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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海智能:关于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10-30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智能                  编号:2018-083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1月16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1月15日至2018年11月1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16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下午15:00
至2018年11月16日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股权登记日:2018年11月9日。
    (六)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
会议;
    2 、 网 络 投票 : 公 司将 通 过 深圳 证 券 交易 所 交 易系 统 和 互联 网 投 票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
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
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公司股东或其
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
决票数一起计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11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创新大厦B栋17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的议案:
   1、 审议《关于聘任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项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二)议案披露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内容详见2018年10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议案编码

                                                                  备注(该列打√的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聘任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8年11月12日9:30-11:30、14:00-17:0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创新大厦B栋17层公司董事会办
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
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
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
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
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

    (一)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李玮、方玲玲。
    联系部门: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27521988、0755-26415816。
    电子邮箱: fanglingling@sunseaaiot.com。
    传真号码:0755-26030222-3218。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创新大厦B栋17层。
    邮编:518000。
    (二)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网络投票程序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2313;投票简称:日海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18年11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1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
 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
 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
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
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该列打√可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审议《关于聘任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
1.00                                                         √
             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书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附注:

       1、 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项下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

对”项下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项下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