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科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保荐意见2017-12-1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延期的保荐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本保荐机构”)作为焦点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点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就焦点
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7 年 12 月 9 日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
案》所涉及事项,经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及募投项目概述
2009 年 9 月 2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014 号《关
于核准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焦点科技采用网
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2,938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42 元。公司
共募集资金 123,39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4,911.93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18,484.07 万元。该募集资金于 2009 年 12 月 2 日全部到位,经上海众华沪银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沪众会验字(2009)第 4025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用于“中国制造
网电子商务平台升级”、“中国制造网销售渠道”、“中国制造网客户服务支持中
心”、“焦点科技研究中心”四个项目建设,共计 31,237.00 万元,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4 月 23 日,因公司将原有募投项目建设用地进行置换,经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募投项目“中国制造网电子商务平台升级”、
“中国制造网销售渠道”、“中国制造网客户服务支持中心”及“焦点科技研究中
心”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1 月 30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募
投项目“中国制造网电子商务平台升级”、“中国制造网客户服务支持中心”及“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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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科技研究中心”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说明
1、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中,“中国制造网电子商务平台升级”、“中国制造网客户服务
支持中心”及“焦点科技研究中心”的发展依托于“焦点科技大厦”的建设。自
2015 年 11 月 20 日基坑支护工程开工以来,建设进度滞后于计划,主要有以下
三点原因:
1) 不可抗力及政策因素的影响:基坑土方工程受雨天、政府扬尘管控、噪
音管控、高考中考停工、国家公祭日停工的影响造成实际作业时间严重不足,自
2016 年 3 月 24 日到 8 月 30 日总共 160 日历天中实际出土作业时间为 41 天。总
承包单位主体工程受 G20 峰会停工、高温停工、江苏发展大会管控、冬春季空气
质量管控造成工期进一步延误;
2) 地质情况影响:岩石坚硬程度超过原来的预计,增加了基坑工程的工期;
3) 建筑行业增值税改革影响:工程总承包单位中标至签订合同期间正遭遇
建筑行业增值税改革,总包合同具体结算价格影响严重,延迟开工时间近两个月。
2、募投项目实际进展
截至目前,“焦点科技大厦”的建设进度如下:
1) 1#楼、2#楼、裙楼主体封顶已经完成;
2) 3#楼施工至正负零,室外基坑回填土完成;
3) 1#楼、2#楼、裙楼的二次结构已完成 80%,机电安装已完成 30%,外脚手
架开始拆除;
4) 外装幕墙施工单位进场,着手处理深化设计等施工准备工作;
5) 已选定内装设计单位,开始内装设计工作。
3、调整后的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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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司对项目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测算,“焦点科技大厦”预计将
于 2019 年 6 月 30 日前完工。
因此,根据“焦点科技大厦”的建设进度,“中国制造网电子商务平台升级”、
“中国制造网客户服务支持中心”及“焦点科技研究中心”的项目进度也相应延
期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中国制造网电子商务平台升级 2019 年 6 月 30 日
中国制造网客户服务支持中心 2019 年 6 月 30 日
焦点科技研究中心 2019 年 6 月 30 日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调
整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有利于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提升公司未来的可
持续发展能力,符合股东的长远利益,具有可行性,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保荐意见
本保荐机构认为:焦点科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
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长远
利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焦点科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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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焦点科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延期的保荐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孙建华 杨涛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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