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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山控股: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9-09-11  

						证券代码:002314          证券简称:南山控股       公告编号:2019-066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 年 9 月 10 日,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南山控股”、“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南山控股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21,475.48 万元向深圳市海鹏锦

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鹏锦”)增资并取得其 50.98%股权。

       2.海鹏锦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南山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上述事项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田俊彦、张建国、赵建潮、陈波、

李红卫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

见。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名称: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蛇口赤湾港赤湾大厦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未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18832976D

    法定代表人:王志贤

    注册资本:90,000 万元

    主营业务:土地开发,发展港口运输,相应发展工业、商业、房

地产和旅游业。保税场库经营业务,保税项目包括(纺织品原料、钢

材、木材、轻工业品、粮油食品、机械设备及机电产品、电子电器产

品、五金矿产、土特产品、工艺品、造纸原料、化肥、化工原材料)。

在东莞市设立分支机构。

    主要股东:招商局(南山)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广东省广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海石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黄振辉投资有限公司、中国近海石油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和银川有

限公司,分别持有南山集团 36.52%、26.10%、23.49%、7.83%、3.92%、

1.64%和 0.50%的股份。

    财务状况: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4,518,912.43

万元,负债 2,975,756.59 万元,净资产 1,543,155.84 万元;2018 年,

该公司营业收入 1,378,386.20 万元,净利润 285,369.07 万元。(以上

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该公司总资产 4,780,455.35 万元,负债

3,251,382.64 万元,净资产 1,529,072.71 万元;2019 年 1-6 月,该公

司营业收入 597,358.33 万元,净利润 26,619.73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

未经审计)


                                2
       关联关系: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其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合计持有本公司 68.43%的股份。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标的概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海鹏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赤湾社区赤湾六路 8 号南山开

发集团赤湾总部大厦 3108

       设立日期: 2014 年 7 月 10 日

       法定代表人:陈洪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 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开发,自有房屋租赁;室内装饰

装潢设计;清洁服务;园林绿化养护;礼仪服务。停车场的管理。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控股股东南山集团持有海鹏锦 100%

股权
       2. 关联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8 年度          2019 年 1 月 1 日-3 月 31 日

营业收入                                     0.00                            0.00

营业利润                                  -260.24                        -76.65

净利润                                    -204.56                        -63.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206.79                     -1,749.48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7,694.19                     19,263.19

负债总额                                12,903.95                     14,535.95

                                    3
   注: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3. 关联交易标的审计及评估情况

   (1)交易标的审计情况
    为交易标的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其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2019 年 3 月 31 日,深圳市海鹏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经审计资产
账面价值为 19,263.19 万元,负债账面价值为 14,535.95 万元,净资产
账面价值为 4,727.24 万元。
  (2)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为交易标的提供资产评估服务的机构为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
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其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具体评估情况如下:
    1) 评估目的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增资事宜,需对
深圳市海鹏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本次评
估是对深圳市海鹏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发表意见,
为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拟进行增资事宜提供
价值参考。
    2)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为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
增资所涉及的深圳市海鹏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
    具体评估范围为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
增资所涉及的深圳市海鹏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其
中资产总额账面值 19,263.19 万元,负债总额账面值 14,535.95 万元,


                               4
所有者权益账面值 4,727.24 万元。评估前账面值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审计,并出具了瑞华深圳专审
[2019]01210007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3)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4)评估基准日:2019 年 3 月 31 日

     5)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

     6)评估结论

     此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得出如下
评估结论:
     ① 评估结论
     在评估基准日 2019 年 3 月 31 日深圳市海鹏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总额账面值 19,263.19 万元,评估值 35,185.77 万
元,评估增值 15,922.58 万元,增值率 82.66%;
     负债总额账面 14,535.95 万元,评估值 14,535.95 万元,评估无增
减值;
     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 4,727.24 万元,评估值 20,649.82 万元,评
估增值 15,922.58 万元,增值率 336.83%。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 2019 年 3 月 31 日

被评估单位:深圳市海鹏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19,059.04      34,981.92     15,922.88           83.55
2   非流动资产                       204.15         203.85         -0.30           -0.15
3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4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
5             长期应收款                    -              -            -               -
6             长期股权投资                  -              -            -               -
7             投资性房地产                  -              -            -               -

