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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海通讯: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8-03-20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
谨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
制,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实现股东、公司和员工利益的一致以及
共享发展成果,有利于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公司不存在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
划或安排。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我们认为公司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并同意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耿利航                  项立刚               曾庆生




                                                      2018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