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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利集团: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2018-07-14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18-096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对新能源资产的并购
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中利集团,证券代码:
002309)自2018年2月5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8年2月3日、2018年2月10日分
别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及《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8-020、2018-024)。经公司及有关各方论证,公司初步确认本
次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
自2018年2月26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并于2018年2月23日披
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25)。由于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事项各项工作尚未完成,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并获得批准,公
司股票自2018年3月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于2018年3月3日、3月10日、3月17
日、3月24日和3月31日分别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
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2)和《关于重大资产
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37、2018-040、2018-044和2018-046)。
    公司于2018年4月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
准,公司股票自2018年4月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于4月4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48)。
    公司于2018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并于4月14日在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3),并分别于2018年4月21日、4月28日发布了《关
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69和2018-072)。公司于
2018年5月3日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继续停牌事项,并向深
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5月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间不超
过3个月,累计停牌时间自停牌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公司于2018年5月4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8-074),并分别于2018年5月11日、5月18日、5月25日、6
月1日、6月5日、6月12日、6月20日、6月27日、6月30日和7月7日发布了《关于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79、2018-080、2018-081、
2018-082、2018-084、2018-085、2018-088、2018-090、2018-094和2018-095)。
    公司于停牌期间为锁定交易机会,深化双方的战略合作,公司一方面积极推
进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磋商和尽职调查,另一方面经董事会审议,于2018年2月8
日向重组标的增资3亿元,并于4月4日和5月5日分别收购西藏浩泽商贸有限公司
持有的合计5.5亿元重组标的股权,累计取得重组标的8.29%股权,并约定排他安
排,成为重组标的重要战略股东。公司与重组标的的战略合作已经取得实质性进
展。
    经公司与标的资产主要股东初步磋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初步确定为公
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重组标的剩余91.71%的股权,作价约94亿元,
对应重组标的100%股权的整体预估值约102.5亿元。公司同时拟向不超过10名符
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主要用于支付本次重组的现金
对价及重组标的扩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
相关中介机构则按计划积极有序开展相应的尽职调查等工作。鉴于该事项尚存在
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
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
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