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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利集团:关于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2019-10-15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19-087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利集团”)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问询函(中小板半年报问询函【2019】第 61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就相关问题做出说明。收到问询函后,公
     司及时组织人员对问询函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及落实,现将回复的
     内容公告如下:



         1、报告期内,你公司光伏行业实现营业收入 24.18 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
     42.16%。请结合最近三年行业环境、产业政策变化情况、经营模式、同行业可
     比公司情况等说明你公司光伏行业营业收入持续下滑的原因。

         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光伏行业营业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光伏产品分类       2019 年 1-6 月 占营业收入比重   2018 年 1-6 月 占营业收入比重   增减比例
  组件及电池片         160,501.49          27.99%      230,425.17          31.23%    -30.35%
    光伏电站             9,622.53           1.68%       15,697.88           2.13%    -38.70%
    扶贫电站            38,017.08           6.63%      125,186.63          16.96%    -69.63%
    光伏发电            20,812.28           3.63%       19,172.59           2.60%      8.55%
电站运营维护及其他       3,217.92           0.56%        2,440.20           0.33%     31.87%
      其他               9,628.61           1.67%        1,885.95           0.26%    410.54%
      合计             241,799.91          42.16%      394,808.42          53.50%    -38.76%

         由上表可知,公司上半年光伏行业营业收入的下滑主要是由于组件及电池片、
     光伏电站和扶贫电站业务收入的下滑导致的,上述业务收入下滑主要原因为行业

                                             1
环境和产业政策变化以及公司经营模式的调整。

       (1)最近三年行业环境、产业政策变化情况和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行业环境方面,光伏产业作为一个国家新能源战略产业,具有巨大的经济、
环境效益,未来市场规模持续增长趋势不变。根据彭博新能源财经(BNEF)统计,

全球光伏发电新增装机容量从 2008 年的 5.95GW 迅速增长到 2018 年的 106GW;
根据 IHS Markit 预测,2019 年全球新增光伏装机量预计可达 123GW。中国是全
球光伏装机量龙头,截至 2018 年末,中国光伏累计装机容量已近 180GW,约占
全球光伏累计装机总容量的 34%。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和国际
能源署联合发布的《中国可再生能源展望 2018》,自 2020 年起的未来十年,每

年新增光伏装机容量预计约保持在 80-160 GW,中国将迎来光伏行业的大规模建
设高峰。


                         中国新增光伏装机规模情况及预测

 140     单位:GW                        中国      全球
 120
 100
  80
  60
  40
  20
   0




资料来源:BNEF、兴业证券经济与金融研究院整理


       在光伏电站装机规模持续上升的同时,光伏产业技术及制造工艺不断提升,

产品单瓦成本下降也使得电池组件价格处于下降通道。




                                               2
                          中国区组件市场价变化趋势(元/W)
 3.00

                2.73       2.77

 2.50                      2.53       2.48

                                                            2.25       2.20       2.20
                                      2.12       2.10       2.15       2.10
 2.00
                                                 1.87       1.86                             1.84
                                                                       1.73       1.71       1.70

 1.50
          2017Q4       2018Q1     2018Q2     2018Q3     2018Q4     2019Q1     2019Q2     2019Q3
           275W多晶组件(RMB)        300W单晶PERC组件(RMB)         310W单晶PERC组件(RMB)




资料来源:根据 PV Infolink 整理


     产业政策方面,国家对于规范光伏行业发展,去补贴、实施竞价上网,推进
平价上网的决心不变。

     2018 年 3 月,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下发《关于印发〈光伏扶贫电站
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8]29 号),通知指出:在建设模式方面,
明确以村级电站为主要建设模式;在建设资金方面,要求由各地政府出资建设,

不得负债建设,企业不得投资入股、不得向银行借款。

        2018 年 5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 2018 年
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8]823 号),要求加快光伏发电补贴退

坡,降低补贴强度,新投运的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统一降低 0.05 元,
新投运的、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电量度
电补贴标准降低 0.05 元。在国家未下发文件启动普通电站建设工作前,各地不
得以任何形式安排需国家补贴的普通电站建设。

     2019 年 5 月 30 日,国家能源局正式公布《关于 2019 年风电、光伏发电项

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实行分类管理,需要国家补贴的项目原则上都采
取竞争配置,优先建设补贴强度低、退坡力度大的项目。上述通知要求,风电、
光伏发电项目分为不需要国家补贴和需要国家补贴两类,在组织电网企业论证并

