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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利集团: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2018年受托管理事务年度报告2019-06-29  

						债券简称:17 中利 G1                              债券代码:112606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8 年受托管理事务年度报告

                                发行人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熟东南经济开发区)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层)


                             2019 年 6 月
                             重要提示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
人”)对外公布的《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
息披露文件、发行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等,由
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国际证券”)
编制。中银国际证券对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
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
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银国际证券所作的
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中
银国际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目        录

重要提示 ........................................................................................................................ II

释     义 ............................................................................................................................. 1

第一章          本期债券概况 ............................................................................................... 2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 4

第三章          发行人 2018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 5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 9

第五章          本期债券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 ......................................... 10

第六章          本期债券付息情况 ......................................................................................11

第七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12

第八章          本期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 13

第九章          负责本期债券相关事务的专人变动情况 ................................................. 14

第十章          其他事项 ..................................................................................................... 15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中利集团     指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管理办法          指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中银国际证券       指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评级机构、联合信用    指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元/万元/亿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为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报告期           指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1
                     第一章        本期债券概况


    一、发行人名称

    中文名称: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angsu Zhongli Group Co., Ltd

    二、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中银国际证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存续期的公司债
券基本情况如下:

    (一)债券名称: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二)债券简称及代码:17中利G1,112606.SZ

    (三)发行规模: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7亿元),
分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1亿元。

    (四)票面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方式,票面年利率为6.50%。票面
利率在存续期内前2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2年末,如发行人行使票面利率选
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2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在
债券存续期后1年固定不变。
    (五)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
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六)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调整
本期债券后1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
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
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2
    (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
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
本期债券或按票面利率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八)起息日:2017年10月26日

    (九)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18年至2020年每年的10月26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十)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10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十一)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

    (十二)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十三)信用等级: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
等级为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十四)挂牌转让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十五)报告期内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情况:无

    (十六)特殊条款触发及执行情况:无




                                   3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中银国际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已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
相关规定,通过查阅获取发行人相关资料、核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息等方式持
续对发行人报告期内(“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资信状况、偿债保
障措施实施情况以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履行了受托管理人职责。
    发行人于2018年4月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由于公司 2016、2017年业绩均未达到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
次、第三次的解锁条件,公司回购并注销 75 名激励对象第二次、第三次解锁所
涉及的已授予但未满足解锁条件的总计 217.20万股限制性股票。上述事项导致
发行人本年度存在减资行为,发行人已发布了《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债
权人公告》,因受托管理人未收到发行人或本期债券持有人就该减资事项召开持
有人会议的提议,故未召开持有人会议及出具临时受托管理报告。受托管理人后
续将注意持续关注发行人此类重大事项,履行受托管理责任。
    除上述事项外,在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
易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列示的重大事项,中银国际证券将在债券存续期内持续
关注发行人的资信状况。




                                   4
      第三章       发行人 2018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注册名称: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柏兴

    注册资本:8.72亿元人民币

    设立日期:2007年8月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7317618904

    住所:江苏省常熟东南经济开发区

    邮编:215542

    信息披露事务联系人:程娴

    电话:0512-52571118

    传真:0512-52572288

    电子邮箱:zhonglidm@zhongli.com

    所属行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经营范围:电线、电缆、光缆、PVC电力电缆料、电源插头、电子接插件、
电工机械设备、有色金属拉丝、通信终端设备、移动通信终端设备的生产、销售
和光纤及光纤预制棒的销售;相关产品的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
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
及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研制开发环保新材料、
通讯网络系统及器材、车辆安保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2018年度经营状况
    中利集团位于江苏省常熟市沙家浜镇,主营特种电缆业务,主要从事以“阻
燃耐火软电缆”为主的特种电缆的研发、生产和销售。90年代初,公司发明了国
内特种电缆中第一根阻燃耐火软电缆,经过25年的不懈发展,公司在特种电缆领
域已经成为行业领跑者。除线缆行业外,公司还致力于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与

                                     5
  销售,同样是行业内的领军企业。
       2018年,公司业务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2017 年
  分行业                                  收入占比                                收入占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                                 比(%)
  通信行业      269,214.98   237,273.98   16.10%      281,717.63     217,522.24   14.51%
  其他行业      335,515.88   283,335.79   20.06%      372,064.73     325,520.61   19.16%
  光伏行业      879,886.00   697,388.00   52.60%     1,112,189.32    908,838.82   57.29%
特种通讯设备    158,329.19   121,629.93     9.47%     146,870.34     146,777.51     7.56%
  光棒光纤       29,683.62    18,586.13     1.77%      28,653.76      14,347.60     1.48%

