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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海通讯: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公告2018-05-15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通讯            公告编号:2018-037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变更的说明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海通讯”)于 2018
年 5 月 14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
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中文全称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简称   日海通讯                             日海智能

英文全称   SUNSEA Telecommunications Co.,Ltd.   Sunsea AIoT Technology Co., Ltd.

英文简称   SUNSEA                               SUNSEA

证券简称   日海通讯                             日海智能

    以上公司中文全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名称为准。关于上述变更

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事项,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相关书面申请,深
圳证券交易所未提出异议。公司名称变更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理由
    公司一直紧跟通信技术的发展趋势,高度重视产业创新和产业布局。随着万
物互联技术不断成熟和市场需求蓬勃发展,公司将物联网作为重要的发展战略。
特别是在 2016 年 7 月以来,公司控股股东变更后,新一届董事会明确提出在网
络智能化的发展趋势下,将建成“智慧连接万物”的日海智能物联网(Sunsea AIoT)
作为公司战略目标。公司在保持传统的通信基础设施业务稳定发展的前提下,持
续不断转型升级。
    公司于 2017 年 9 月和 2017 年 12 月分别收购了物联网模组(物联网智能感
知端核心部件)厂商龙尚科技和芯讯通,并完成了工商过户手续。截止目前,公
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龙尚科技 73.84%股权、持有芯讯通 100%的股权。龙尚
科技在 4G 模组出货量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在窄带物联网领域具有先发优势;芯
讯通的无线通信模块是最早进入无线通信模块市场的产品之一,2015 年和 2016
年模组出货量居于全球第一。公司通过收购龙尚科技和芯讯通,取得了在物联网
无线通信模组约 30%全球市场份额,同时公司通过投资智能家居领域市场份额位
居前列的物联网云平台公司美国艾拉并与其在中国设立合资公司日海艾拉物联
网络有限公司,成功构建了物联网云平台能力,实现了智能物联网“云+端”战
略优势布局。
    目前公司主营业务包括智能物联网业务(物联网模组产品、物联网解决方案、
云平台技术服务等)和通信网络基础设施产品、通信工程服务等。假设龙尚科技、
芯讯通于 2017 年 1 月 1 日收购完成并纳入合并报表,根据经深圳皇嘉会计师事
务所(普通合伙)审阅的备考 2017 年合并财务报表,2017 年公司合并的营业收
入为 467,163.88 万元,其中,智能物联网业务营业收入为 168,185.28 万元,占
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36%。随着物联网市场规模的快速发展,公司将凭借领先
的“云+端”业务布局,结合芯讯通、龙尚科技和美国艾拉的技术优势、市场地
位和客户资源,并利用自身的行业资源和资金优势,发挥协同效应,推出端到端
解决方案以连通设备端、云端以及移动 App 端,使客户能够快速、经济地开发和
部署应用于工业、商业、消费等各类市场的智能物联网“端到端”解决方案,为
客户和最终消费者提供智能便捷、安全连接、功能丰富的用户体验,最终实现建
立“智慧连接万物”的智能物联网目标。
    为更准确反映公司目前的业务构成以及智能物联网战略目标,树立全新企业
形象,推动业务发展,公司拟变更中文全称及证券简称,拟将原中文名称“深圳
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体以国
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证券简称相应的由“日海通讯”变更为
“日海智能”,证券代码“002313”保持不变。
    三、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变更后的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与主营业务相匹配,符合公司经营情况
及战略发展方向,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
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与公司主营业务的变化相匹配,变更理
由合理,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
称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公司变更名称等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