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中利集团:关于拟申请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2017-12-09  

						证券代码: 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17-125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资金成本,满足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拓展资金需要,公司拟申请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4亿元(含4亿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本次拟申请发行事项已经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2017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
容如下:


    一、本次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方案
    1、发行品种: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中期票据、扶贫票
据、长期含权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
    2、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
    3、发行期限: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5 年。
    4、发行利率:根据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时的市场情况,通过集中簿记建档、
集中配售方式最终确定。
    5、发行日期: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
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
    6、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
除外)。
    7、发行方式:采用承销机构余额包销方式。
    8、募集资金用途:本次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包括但
不限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银行借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生产
经营活动。
    9、决议有效期限:本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
至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结束时为止。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债务融
资工具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处理与上述事
项有关的事宜,具体包括:
    1、在可发行的额度范围内,决定公司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品种,包
括但不限中期票据、扶贫票据、长期含权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和非公开定向债
务融资工具等;
    2、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及发行时市场情况,
确定每次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条款和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
定每次实际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金额、利率、期限、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发行
方式、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发行配售安排等;
    3、根据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实际需要,委任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主
承销商、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并谈判、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以及
签署与每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法律文件,并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部门办理每次
债务融资工具的申请、注册或备案等所有必要手续;
    4、办理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且上述未提及到的其他事项;
    5、在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或登记后,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
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适时完成有关发行;
    本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