落实平价上网项目的电力送出和消纳条件基础上,优先推进平价上网项目建设,


                                                 3
再开展需国家补贴的项目的竞争配置工作。这个被誉为史上最具市场化导向政策
的出炉,预示着风电光伏步入竞价时代。

     受行业环境和产业政策的影响,光伏行业上市公司近三年的经营情况(与光

伏有关业务的营业收入)均有所波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光伏业务营业收入
证券代码     公司名称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601012.SH    隆基股份                未披露          2,198,761.49         1,636,228.45
002129.SZ    中环股份            727,422.05          1,242,714.70           878,844.14
002506.SZ    协鑫集成            508,884.94          1,119,113.65         1,444,707.74
600438.SH    通威股份                未披露          1,020,004.54           938,171.70
300118.SZ    东方日升            565,590.65            916,609.71         1,055,140.73
002309.SZ    中利集团            241,799.91            879,886.00         1,112,189.32
000591.SZ     太阳能             203,541.87            501,345.05           517,431.23
600537.SH    亿晶光电                未披露            351,154.20           411,218.99
002218.SZ    拓日新能             44,256.53            111,665.00           150,853.79
300317.SZ    珈玮新能             15,215.72             86,793.60           240,524.29
300111.SZ     向日葵              24,951.17             59,062.09           148,473.35
603105.SH    芯能科技                未披露             38,194.58            91,571.76

资料来源: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整理


     由上表可知,除了光伏行业龙头外(隆基股份、中环股份、通威股份等企业
涉及光伏行业多个产业链,并依靠市场融资不断加大光伏产业投资,其对于光伏
环境和产业政策变化的敏感性较小),其他处于非头部的光伏企业近三年的经营

业绩均有所下滑。

     (2)公司经营模式的调整

     随着集中式商业电站的标杆上网电价逐步退坡,加之国内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融资成本上升,光伏电站毛利空间逐步压缩,公司从 2017 年开始就逐步降低境
内商业电站开发建设的投入。另外,光伏扶贫作为国务院扶贫办大力推广的五大
精准产业扶贫之一,其“分布式上网”、“20 年电费精准扶贫”及“光伏与现代

化农业互补”的特点贴合了国家多项产业政策。作为制造端唯一的国标《精准扶
贫村级光伏电站技术导则(GB/T 36115-2018)》的起草单位,公司在 2017 年起
就把光伏扶贫作为光伏板块的重点核心业务。2017 年及 2018 年这两年公司的扶

                                              4
贫业务保持在 480MW 左右的规模。

    2018 年,公司延续光伏业务转型战略,将光伏电站业务从传统商业电站建

设转让的业务模式转变为以光伏扶贫电站开发建设为主的 EPC 总包业务模式,以
获得政策支持。

    2019 年,国内扶贫电站根据国家 2020 年脱贫计划,2019 年已进入收尾阶段,

再者根据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下发《关于印发〈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
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8]29 号)的指导方针,公司主动放弃了部分开发性价
比不高的扶贫电站 EPC 业务,导致扶贫电站收入减少。与此同时,公司主动拓展
海外市场,注重组件海外销售、海外电站项目开发与提供 EPC 管理服务。国外电

站商业模式为:以提供光伏电站项目开发与 EPC 管理服务为主,在项目开发完成
具备 RTB 可开工条件时,出售项目公司股权;并向新业主方引进 EPC 承包商,出
售腾晖自产组件等材料,同时向业主提供项目管理服务,从而实现销售及管理服
务的收入。

    (3)公司光伏行业营业收入持续下滑的原因

    2019 年上半年,公司光伏行业营业收入下滑主要在于光伏组件及电池、商

业电站、扶贫电站营业收入的下降。

   ① 组件销售业务:由于受融资环境的影响,公司未进行新增产能的投资,
而是对现有产能进行 PERC 工艺的技改项目,影响了 2019 年二季度的产量和销量。

2019 年 1-6 月,公司光伏电池片与组件的销售数量 788 MW,较去年同期下降 19%。
同时,受到 2018 年“531 光伏新政”的影响,以及光伏制造技术水平的提升,
电池、组件价格相比于去年同期有所下滑。整体来看,2019 年上半年公司光伏
组件及电池片的销售金额较上年同期下降 30.35%。

