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8 证券简称:威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9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 2 项议案,其中:第 1、2 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 需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2018年7月9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7月9日上 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7月 8日下午15:00至7月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珠路233号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1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正宇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由董事 陈宇先生主持会议。 6、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2018年6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11人, 代表股份302,947,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778%。其中:参加表 决的中小投资者共计10人,代表股份678,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5%。 (1)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人,代表股份302,273,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039%。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 的股东共计9人,代表股份673,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0%。 2、公司部分董事及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 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 如下议案: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 1.1 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 302,94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 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9982%;反对 5,5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18%;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参与表决的单独计票结果为:同意 673,100 股,占参与投 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95%;反对 5,500 股,占参与投 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05%;弃权 0 股。 2 1.2 回购股份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302,94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 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9982%;反对 5,5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18%;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参与表决的单独计票结果为:同意 673,100 股,占参与投 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95%;反对 5,500 股,占参与投 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05%;弃权 0 股。 1.3 回购股份的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 302,94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 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9982%;反对 5,5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18%;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参与表决的单独计票结果为:同意 673,100 股,占参与投 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95%;反对 5,500 股,占参与投 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05%;弃权 0 股。 1.4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表决结果:同意 302,94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 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9982%;反对 5,5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18%;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参与表决的单独计票结果为:同意 673,100 股,占参与投 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95%;反对 5,500 股,占参与投 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05%;弃权 0 股。 1.5 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表决结果:同意 302,94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 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9982%;反对 5,5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18%;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参与表决的单独计票结果为:同意 673,100 股,占参与投 3 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95%;反对 5,500 股,占参与投 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05%;弃权 0 股。 1.6 回购股份的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 302,94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 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9982%;反对 5,5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18%;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参与表决的单独计票结果为:同意 673,100 股,占参与投 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95%;反对 5,500 股,占参与投 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05%;弃权 0 股。 1.7 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 302,94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 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9982%;反对 5,5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18%;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参与表决的单独计票结果为:同意 673,100 股,占参与投 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95%;反对 5,500 股,占参与投 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05%;弃权 0 股。 本议案的各项子议案均获得所有参与表决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2,94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 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9982%;反对 5,5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18%;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参与表决的单独计票结果为:同意 673,100 股,占参与投 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95%;反对 5,500 股,占参与投 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05%;弃权 0 股。 本议案获得所有参与表决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4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王学琛律师和梁深律师现场 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 则》、《深交所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威创股份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9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