       2018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实现营业收入167.26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13.85%。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2.88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94.25%。

       定增募投项目(即光棒三期项目)600吨光棒厂房和配套设施基建已接近尾
  声,后续将着手厂房内部装修与设备安装调试工作,预计2019年三季度末正式投
  产。

       光伏电池片与组件在国内外市场占有率均有提升,订单量增加,由于受融资
  环境的影响,在增量融资规模受到压缩后,只能选择性接单。其销售数量较去年
  同期下降5%,销售金额较去年同期下降13%,毛利率较去年同期却提升9.3%。
  另外由于受光伏扶贫326政策影响,扶贫光伏电站开工数量490MW比预期下降
  51%,确认EPC收入478MW。

       军工电子业务抓住机遇,持续强劲发展。报告期内实现销售15.83亿元,实
  现净利润1.8亿元。同时积极推动与国防科技大学、中国电科研究所的技术合作,
  推进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为后续业务的拓展进行前期准备。

         三、发行人2018年度财务状况
       根据发行人2018年审计报告,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发行人资产总计为
  2,557,999.39万元,负债合计为1,663,248.2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为861,869.69万元。2018年,发行人实现营业总收入1,672,629.66万元,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8,796.03万元。

       (一)发行人2018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6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2,557,999.39          3,182,947.60
        流动资产                   1,930,872.15          2,622,128.05
      非流动资产                    627,127.24            560,819.55
        负债合计                   1,663,248.25          2,256,804.63
        流动负债                   1,438,305.51          1,744,685.75
      非流动负债                    224,942.73            512,118.88
    所有者权益合计                  894,751.15            926,142.97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861,869.69            898,770.15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度/末              2017 年度/末
      营业总收入                1,672,629.66              1,941,495.78
      营业总成本                1,695,539.96              1,917,237.87
      营业利润                   -18,389.29                 42,636.11
      利润总额                   -19,682.01                 40,514.10
        净利润                   -20,753.54                 38,402.34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8,796.03                30,553.74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2,404.10            -59,152.5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8,929.81            -27,525.8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70,153.26            482,478.7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42,444.50            392,145.02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7,088.46            579,532.96

 (二)发行人2017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资产负债率                  65.02%             70.91%
              流动比率                   1.34                 1.5
              速动比率                   0.94                1.09
        利息保障倍数(倍)               0.76                1.48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倍)            1.31                1.95
            贷款偿还率                 100.00%              100%
            利息偿付率                 100.00%              100%
计算公式:
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7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4、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5、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6、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7、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8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专项账户运作
                                情况


    一、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本次债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542号”文核准面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7亿元)的公司债券,采取分
期发行的方式,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1亿元。
    2017年10月26日,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了2017
年第一期绿色公司债券,发行规模1亿元。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本期债券已全
部发行完毕,以上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已全部划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债券核准的募集资金用途为偿还绿色项目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期债
券1亿元中,2609.96万元用于置换发行人绿色项目“年产400吨光纤预制棒及1300
万芯公里光纤拉丝生产”项目前期借款,剩余部分用于补充配套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发行人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
户名称为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及偿债资金专户),账号为
37100188000166123。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程序均按照与受托管
理人、存放募集资金的监管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及偿债资金监管协议》执行,
募集资金使用与募集说明书相关承诺一致,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发行人的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均正常运作。




                                   9
     第五章      本期债券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执行
                               情况


    一、本次债券增信机制变更及执行情况
    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无信用增进安排。

    二、本次债券的偿债保障措施变更及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变更。
    为了充分、有效的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已为本次债券的按时、足
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安排偿债资金、制定
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做好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和严
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付息、兑付的保障措施。报告期
内,公司债券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均与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承诺一致。




                                  10
                  第六章         本期债券付息情况


    一、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条款

    (一)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
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二)起息日:2017年10月26日

    (三)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18年至2020年每年的10月26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
计利息)。

    (四)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10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五)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

    二、发行人偿付应付本息情况
    根据本期债券本息偿还条款的规定,发行人已于2018年10月26日支付上一年
度利息,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不存在未按时付息的情况。




