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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海智能: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8-07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智能          公告编号:2019-059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 年 8 月 6 日,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 198 号马家龙创新大厦 B 栋 17 层公司会议室举行
了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等会议资料于 2019 年 8 月 2 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
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其中,
刘明先生、王欣欣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明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公司监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已于 2019 年 7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监事
会换届选举并征集监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9),内容详见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公司对第四届监事会全体监事任职期间对公司所作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第五届监事会将由 3 名监事组成,包括 2 名股东代表和 1 名公司职工代表,
股东代表监事任期自本公司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职工
代表监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监事会决定提名
刘明先生、王欣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1.1选举刘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 选举王欣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监事候选人如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
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中,最近二年内曾
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


    特此公告。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8月7日
    附件: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明先生:1972 年出生,硕士学历。2010 年 1 月至 2014 年 6 月,历任中国
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业务部副总经理、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大客户业务部总经
理;2014 年 6 月至 2018 年 5 月,任平安银行济南分行副行长;2018 年 7 月至今,
任上海聚量岩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务总监,自 2018 年 9 月任公
司监事、监事会主席。刘明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列情形。经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刘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欣欣先生:1987年生,工学硕士和管理学硕士。王欣欣先生2011年7月至
2017年5月在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历任投资银行事业部执行副总经理;
2017年8月起至今历任上海聚量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于2016年8
月任公司监事。王欣欣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列情形。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王欣欣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