   ② 光伏电站业务:随着集中式商业电站的标杆上网电价逐步退坡,加之国

内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毛利空间也逐步压缩,公司从 2017 年开始就逐步降低境
内商业电站开发建设的投入。

   ③ 扶贫电站业务:受光伏扶贫 326 政策影响,扶贫光伏电站开发减少,2019

年 1-6 月 EPC 结算数量 70.69MW,较上年同期下降 67%,确认 EPC 销售收入较去


                                    5
年同期减少 69.63%。国内扶贫电站根据国家 2020 年脱贫计划,2019 年已进入收
尾阶段,这也是导致扶贫电站收入减少原因之一。



    2、报告期内,你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94 亿元,较上年同
期增长 221.07%;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103.25 亿元,较期初下降 5.95%。请结合
你公司销售模式、信用政策的变化情况及与上年同期的差异,具体分析说明你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长、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下降的原因及
合理性。

    回复:

    (1)公司销售模式、信用政策的变化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为线缆业务、光伏业务及特种通讯设备业务。

    1)线缆业务销售模式

    公司线缆业务采取自主销售模式,通过在全国建立 6 个大区营销中心和在

31 个省、市、自治区设立办事处,配备专业的营销人员负责区域的市场开发、
产品销售和售后服务。公司与通信运营商、通信设备制造商以及其他线缆需求方
签订销售协议,确定各类规格线缆的销售价格,将线缆销售给下游客户,公司根
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相关会计准则规定,确认销售收入。

    2)光伏业务销售模式

    ①光伏电池片及组件

    公司与国内外电池组件和电池片需求方签订销售协议,确定各类规格光伏组
件、电池片的销售价格,将自产的光伏组件、电池片销售给下游客户,公司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相关会计准则规定,确认销售收入。

    ②光伏电站业务

    对于商业电站业务,公司负责光伏电站项目选址、项目备案,并对每一个电

站项目设立或收购一家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成立后,公司主要作为工程总承包方
负责其电站项目的设计、设备采购和工程施工等工作。在光伏电站建设期及建成


                                   6
后,公司与有意向的买方进行沟通,择机出售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股权转让前,
公司对项目公司提供的电站工程承包业务在个别报表层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5 号--建造合同》等相关会计准则规定,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工程施工收入、

工程施工毛利以及对项目公司的应收款项,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将上述建造合同收
入、毛利予以抵销。

       对于扶贫电站业务,公司与贫困县政府下属企业确定项目可行性之后,签署

EPC 合同,负责电站项目的具体选址、设计、设备选购和工程施工。在项目建设
完成、并网发电和验收完成之后,公司将光伏电站交付业主方。公司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第 15 号--建造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定,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工程
施工收入。

       ③光伏发电及运维

       公司下属项目公司持有的光伏电站达到并网条件,与电网公司签订购售电协

议后,将生产的电力销售给电网公司,按照电网公司定期确认的并网电量与电价
确认发电收入。

       公司向电站业主方提供电站运营维护服务,根据与业主方签订的协议和提供

的劳务成本、劳务完工量,定期核对并确认劳务收入。

       3)特种通讯设备业务销售模式

       公司与需求方签订销售协议,确定产品销售价格。签订协议之后,客户向公

司支付合同交易总价 10%的定金,公司按要求采购指定种类的主要原材料,公司
需对主要原材料供应商以全额付款的方式进行采购。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相关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完成产品生产并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之后

相应确认销售收入,客户按照协议约定支付剩余货款,从原材料采购到完成产品
交付周期一般约为九个月左右。
       公司销售模式、信用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与上年同期相比未有重大差异。

       (2)2019 年 6 月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9 年 6 月           2018 年 12 月

应收账款                  1,032,494.02           1,100,881.07


                                         7
--光伏板块              770,884.70                    813,868.58

--其他板块              261,609.32                    287,012.49

    2019 年 6 月末相较 2018 年底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下降原因主要是光伏板块应

收账款减少:一方面,公司光伏业务收入下降较多,比上年同期减少 38.76%;
另一方面公司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负责应收账款跟踪、电站项目后期相关手续跟进
等,加大催款力度,应收账款余额相应减少。

