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威创股份: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7-10  

						证券代码:002308          证券简称:威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9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 2 项议案,其中:第 1、2 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
需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2018年7月9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7月9日上
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7月
8日下午15:00至7月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珠路233号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1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正宇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由董事
陈宇先生主持会议。
    6、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2018年6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11人,
代表股份302,947,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778%。其中:参加表
决的中小投资者共计10人,代表股份678,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5%。
    (1)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人,代表股份302,273,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039%。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
的股东共计9人,代表股份673,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0%。
    2、公司部分董事及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
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
如下议案: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
    1.1 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 302,94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
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9982%;反对 5,5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18%;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参与表决的单独计票结果为:同意 673,100 股,占参与投
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95%;反对 5,500 股,占参与投
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05%;弃权 0 股。


                                   2
    1.2 回购股份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302,94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
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9982%;反对 5,5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18%;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参与表决的单独计票结果为:同意 673,100 股,占参与投
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95%;反对 5,500 股,占参与投
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05%;弃权 0 股。
     1.3 回购股份的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 302,94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
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9982%;反对 5,5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18%;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参与表决的单独计票结果为:同意 673,100 股,占参与投
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95%;反对 5,500 股,占参与投
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05%;弃权 0 股。
     1.4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表决结果:同意 302,94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
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9982%;反对 5,5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18%;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参与表决的单独计票结果为:同意 673,100 股,占参与投
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95%;反对 5,500 股,占参与投
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05%;弃权 0 股。
     1.5 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表决结果:同意 302,94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
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9982%;反对 5,5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18%;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参与表决的单独计票结果为:同意 673,100 股,占参与投
                                   3
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95%;反对 5,500 股,占参与投
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05%;弃权 0 股。
       1.6 回购股份的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 302,94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
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9982%;反对 5,5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18%;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参与表决的单独计票结果为:同意 673,100 股,占参与投
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95%;反对 5,500 股,占参与投
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05%;弃权 0 股。
       1.7 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 302,94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
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9982%;反对 5,5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18%;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参与表决的单独计票结果为:同意 673,100 股,占参与投
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95%;反对 5,500 股,占参与投
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05%;弃权 0 股。
    本议案的各项子议案均获得所有参与表决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2,94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
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9982%;反对 5,5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18%;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参与表决的单独计票结果为:同意 673,100 股,占参与投
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95%;反对 5,500 股,占参与投
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05%;弃权 0 股。
    本议案获得所有参与表决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4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王学琛律师和梁深律师现场
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
则》、《深交所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威创股份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9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