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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大集团: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2017-10-31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7-084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
意公司(含下属控股子公司,下同)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购买低
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之日始,公司闲置资金理财额度将依上述审议通
过的额度执行。


    一、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项目投资建设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短
期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提高资金的收益。
    2、投资额度:
    计划运用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的自有资金,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
效期内滚动使用。
    3、投资范围:
    基金公司的货币市场基金,银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及低风险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理财产品等低风险产品。
    4、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 12 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5、信息披露:公司将根据投资理财的实际进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披露该事项
的审议、协议签署和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6、本理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资金来源
    公司拟运用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是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由于公司水产饲料行业
的特点,公司每年会收到客户大量的预付货款,并随着客户分期分批提货消化,将
会存在资金短期闲置情况。


    三、投资审批程序
    针对每笔具体理财事项,公司设立了理财小组,由董事长、财务总监、董事会
秘书等人员组成,董事长任组长,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具体理财操作事项,并向理财
小组报告工作。具体经办人员在理财小组的领导下和公司授权的资金使用范围内,
进行具体操作。每笔理财必须由经办人员提交基本情况报告、投资理财分析报告及
预计收益情况分析报告,经理财小组批准后方可进行。公司各项投资理财的审批程
序确保合法有效,并接受中介机构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灵活理财,是在确保资金安全和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
正常周转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本次审议的自有资金用于投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均用于公司
的生产经营。通过进行适度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收益及资金使用效率,增加
投资收益,从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投资品种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
收益存在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专门制订了《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对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
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
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
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六、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审议情况
     1、公司于2016年5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16年6月7日
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购买银行
保本理财产品,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4.5亿元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
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2、公司于2017年1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7年2月15日召开
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0.6亿元购买银行保本
理财产品,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经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之日始,公司闲置资金理财额度将依上述审议通过的额度执行,
资金可在本次审议额度内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二)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1、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购买及赎回非开放式理财产品的情况:

                                                                                            是否已赎
         产品名称             金额(元)     起始日       到期日      资金来源   公告编号
                                                                                                回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 46                 2016 年 11   2016 年 12                           已按期
                              120,000,000                             募集资金   2016-078
天”产品                                     月 11 日     月 27 日                              赎回
                                                                                             是否已赎
         产品名称              金额(元)     起始日       到期日      资金来源   公告编号
                                                                                                 回
农商银行“赢家稳盈 2414 号”                 2017 年 1    2017 年 3                            已按期
                                57,000,000                             募集资金   2017-003
法人理财产品                                 月 17 日     月 20 日                               赎回
农商银行“赢家稳盈 2405 号”                 2017 年 1    2017 年 4                            已按期
                               550,000,000                             自有资金   2017-002
法人理财产品                                  月 11 日    月 17 日                               赎回
中国银行“中银集富理财计划
                                             2017 年 4    2017 年 6                           已按期
2017 年(2017116-7-HQ)期”    200,000,000                             自有资金   2017-035
                                             月 17 日     月 19 日                              赎回
理财产品
中国银行“中银智荟理财计划
                                             2017 年 4    2017 年 6                           已按期
2017 年(17194-1)期”理财产   200,000,000                             自有资金   2017-035
                                             月 17 日     月 19 日                              赎回
品
招商银行“聚益生金系列公司                   2017 年 5    2017 年 7                           已按期
                               120,000,000                             自有资金   2017-049
(63 天)A 款”理财计划                      月 12 日     月 14 日                              赎回
东莞银行“平稳增利系列理财                   2017 年 6    2017 年 9                           已按期
                                90,000,000                             自有资金   2017-058
宝 2 号理财计划”                            月 20 日     月 22 日                              赎回
中国工商银行“法人人民币理
                                             2017 年 7    2017 年 10                          已按期
财产品(96 天)17GZ044A”      100,000,000                             自有资金   2017-063
                                              月7日        月 10 日                             赎回
理财产品
农商银行“赢家稳盈 2771 号”                  2017 年 9   2017 年 10                          已按期
                               100,000,000                             自有资金   2017-072
法人理财产品                                   月7日       月9日                                赎回
农商银行“赢家稳盈 2855 号”                 2017 年 10   2017 年 11
                               200,000,000                             自有资金   2017-077    未到期
法人理财产品                                  月 19 日     月 20 日

     2、公司购买的开放式理财产品余额:
     公司购买的“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集合理财计划为开放式理财产品,自购买
日/追加认购日至理财计划终止期间的每个工作日均可提请申购或赎回;购买的“赢
家天天理财1号”理财产品为开放式理财产品,在2017年2月24日至理财产品终止日
期间的每个开放日均可申购和赎回;购买的“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为开放式理财
产品,除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假日外的工作日均可提请申购或赎回;购买的“招
商银行朝招金(多元稳健型)理财计划”为开放式理财产品,每个工作日均可提请
申购或赎回。为保证公司资金的流动性及收益率,公司根据自身的资金计划对上述
开放式理财产品进行及时赎回、追加认/申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购买的“蕴通财
富日增利S款”、“赢家天天理财1号”、“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均已全部赎回、
“招商银行朝招金(多元稳健型)理财计划”余额为4.5亿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的投资理财余额为 6.5 亿元,均系自有资金。


     七、独立董事意见
     1、通过对理财事项必要性的核实,我们认为公司因水产饲料行业季节性特点的
原因,公司自有资金存在一定周期的闲置;且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
现金流量较好,用闲置资金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2、我们对理财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性进行了核实,认真调查了公司投资
理财事项的操作方式、资金管理、内部控制等,认为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切实有效的
内部控制措施和制度,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内控程序健全,公司专门设立了
理财小组,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
    3、该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
产品。


    八、监事会意见
    在保证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短期理财产
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