    此外,解决拖欠应收账款的问题也得到政策上的支持。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发
布了《关于请提供拖欠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账款情况的函》,要求各地提供
政府部门、央企、国企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大型民营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情况,

国家工信部帮助企业进行催收,公司应收账款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

    (3)2019 年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单位:人民币元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1-6 月
量:
净利润                                      31,148,451.26                55,825,900.34
加:资产减值准备                           -86,236,191.75               144,728,443.61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
                                           221,916,697.77               211,785,251.81
性生物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                                 9,085,157.56                 6,408,110.95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9,540,239.67                 24,434,575.0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396,880.45                   127,422.42
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
                                                 3,304.81                   924,251.50
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
                                             2,222,566.62                   777,400.00
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379,028,767.76               474,788,963.15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8,209,373.99               -15,697,330.96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
                                           48,394,144.97                -43,024,435.99
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
                                              -536,946.69                -1,258,230.45
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35,539,350.61              -582,513,768.26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
                                           812,712,730.04               895,410,052.74
“-”号填列)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          -1,099,707,741.06              -1,333,135,515.18


                                      8
“-”号填列)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4,219,336.81       -160,418,909.27

    2019 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3,114.85 万元,而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 3.55 亿元,其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有::

    1)由于受制于光伏行业近年来行业环境变化的影响,公司主动调整、压缩

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投入力度,致 2019 年 1-6 月实现的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有
所下降,由此实现的毛利较 2018 年同期减少 2.45 亿元,影响(减少)2019 年
1-6 月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2.45 亿元;

    2)经营性应收及经营性应付等经营性往来的变化等因素会影响净利润与经
营性现金流量净额的一致性,公司 2019 年上半年经营性应收应付的变化较 2018
年上半年相比,增加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1.51 亿元;。

    3)降低库存,存货变现有利于经营性现金流入增加,2019 年上半年存货增
加了 1.35 亿元,而上年同期存货增加 5.82 亿元。其中 2019 年扶贫电站 EPC 业
务减少,导致存货中开发成本的增量较上年同期减少超 50%,组件库存的周转率

提高,增量较上年同期减少也超 50%。因存货余额变动的影响,增加 2019 年 1-6
月经营活动现金流 4.47 亿元。

    因上述公司营业毛利变动、经营性应收、应付及存货变动的综合影响,导致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

    综上,2019 年上半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长、应收账
款账面余额下降具有合理性。



    3、报告期内,你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为
1,809.23 万元,较 2018 年全年增加 215.67%。

    (1)请说明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的具体内容、
性质、是否存在合同依据,以及自 2018 年以来产生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
用费的原因;
    (2)请具体说明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9
    回复:

    (1)请说明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的具体内容、

性质、是否存在合同依据,以及自 2018 年以来产生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
用费的原因;

    2019 年上半年,公司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为 1,809.23 万元,主

要对供应商 A 收取资金占用费 1,806.22 万元。

    根据腾晖光伏与供应商 A 签订的《战略合作备忘录》,供应商 A 作为腾晖电

站项目支架及边框战略供应商,为公司发展提供了大量的配套供应,并积极参与
公司的项目建设。因腾晖光伏决定在 2018 年四季度对开工项目加快建设竣工,
并在全国范围抢抓第三批扶贫项目,进一步扩大扶贫电站的业务规模。公司要求
供应商 A 通过长单锁定上游原材料的方式满足电站项目的配套需求以及加快项
目建设进度。基于以上需求,为确保满足公司边框与支架的配套供应和相关项目

的建设进度,以及双方在电站项目上的全面合作,确保电站如期交付,增加了工
程保证金及材料款项的支付往来。后因供应商 A 实际控制人个人健康出现了问
题,对后期电站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的管理预期影响较大,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收回相对应的往来款,并同时积极拓展第三方合作方,保证公司相关
业务的如期开展,为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不受损害,公司对供应商 A

收取了 1,806.22 万元费用。

    2018 年公司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为 573.14 万元,其中对供应商
A 收取资金占用费 310.78 万元,情况同上所述(可参见公司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 324 号第 20 题之回复内容)。其余资金占用费主
要是向土耳其电站项目合作方收取,其具体内容请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年
报问询函【2019】第 324 号第 20 题之回复内容)

    (2)请具体说明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根据权责发生制的要求,也为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不受损害,按
期收取资金占用费,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业绩,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


