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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山控股: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2019-05-09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
定,我们作为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公司就城市更新项目对关联方进行补偿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如下:
    经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向控股股东中国南山开发(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现金补偿,主要是为了获取“南山区招商街道赤湾
西牛埔仓库区城市更新单元项目”的实施主体资格,为公司地产业务
增加土地储备,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从
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土地价值咨询报告》的咨询价值为参考依
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
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表决,届时关联董事应该
放弃对该项议案的表决权。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崔忠付、张阜生、夏新平、西小虹
                                                 2019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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