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控股:关于公司首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19-05-16
证券代码:002314 证券简称:南山控股 公告编号:2019-033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首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南
山控股”)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
的规定,于 2019 年 5 月 14 日完成了公司首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新南山控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关于<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和实施公司首次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
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 2019年3月22日,公司将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通过公司网站及公司内网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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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日至2019年3月31日。在公示期间,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
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19年4月3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首次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3. 2019年4月9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
于<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和实施公司首次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
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 2019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
案》、 关于向首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
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一)股票期权授予日:2019年4月18日;
(二)股票期权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部门领导、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业务骨干共61人,共计授予
2,610万份;
(三)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3.91元;
(四)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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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
(五)行权时间
本激励计划的行权有效期为 6 年。本激励计划下授予的股票期权,
自授权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行权。行权限制期满后,在满足股票期权
相关生效条件的前提下,股票期权将分 3 批生效,具体生效安排如下:
1. 自授权日起,满三周年(36 个月)后,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
期权总数的 30%生效,行权期为 1 年。授予对象个人生效数量还需根
据其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调节,但实际生效数量不得超过
个人首次获授总量的 30%;
2. 自授权日起,满四周年(48 个月)后,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
期权总数的 30%生效,行权期为 1 年。授予对象个人生效数量还需根
据其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调节,但实际生效数量不得超过
个人首次获授总量的 30%;
3. 自授权日起,满五周年(60 个月)后,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
期权总数的 40%生效,行权期为 1 年。授予对象个人生效数量还需根
据其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调节,但实际生效数量不得超过
个人首次获授总量的 40%。
各行权期内未能行权的部分,在以后时间不得行权。本激励计划
有效期满后,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作废,由公司收回并统一注销。
每次授予方案授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票期权,应有不低于
该期授予总量的 20%留至任职(或任期)考核合格后行权。激励对象是
否属于担任高级管理职务,根据股票期权授予当年激励对象担任职务
情况认定;该等激励对象的任期考核或经济责任审计是指授予期权当
年所属任期的任期考核或经济审计。
三、本次股票期权授予与公司前次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性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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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61名激励对象授予2,610万份股票期权,
与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
情况一致。
四、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1. 期权简称:南山JLC1
2. 期权代码:037817
3. 期权有效期:72个月
4.期权行权:分3期行权
5. 股票期权授予日:2019年4月18日
6. 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19年5月14日
7.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实际授予登记情况:
获授股票期 占本计划拟授
占公司股本总
序号 姓名 职务 权数量(万 予股票期权总
额的比例
份) 量的比例
1 田俊彦 董事长 200 7.66% 0.07%
2 王世云 副董事长、总经理 160 6.13% 0.06%
3 张建国 副董事长 120 4.60% 0.04%
4 赵建潮 董事 120 4.60% 0.04%
5 陈波 董事 120 4.60% 0.04%
6 李红卫 董事 100 3.83% 0.04%
7 舒谦 董事、副总经理 100 3.83% 0.04%
8 朱涛 副总经理 100 3.83% 0.04%
9 焦贤财 副总经理 80 3.07% 0.03%
10 卢忠宝 副总经理 65 2.49% 0.02%
副总经理、董事会
11 蒋俊雅 65 2.49% 0.02%
秘书
12 沈启盟 财务总监 65 2.49% 0.02%
公司部门领导及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995 38.12% 0.37%
(3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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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骨干(19 人) 320 12.26% 0.12%
合计 2,610 100.00% 0.96%
五、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对公司发展的影响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公司部门领导、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业务骨干的积极性,有效
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
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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