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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海通讯:关于公司拟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17-09-11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通讯         公告编号:2017-040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拟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概要和特别提示

    (一)合同概要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海通讯”、“甲方”)
拟与慧与(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与”、“乙方”)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以下简称 “合作协议”)。公司及慧与将在物联网行业应用、智慧城市、云计算、
大数据、交互式平台软件以及下一代 NFV 网络等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进行推
广合作。
    (二)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合作协议仅为合作的框架性、指导性协议,具体实施内容、操
作细节等还需根据具体的业务和项目签署正式协议,对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将由具
体合作业务的进展情况决定,因具体合作业务协议尚未签订,因此对公司具体的业
绩影响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
无需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慧与(中国)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1985 年 6 月 15 日。
    (三)法定代表人:金松华。
    (四)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五)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顺南大街 8 号院 1 号楼 2 层 A01、C01 单元,
3 层 A01、C01、D01 单元。
    (六)注册资本:1,600 万美元。
    (七)经营范围:1、研制开发、生产制造(包括委托加工)包括计算机硬件、
软件及其外围设备、相关配套系列产品、零部件在内的电子产品及其他惠普产品(外
商投资限制类及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2、进口及经营并向国内外客户直接或通
过渠道销售上述本企业产品以及国内外惠普或其他厂商生产的品牌电子产品及其
他相关配套产品;经营业务包括对上述产品进口、出口、仓储、批发、零售、佣金
代理、维修服务、技术咨询与技术转让(受配额许可证管理或专营商品除外);3、
惠普及其他品牌电子及其他产品的维修与维护服务、技术咨询与技术转让;4、计
算机系统集成、网络工程设计、施工、布线、设备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5、对
国内外客户及惠普的关联公司提供公司基础设施、职能部门(如 IT 机房、呼叫、
客户服务、打印文传、财务或商务流程运作中心)外包服务;开发和讲授与上述各
项产品和服务有关的技术与商务培训课程。6、经营性租赁业务,包括计算机硬件、
软件及其外围设备在内的电子产品和其他设备的租赁和对租赁物品的残值处理;提
供上列租赁物品的技术咨询,支持与维修等相关的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八)股东情况:HEWLETT PACKARD ENTERPRISE SINO INVESTMENTS
CO.,LTD 出资 1,600 万美元,出资比例 100%。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领域:包括物联网行业应用、智慧城市、云计算、大数据、交互式
平台软件以及下一代 NFV 网络。乙方主导产品提供、项目集成交付工作,包括项
目管理和架构设计。
    (二)合作方式与推进机制:双方可以通过 OEM 合作、共同运营项目按照项
目比例分成、代理模式等模式合作。双方各自建立专门的项目团队,共同推动工作
的落实。
    (三)信息保密原则:双方均应对对方提供的非公开的数据、资料、文件等机
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四)知识产权:双方在合作之前或在合作范围之外独立研发或拥有的知识产
权的所有权不发生转移。双方在具体研发合作之前需另行签署协议或 SOW 对联合
开发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进行约定。除非另有协议单独约定,双方不对知识产权进
行任何形式的许可。
    (五)协议的期限与续签:本协议有效期为 2 年,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
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期满,经双方书面同意,可延期或重新签订协议。

    四、 对公司的影响

    截止本公告披露时,合作协议尚未签署,具体的协议内容以双方于 2017 年 9
月 11 日下午签署的合作协议为准。本合作协议签署后,双方将在物联网行业解决
方案、下一代 NFV 网络上开展深度合作。
    慧与作为大型跨国 IT 公司,是物联网系统集成和应用服务的提供商,为大型
客户或垂直行业提供系统集成、应用开发及增值服务。公司与慧与合作,可以借助
双方在技术、产品、运营、客户、渠道等方面的优势资源,协同向共同客户提供一
揽子物联网解决方案,可以快速建立公司多行业物联网系统解决方案的能力,加快
推进公司“云+端”的物联网战略。
    同时,慧与作为行业领先的信息技术公司,拥有下一代 NFV 网络的核心技术
(NFV 即 Network Functions Virtualisation 的缩写,指网络功能虚拟化,通过虚拟化
的硬件/设备抽象,将网络功能从其所运行的硬件、设备中分离出来)。目前全球主
要电信运营商均已开始网络云化建设和改造,我国三大运营商均已发布未来网络架
构,并逐步加快 NFV 商业化部署的步伐。公司与慧与合作,是公司积极参与下一
代网络建设的重要方式,同时也将助力公司目前和未来业务的云化,是公司云网络
战略逐步落地的重要组成部分,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
    本次拟签署的合作协议仅为合作的框架性、指导性协议,具体实施内容、操作
细节等还需根据具体的业务和项目签署正式协议,对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将由具体
合作业务的进展情况决定,因具体合作业务协议尚未签订,因此对公司具体的业绩
影响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