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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园林: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9-08-06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股票代码:0023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何巧女、唐凯
住    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楼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楼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股份减少及表决权委托)




签署日期:二〇一九年八月五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不需要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何巧女、唐凯在北京
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
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
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
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1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第一节       释 义.........................................................................................................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东方园林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3




                                                            2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转
                     指   何巧女、唐凯
        让方

目标公司、公司、本
公司、东方园林、上   指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市公司

  朝汇鑫、受让方     指   北京朝汇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向朝汇鑫协议转让东方园林
                          134,273,101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5%),并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将 451,157,617 股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16.8%)对应的表决权无条件、不可撤销地委托给
                          朝汇鑫。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
     本报告书        指
                          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   名:何巧女
性   别:女
国   籍:中国
住     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楼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楼
通讯方式:010-59388888


姓   名:唐凯
性   别:男
国   籍:中国
住     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楼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楼
通讯方式:010-5938888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外其他
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公司股东何巧女、唐凯为夫妻关系,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股权和控制关系图(本次权益变动前):



                               4
何巧女                   唐凯               其他股东

    38.39%                  5.74%                55.87%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基于上市公司与朝阳区具有优势互补、协同
发展条件,通过结构调整和产业协同,构建朝阳区属高质量发展的生
态环保产业集团之目的。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
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
或安排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采取协议转让及表决权委托的方式。

    2019 年 8 月 2 日,何巧女女士、唐凯先生与朝汇鑫签署了《股
份转让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当事人

    转让方:何巧女、唐凯
    受让方:北京朝汇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二)转让股份的种类、数量、比例、股份性质

    何巧女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 134,273,101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
份(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 5%)转让给朝汇鑫,并将 451,157,617 股公
司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16.8%)对应的表决权无条件、不可撤销
地委托给朝汇鑫。

   (三)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转让价款本次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为本协议
签署日的前一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 5.90 元/股,转让价款共计
人民币 792,211,295.90 元(大写:柒亿玖仟贰佰贰拾壹万壹仟贰佰玖
拾伍元玖角)。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东方园林总股本 2,685,462,004 股,何巧女女
士持有的东方园林股份数量为 1,030,853,695 股,占东方园林总股本

                                7
     的 38.39%;唐凯先生持有的东方园林股份数量为 154,012,147 股,占
     东方园林总股本的 5.74%。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东方园林总股本仍为 2,685,462,004 股,
     何巧女女士持有东方园林股份数量为 896,580,594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33.39%,拥有表决权数量的股份为 445,422,977 股,占公司总股本
     16.59%;唐凯先生持有的东方园林股份数量为 154,012,147 股,占东
     方园林总股本的 5.74%,拥有表决权数量的股份为 154,012,147 股,
     占公司总股本 5.74%。

           具体情况如下:

                                      权益变动前

                                                        占总股   表决权数量      占总股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股)
                                                        本比例     (份)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030,853,695    38.39%
 何巧女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51,789,841     9.38%    1,030,853,695   38.39%
                     限售条件流通股     779,063,854     29.01%
           合计持有股份                 154,012,147     5.74%
  唐凯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3,105,037     1.23%    154,012,147     5.74%
                     限售条件流通股     120,907,110     4.50%


                                      权益变动后

                                                        占总股    表决权数量     占总股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股)
                                                        本比例      (份)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896,580,594    33.39%
何巧女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17,516,740    4.38%     445,422,977    16.59%
                     限售条件流通股      779,063,854    29.01%
           合计持有股份                  154,012,147    5.74%
 唐凯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3,105,037     1.23%     154,012,147    5.74%
                     限售条件流通股      120,907,110    4.50%

     三、本次权益变动设计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将导致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8
化,变动后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北京朝汇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
制人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何巧女女士累计已质押股份
1,030,146,379 股,占何巧女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99.93%,占
本公司总股本的 38.36%。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唐凯先生累计已质押股份 153,890,106
股,占唐凯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99.92%,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5.73%。




                              9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东方园林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本公
司股票的情况。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前述披露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已
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
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也不存
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
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何巧女)                (唐凯)


                                       日期: 2019 年 8 月 5 日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北京朝汇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股
份转让协议》;

    4、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北京朝汇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表
决权委托协议》。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东方园林证券发展部;

    2、联系电话:010-59388886。




                              12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酒
上市公司名称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        上市公司所在地             仙桥北路甲 10 号
                      股份有限公司
                                                                         院 104 楼

股票简称              东方园林                股票代码                   002310

                                              信 息 披 露义 务 人 注册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何巧女、唐凯                                       —
                                              地
                      增加 □     减少 √                                有√     无□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有无一致行动人             何巧女、唐凯为夫
变化                                                                     妻关系,是一致行
                      变化 □
                                                                         动人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否□
                                              信 息 披 露义 务 人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何
                                              为 上 市 公司 实 际 控制   何巧女、唐凯夫妇
                      巧女为公司第一大
东                                            人                         为公司实际控制
                      股东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表决权委托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股票种类: A 股无限售流通股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 1,184,865,842      股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持股比例: 44.13%
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股票种类: A 股无限售流通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数量: 585,430,718 股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变动比例:21.8%
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    是□        否√
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是□       否√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13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
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是□    否√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
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
债,未解除公司为其     是 □   否 √
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是√    否□
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
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
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何巧女)                      (唐凯)




                                                           日期:2019 年 8 月 5 日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