                                   11
       第七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须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2
                第八章            本期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一、债券初始评级情况
     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2017年10月11日出具的《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联合【2017】
1599号),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评级
展望为稳定。该级别反映了中利集团对本次债券的偿还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
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二、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在本次(期)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在每年江苏中利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公告后的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次(期)
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将通过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http://www.szse.cn ) 和 联 合 信 用 评 级 有 限 公 司 网 站
(www.lianhecreditrating.com.cn)予以公布,请投资者密切关注。

     根据联合评级于2018年6月4日出具的《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18]645号),
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

     根 据 联 合 信 用 评 级 于 2019 年 6 月 17 日 出 具 的 《 跟 踪 评 级 报 告 》( 联 合
[2019]1071号),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
券信用等级为AA。




                                            13
  第九章       负责本期债券相关事务的专人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指定的代表发行人负责本期债券事务的专人未发生变动。
    报告期内,发行人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债券受托管理人、资信评级机构未
发生变更。




                                  14
                                           第十章           其他事项


                    一、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
                                                                                                               是否
                                                                                                        是否
                                            担保额度(万         实际担保金额                    担保          为关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类型             已经
                                                元)               (万元)                        期          联方
                                                                                                        履行
                                                                                                               担保
                                                                                                        完毕
                                                                                                 十四
中利腾晖(嘉峪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75,000.00            47,600.00     连带责任保证           否     否
                                                                                                 年
      海南州明晖新能源有限公司                34,596.88           30,780.00      连带责任保证    五年   否     否
      泗水新晖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11,899.35            9,168.68      连带责任保证    九年   否     否
     宁夏中利牧晖新能源有限公司               60,961.50           44,650.00      连带责任保证    十年   否     否
 Aslanbey Ltd. ti.、Sultandere Ltd.ti.、                                                         十二
                                              34,590.53           39,697.89      连带责任保证           否     否
Avdan Ltd.ti、ROSE A..、Sarlar Ltd.ti                                                            年

                 合计                         217,048.26          171,896.57




                   二、重大诉讼、仲裁或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事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没有正在进行的或未决的会对发行人的财务
              状况和运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情
              况及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为王柏兴,未发生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柏兴,未发生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化情况如下:
                   姓名          担任的职务               类型              日期              原因
                                                                       2018 年 02 月 09
                  詹祖根             董事                 离任                            退休辞职
                                                                              日


                                                           15
                                               2018 年 01 月 24
   胡常青        财务总监        解聘                               工作变动
                                                      日
                                               2019 年 01 月 10
   陈波瀚         总经理         任免                               工作变动
                                                      日



    姓名          担任的职务            类型                  任职日期
  王伟峰            总经理              现任              2019 年 1 月 10 日
  吴宏图          财务总监              现任              2018 年 1 月 24 日



    王伟峰:男,1980年0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加拿大约克大学
毕业,上海交通大学MBA,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苏州科宝光电科技有
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深圳市中利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常州船用电缆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中利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总经理、江苏腾晖电力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
经理、江苏中利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常州船用电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江苏腾晖电力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中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苏州腾晖光伏
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利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利环保(重庆)有限公司
董事。

    吴宏图:男,1977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中
级会计师职称。曾任江苏中利电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成本会计、江苏中翼汽车新
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主管、深圳市中利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广东中德电缆
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广东中德电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广东中德电缆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等。现任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财务总监。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调查的情况,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

    四、其他重大事项

    2018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 255.80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89.48 亿元,2018 年全年营业收入 167.26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
-20,753.54 万元。经核查,公司 2018 年度亏损主要因素为:公司 2018 年投资持
有深圳市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8.29%股权,投资时其估值为 102.5 亿元。根据
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8 日出具的沪众评报字(2019)第 0155
号评估报告:经采用收益法评估,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深圳市
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估值为 71.864576 亿元。公司根据会计事务所要求,遵从
谨慎性原则重新评估计提资产减值 2.55 亿元,从而造成公司 2018 年业绩出现非
经营性亏损。同时,由于受光伏行业新政及贫困县光伏扶贫项目不允许贷款等政
策变化的影响,导致公司商业电站及扶贫项目的应收款回收不能按期履行,致使
公司计提坏帐准备金大幅增加造成当年财报亏损。经与发行人沟通,发行人 2019
年一季度净利润为-8631.85 万是由于天气原因,扶贫电站未能开工,未能进行收
入确认所致。除上述披露的重大事项外,发行人没有其它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
项。受托管理人将持续关注发行人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履行受托管理责任,关
注发行人偿债资金安排,督促发行人履行还本付息义务。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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