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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山控股: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2019-06-29  

						证券代码:002314         证券简称:南山控股     公告编号:2019-044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为了高效获取土地,深圳市新南
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下
属公司苏州南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南山”)拟与宁
波万科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万科”)、宁波江北万投众利投
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宁波和崇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宁波和崇”)共同签订《关于合作投资宁波和崇房地产信
息咨询有限公司以共同开发鄞州区19-1a-1#-1(东钱湖)地块之合作开
发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开发协议”)。
    苏州南山在签订《合作开发协议》后,将按协议约定向宁波万科
以49万元平价受让宁波和崇49%股权;按照资金共同占用原则分批向
宁波和崇提供不高于5.16亿元财务资助。财务资助的资金用途包括但
不限于用于支付目标地块出让金、税费及未来宁波和崇就目标地块成
立项目公司经营所需各项费用等。
    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相关规定,该
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
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二、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宁波和崇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8年8月28日
    3.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湖人家355号1006室
    4.法定代表人:丁宁
    5.注册资本:100万元
    6.经营范围: 房地产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状况: 宁波万科企业有限公司占股99%,宁波江北万投众
利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占股1%。
    8.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99.97万元,负债总额
为0万元,净资产为99.97万元。2018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0万元,
净利润为-309.59元。
    三、财务资助主要内容
    1.根据《合作开发协议》约定,苏州南山将平价受让宁波万科
持有的宁波和崇49%股权;苏州南山按照股权比例向宁波和崇提供不
超过5.16亿元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年利率与其他股东协商确定,其
他股东按持股比例向宁波和崇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2.财务资助用途:主要用于支付土地出让金、规费及未来项目
公司经营周转。
    3.财务资助期限:项目进行后续开发建设,宁波和崇产生富余
资金后按各股东持股比例归还。
    四、风险防范措施
    1.按照《合作开发协议》约定,宁波万科向苏州南山转让其所
持有的宁波和崇49%股权,无论上述49%股权过户至苏州南山的工商
变更手续是否完成,协议生效后且苏州南山按协议约定支付相应资金
投入后,苏州南山即享有相应的股东权益,不受工商变更登记的限制,
并按照本协议约定的股权比例参与项目公司开发、投入资金,享有股
东权益,履行股东义务。
       2.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苏州南山与合作方按持股比例向宁波
和崇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用于项目公司获取土地及后期开发建
设,符合房地产行业惯例。此项目发展前景良好,整体风险可控,公
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可以得到有效保证。
       五、其他说明
       2018年12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会议同意对武汉南山华中投资发展有
限公司提供不高于3.5亿元的财务资助。截至目前,武汉南山华中投
资发展有限公司实际发生财务资助2.92亿元,现调整前述财务资助额
度为2.92亿元。调整后,新增对宁波和崇提供不超过5.16亿元的财务
资助。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满足项目公司获取土地
等资金需要,同时,其他股东也按持股比例为项目公司提供同等条件
的财务资助,因此,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满足合作项目开发资金
的需要。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
公司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决策程序合
法、有效。因此,同意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八、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7.16亿元(不含本
次),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九、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