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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威创股份:关于转让北京可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2019-12-31  

						 证券代码:002308            证券简称:威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1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北京可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召开了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北京可儿教育科技有限公

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刘可夫、回声转让北京可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可儿教育”)的 70%股权,交易对价为 30,338.20 万元人民币。授权公
司管理层签署《关于北京可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以下简称“《股
权转让协议》”)及相关协议文件,并办理股权转让相关手续。具体详见公司已披
露的《关于转让北京可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3)

和《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78)。
       为利于公司加快回收股权转让款,维护上市公司权益,根据 2019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公司与刘可夫、回声协商,对《股权转让协议》中关于股
权转让款支付方式的部分条款作优化调整与细化补充,并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
双方正式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调整与补充的部分条款如下:
 协议双方:甲方(转让方):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受让方):刘可夫、回声

                   调整前                                  调整后

支付方式:                                支付方式:

1、协议生效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    1、协议生效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

向甲方支付第一笔股权转让款为 2,000 万     向甲方支付第一笔股权转让款为 2,000 万

元;                                      元;

2、第二笔股权转让款合计为 6,218 万元,    2、第二笔股权转让款合计为 6,218 万元,

乙方应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支付给甲方。 乙方应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给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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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第三笔股权转让款合计为 7,550 万元,     3、第三笔股权转让款合计为 7,550 万元,

乙方应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以双方另   乙方应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分笔支付

行约定的时间、金额、支付方式分笔支付给     给甲方。其中:(1)2020 年 12 月 31 日之

甲方。就第三笔股权转让款,乙方将以其或 前支付 3,600 万元;(2)2021 年 12 月 31

第三方资产的所有权和/或使用权(以下简      日之前支付 1,550 万元;(3)2022 年 12 月

称“担保物/权利”)作为担保。具体担保的 31 日之前支付 2,400 万元。就第三笔股权

内容、担保物/权利的范围,以甲、乙双方      转让款,乙方将以其或第三方资产的所有权

及第三方另行签署的约定为准。如乙方在到     和/或使用权(以下简称“担保物/权利”)

期日前无法支付全部第三笔股权转让款,甲     作为担保。具体担保的内容、担保物/权利

方有权选择以担保物/权利作价折抵未支付      的范围,以甲、乙双方及第三方另行签署的

的股权转让款,或处置(自行或要求乙方均     约定为准。如乙方在到期日前无法支付全部

可)担保物/权利后以处置所得优先受偿,      第三笔股权转让款,甲方有权选择以担保物

或要求乙方继续支付。                       /权利作价折抵未支付的股权转让款,或处

4、第四笔股权转让款合计为 145,702,000      置(自行或要求乙方均可)担保物/权利后

元,由乙方于协议签署后可分笔支付给甲 以处置所得优先受偿,或要求乙方继续支

方 ,但 每 年 度应 支 付金 额 不少 于       付。

20,814,571.40 元。第四笔股权转让款首期     4、第四笔股权转让款合计为 145,702,000

款支付时间不迟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以   元,由乙方于协议签署后可分笔支付给甲

下简称为“第四笔首期款支付日”),后续每   方,具体支付进度如下:其中第一次付款应

年支付时间应不晚于第四笔首期款支付日 不 迟 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前 支 付

起以后每满一年对应的日期。除协议另有约     35,140,400 元;第二次付款应不迟于 2021

定外,第四笔股权转让款全部款项支付完成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 15,140,400 元;第三

时间不应迟于 2026 年 12 月 31 日。         次付款应不迟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

                                           37,140,400 元,第四次付款应不迟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 29,140,400 元;最后

                                           一笔付款应不迟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支

                                           付 29,140,400 元。

    除上述条款在原协议约定原则范围内进行优化和细化补充外,《股权转让协
议》核心条款未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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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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