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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利集团: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2-10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18-023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议案 5、7 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表
决单独计票;议案 2、3、6 属于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2月9日(星期五)下午14点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2 月 8 日~2018 年 2 月 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2 月 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2 月 8 日 15:00 至 2 月 9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熟东南经济开发区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柏兴先生
    6、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18年1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cninfo.com.cn)刊登了《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18-01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

                                     1
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
法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4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94,943,687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3.7480%。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94,664,638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3.7161%。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279,049 股,
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0.0319%。
(二)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832,949股,
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0953%。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柏兴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会议,部分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了以下
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腾晖光伏开展2018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
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方式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94,943,687票。同意票为294,943,687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票为0票,占0.0000%;弃权票为0票,占0.0000%。
    本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2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方式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94,943,687票。同意票为294,110,738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7176%;反对票为832,949票,占0.2824%;弃权票为0票,占
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腾晖光伏及其各级子公司采购项目提供担
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方式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94,943,687票。同意票为294,110,738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7176%;反对票为832,949票,占0.2824%;弃权票为0票,占
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方式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94,943,687票。同意票为294,943,687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票为0票,占0.0000%;弃权票为0票,占0.0000%。
    本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光纤预制棒及光纤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
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方式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94,943,687票。同意票为294,943,687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票为0票,占0.0000%;弃权票为0票,占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832,9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3
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方式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94,943,687票。同意票为294,943,687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票为0票,占0.0000%;弃权票为0票,占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陈波瀚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方式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94,943,687票。同意票为294,943,687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票为0票,占0.0000%;弃权票为0票,占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832,9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陈洋律师、王梦莹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
临时股东大会,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
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4
   2.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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