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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园林: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2018-09-08  

						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18-143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
买雅安东方碧峰峡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股权,该事项存在不
确定性,为保证信息披露公平性,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
业务备忘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第 14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
股票(证券简称:东方园林,证券代码:002310)自 2018 年 5 月 25 日开市时起
开始停牌,具体详见 2018 年 5 月 25 日、2018 年 6 月 1 日、2018 年 6 月 8 日、
2018 年 6 月 15 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8-087)、《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及继续停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90、2018-094、2018 -097)。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6 月 22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具体详见 2018 年 6 月 22 日、2018 年 6 月 29 日、2018 年 7 月 6 日、2018 年 7
月 13 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延期
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2)、《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及继续停牌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8、2018-112、2018-117)。
    2018 年 7 月 19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
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继续停牌,具体详见 2018 年 7 月 20 日、2018 年 7 月 27 日、
2018 年 8 月 3 日、2018 年 8 月 10 日、2018 年 8 月 17 日、2018 年 8 月 24 日刊
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8-123)、《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及继续停牌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8-124、2018-125、2018-129、2018-131)、《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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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展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136)。
    由于公司需根据前期尽职调查结果对标的公司进行相应的规范,且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的方案仍需与交易对方协商、论证和完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工作
仍在进行,公司预计无法按原计划依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
报告书)。经公司审慎研究,公司股票于 2018 年 8 月 27 日复牌,并继续推进本
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详见 2018 年 8 月 25 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上的《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137)。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推进标的公司的分立程序,尚需与债权
人、交易对方、标的公司股东就分立及后续重组方案细节进行协商论证。同时公
司聘请的各中介机构积极开展尽职调查及审计评估工作,协助标的公司初步制定
了分立方案,正在就方案的细节问题及项目存在的其他问题进行更为详尽的商讨
和论证。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并根据《中小
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有关规定,每
10 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进展公告。
    公司与各方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尽快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编制重大资产重组
预案或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文件,及时履行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需的内外部决
策审批程序。
    本次公司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包括但不限于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尚未最终确定风险、交易前置审批风险、本次交易终止的
风险等诸多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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