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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山控股: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2019-09-11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
定,我们作为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
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以自有资金向深圳市海鹏锦投
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鹏锦”)增资并取得其 50.98%的股权,
主要是为了获得海鹏锦下属海祥阁项目的控制权,有效避免同业竞
争;同时,海祥阁项目位于深圳市南山区赤湾片区,项目开发前景良
好,预计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带来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表
决,届时关联董事应该放弃对该项议案的表决权。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崔忠付、张阜生、夏新平、西小虹
                                                201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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