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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利集团: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9-12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17-107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议案1属于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9月11日(星期一)下午14点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9 月 10 日~2017 年 9 月 1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1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9 月 10 日 15:00 至 9 月 11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熟东南经济开发区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柏兴先生
    6、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cninfo.com.cn)刊登了《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
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17-102)。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

                                     1
法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3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51,155,587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9.1570%。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50,876,538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9.1135%。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279,049 股,
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0.0435%。
(二)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869,849股,
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1356%。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柏兴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会议,部分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了以下
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方式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51,155,587票。同意票为251,155,587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票为0票,占0.0000%;弃权票为0票,占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陈洋律师、王梦莹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


                                    2
临时股东大会,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
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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