建融资本集团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要约收购义务豁免的申请。

中国证监会于 2018 年 4 月 4 日向建融资本集团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

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0367]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建融资本集团提

交的《新疆建融国有资本运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约收购义务豁免核准

(快速审批)》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要建融资本集团就有关问题作

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

面 回 复 意 见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本 公 司 2018 年 5 月 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新疆建融国有资

本运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约收购义务豁免核准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临 2018-31


理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

号:临 2018-28)。

    收到反馈意见后,建融资本集团会同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就反馈意见中

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研究和讨论,并协同中介机构着手准备反馈意见的回复工

作。由于本次反馈意见相关问题的资料还需进一步论证和补充完善,预计无法在

3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反馈意见的书面回复。为切实稳妥做好回复工

作,建融资本集团于 2018 年 5 月 18 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新疆建融国有资本

运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延期回复豁免要约收购反馈意见的申请》,

申请延期回复反馈意见,预计延期时间不超过 30 个工作日。

    本次建融资本集团要约收购义务豁免核准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

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