                                    10
       4、报告期末,你公司预付款项余额 30.10 亿元,较期初增长 84.37%。
       (1)请补充披露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资金往来方的具体情
况,包括但不限于单位名称、预付金额、比重,并分别说明其与你公司、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
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是否存在关系;若存在,请说明具体情况;
       (2)请说明上述公司与你公司形成预付款项的具体原因,相关资金往来是
否具备商业实质;
       (3)请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其他向第三方支付预付款项而占用你公司资金

的情形。

       回复:

       (1)请补充披露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资金往来方的具体情

况,包括但不限于单位名称、预付金额、比重,并分别说明其与你公司、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
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是否存在关系;若存在,请说明具体情况;

       ①公司预付款项情况如下:
                                      预付金额
序号    期余额末前五名单位名称                    占比       预付款的原因
                                      (万元)
                                                             采购特种通讯设备的主
1       宁波鸿孜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198,440.26     65.92%
                                                             材
        江苏睿熠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2                                     7,320.44      2.43%    采购支架、组件
        司
3       苏州郎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7,136.24      2.37%    采购支架、边框
4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7,000.00      2.33%    采购原材料
5       江苏久耀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6,914.62      2.30%    采购支架、组件
合计                                 226,811.56     75.35%


       ②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上述 5 家单位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2)请说明上述公司与你公司形成预付款项的具体原因,相关资金往来是
否具备商业实质;


                                        11
    ①宁波鸿孜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特种通讯设备业务的业务模式为:签订协议之后,客户向公司支付合同

交易总价 10%的定金,公司按要求采购指定种类的主要原材料,公司需对主要原
材料供应商以全额付款的方式进行采购。公司特种通讯设备业务增长较快,相应
采购也增加较多。宁波鸿孜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为特种通讯设备业务主要原材料供
应商,公司向其采购额较大,预付款项金额较大。宁波鸿孜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和

公司的资金往来具备商业实质。

    ②江苏睿熠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苏州郎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北京首都
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苏久耀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睿熠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苏州郎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北京首都创
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苏久耀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是公司主营业务所需支架、组
件、边框等原材料的供应商,该等公司和公司按合同约定预付供货款,资金往来

具备商业实质。

    (3)请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其他向第三方支付预付款项而占用你公司资金
的情形

    公司不存在其他向第三方支付预付款项而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5、报告期末,你公司存货账面余额 44.49 亿元,其中电站开发产品账面余
额 27.75 亿元。请结合电站开发产品的具体内容、性质、商业模式、最近三年存

货周转情况等分析说明不对电站开发产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公司的商业电站以自主开发建设转让业务的模式为主。公司负责光伏电站项

目选址、项目备案,并对每一个电站项目设立或收购一家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成
立后,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腾晖光伏技术有限公司主要作为工程总承包方负责其
电站项目的设计、设备采购和工程施工等工作。在光伏电站建设期及建成后,公

司与有意向的买方进行沟通,择机出售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股权转让前,公司对
项目公司提供的电站工程承包业务在个别报表层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5 号

                                  12
--建造合同》等相关会计准则规定,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工程施工收入、工程
施工毛利以及对项目公司的应收款项,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将上述建造合同收入、
毛利予以抵销。对于已完工、实现并网发电的光伏电站项目,其对应的开发及

EPC 成本在合并报表层面的存货科目中的电站开发产品进行列支。

    最近三年,公司商业电站并网及转让情况如下:

                                                                 单位:MW
           类型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1-6 月
       新增电站存货         253.97            127.70                        2.41
       出售电站项目         373.79            162.85                        1.90

    由上表可知,受公司主动调整经营模式的影响,公司最近三年的商业电站开

发及转让规模逐年下降,目前该业务的工作重心主要已转为尽快转让存量商业电
站。

    公司按照个别计价法核算电站开发产品,按照腾晖光伏的实际施工成本计算

电站存货价值。报告期末,公司根据单个电站存货成本与按照电站的投资评估模
型计算的可变现净值的差额,判断是否计提跌价准备。若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
现净值,则按照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反之,当期不计提存
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计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计的金额应当予以恢
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半年度报告期末,公司对所有电站开发产品进行存货可变现净值的测试,经
测试,结果是无需计提跌价准备。

    综上,公司截至半年度报告期末,不对电站开发产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具备

合理性。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14 日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