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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山控股: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2019-08-10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
定,我们作为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
关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就城市更新项目与关联方签署搬迁补偿相关协议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子公司深圳市赤湾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赤湾房地产”)向控股股东中国南山开发(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集团”)支付现金补偿,同时,深圳
市南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一定条件下放弃南山集团转让其所持
有的赤湾房地产 49.02%股权优先购买权,主要是为了获取“南山区
招商街道赤湾西牛埔仓库区城市更新单元项目”的实施主体资格,为
公司地产业务增加土地储备,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交易价格以具有
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土地价值咨询报告》的咨询
价值为参考依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
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表决,届时
关联董事应该放弃对该项议案的表决权。
    二、关于签署《保理资产收益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宝湾资本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宝湾资本”)与深圳市前海中开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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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简称“中开保理”)签署《保理资产收益权转让协议》,受让中开保
理的保理资产收益权,有利于盘活宝湾资本自有资金并获得较高的低
风险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
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表决,届时关
联董事应该放弃对该项议案的表决权。
    三、关于向控股股东租赁土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赤湾石油基地后
勤服务有限公司向南山集团租用赤湾东岸线二期场地主要是满足客
户日益增长的深水作业工程船靠泊、深水油气作业项目后勤场地需求
以及开拓新业务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表
决,届时关联董事应该放弃对该项议案的表决权。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崔忠付、张阜生、夏新平、西小虹
                                                 2019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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