                                        5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
8              固定资产                        9.25            8.76       -0.49           -5.30
9              在建工程                    120.69          120.69              -               -
10             工程物资                            -              -            -               -
11             固定资产清理                        -              -            -               -
12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13             油气资产                            -              -            -               -
14             无形资产                        4.67            4.86        0.19            4.07
15             其中:土地使用权                    -              -            -               -
16             开发支出                            -              -            -               -
17             商誉                                -              -            -               -
18             长期待摊费用                        -              -            -               -
19             递延所得税资产                 69.54           69.54            -               -
20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
21    资产合计                          19,263.19       35,185.77     15,922.58           82.66
22   流动负债                            2,535.95        2,535.95              -               -
23   非流动负债                         12,000.00       12,000.00              -               -
24   负债合计                           14,535.95       14,535.95              -               -
25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4,727.24       20,649.82     15,922.58          336.83

        ② 收益法评估结论
        采用收益法对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于评估基准日进行
 评估的结果为人民币 16,306.84 万元,评估增值 11,579.60 万元,增值
 率 244.95%。
        ③ 对评估结果选取的说明
        收益法与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差异额为-4,342.98 万元,差异率为
 -27%,差异的主要原因:
        资产基础法为从资产重置的角度间接地评价资产的公平市场价
 值,收益法则是从决定资产现行公平市场价值的基本依据—资产的预
 期获利能力的角度评价资产,收益法评估结果与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差异率较大,企业未来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且在资产基础法对
 其存货采用了假设开发法评估,因此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
 果。


                                               6
     综上所述,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深圳市海鹏锦投
资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 20,649.82 万元。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南山控股本次以现金方式向海鹏锦增资并取得其增资后 50.98%
的股权,增资金额按照海鹏锦经评估的公允价值计算的相应增资金额
确定。
     根据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值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圳市新
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增资收购深圳市海鹏锦投资发展有
限公司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海鹏锦于 2019 年 3 月 31 日经评估的净
资产值为人民币 20,649.82 万元;各方同意参考上述经评估的净资产
值将本次增资的增资价格确定为人民币 21,475.48 万元(以下简称“增
资款”)。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 成交金额:人民币 21,475.48 万元
     支付方式:自有资金
     支付期限:南山控股在本协议生效后的 10 日将增资款足额支付
至海鹏锦账户。
     关联人在交易中所占权益的性质和比重:增资完成后,南山控股
持有海鹏锦 50.98%股权,南山集团持有海鹏锦 49.02%股权。
     增资协议的生效条件:协议自各方签署后即成立,并在以下条件
成就时生效:1)南山控股董事会批准本次增资;2)南山集团内部权
力机构批准本次增资。
     2. 交易标的的交付状态、交付和过户时间:海鹏锦应在南山控
股将增资款划入指定账户后及时办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7
    增资事项完成后,南山集团将海鹏锦 49.02%股权中除处分权、
收益权以外的一切股东权利及权益托管给南山控股经营、管理。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事项完成后,公司持有海鹏锦 50.98%股权,海鹏锦将
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主要是通过增资方式获得海鹏锦下属海祥
阁项目的控制权,有效避免同业竞争;同时,海祥阁项目位于深圳市
南山区赤湾片区,项目开发前景良好,预计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带来积极影响。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
总金额
    2019 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

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 24,416 万元(不含本次)。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 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以自有资金向深圳市海鹏锦投
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鹏锦”)增资并取得其 50.98%的股权,
主要是为了获得海鹏锦下属海祥阁项目的控制权,有效避免同业竞
争;同时,海祥阁项目位于深圳市南山区赤湾片区,项目开发前景良
好,预计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带来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表
决,届时关联董事应该放弃对该项议案的表决权。

    2. 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以自有资金向深圳市海鹏锦投

                               8
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鹏锦”)增资并取得其 50.98%的股权,
主要是为了获得海鹏锦下属海祥阁项目的控制权,有效避免同业竞
争;同时,海祥阁项目位于深圳市南山区赤湾片区,项目开发前景良
好,预计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带来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十、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审计报告

    4.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11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