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北新路桥: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1-05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

的规定,作为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及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共同投资韶

关市武江市政工程 PPP 项目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本公司加快进入政

府与社会资本投资市场,进一步发挥公司整体优势,实现公司主业转型升级。此

项目采用“BOT+可行性缺口补助”模式,且业主履约能力较强,投资本项目在经

济效益上可行。

    该事项操作过程规范,遵守了自愿平等、诚实可信的市场经济原则,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公司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此页无正文,为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投资暨关
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马   洁                   黄 健                        罗   瑶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