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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键桥通讯: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8-03-16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键桥通讯

股票代码:002316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深圳精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后海大道 2388 号怡化金融科技大厦 14 楼 1403

权益变动性质:增加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刘伟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兰亭园 4 号

权益变动性质:增加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刘辉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后海大道 2388 号怡化金融科技大厦 14 楼 1403

权益变动性质:增加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嘉兴乾德精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广益路 705 号嘉兴世界贸易中心 1 号楼 2201 室-50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后海大道 2388 号怡化金融科技大厦 14 楼 1403




                 签署日期:二〇一八年三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者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键桥通讯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
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对深圳键
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持有权益。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
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1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14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15

第五节       资金来源.............................................................................................. 24

第六节       后续计划.............................................................................................. 25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27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28

第九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30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财务资料...................................... 31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45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51




                                                          2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键桥通讯、上市公司      指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深圳精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刘辉女士、刘伟女士

深圳精一                指    深圳精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一致行动人、乾德精一    指    嘉兴乾德精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至道精一                指    嘉兴至道精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二级市场现金购买的方式合计增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持键桥通讯1,965.5977万股股份,增持比例为5%。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
因所致。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深圳精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深圳精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40300319747325G

     法定代表人:刘辉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 年 12 月 15 日

     营业期限:2014 年 12 月 15 日至无固定期限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后海大道 2388 号怡化金融科技大厦 14 楼 1403

     联系电话:0755-61925888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保险
资产管理等业务)。

     2、刘辉

     刘辉,女,身份证号码:210203********4763,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 5 年内的主要职业和职务情况如下:

序     任职                                                     是否存在
                注册地    职务       任职时间    主营业务
号     单位                                                     产权关系




                                          4
序      任职                                                        是否存在
                 注册地    职务    任职时间          主营业务
号      单位                                                        产权关系
     大连旅顺
     国汇小额             董事、总 2011 年 1   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和银
1                大连市                                             是
     贷款股份             经理     月至今      行资金融入业务
     有限公司
     深圳精一
                          董事长、 2014 年
2    投 资 管 理 深圳市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是
                          总经理   12 月至今
     有限公司
                                               从事专网通信技术解决
                                               方案业务的服务商,主要
                                               为能源、交通等行业提供
     深圳键桥
                                               信息通信技术解决方案,
     通讯技术             副 董 事 2015 年 6
3             深圳市                           包括相关软硬件产品的 是
     股份有限             长       月至今
                                               研发、制造与服务,产品
     公司
                                               覆盖工业统一通信、工业
                                               统一监测与工业智能感
                                               知三大类产品线。

     3、刘伟

     刘伟,女,身份证号码:210202********0721,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 5 年内的主要职业和职务情况如下:

序     任职                                                         是否存在
                 注册地    职务    任职时间          主营业务
号     单位                                                         产权关系
                                             海上客运、货运、附设餐
                                             厅、住宿、另售食品饮料、
                                             日用百货、小件寄存、机
                                             动车辆保养(小修、二
                                             保);船舶设备修理;吊
                                             车吊装;机械加工;粮油、
                                             食品零售;五交化商品、
     中远海运                      1998 年 6 文化用品、建筑材料、船
1    客 运 有 限 大连市   综合     月至 2017 舶物资及润滑油销售;照 否
     公司                          年6月     像;图书、报刊零售;音
                                             像制品零售;卡拉 OK;
                                             音乐茶(餐)座;卷烟、雪
                                             茄烟的零售;船舶技术咨
                                             询;气胀式救生筏的检验
                                             维修及气体充装;海上救
                                             生设备检测服务;船舶管
                                             理(凭许可证经营)。


                                         5
序      任职                                                        是否存在
                 注册地    职务      任职时间       主营业务
号      单位                                                        产权关系
     大连瑞华             执行董
                                   2015 年 2 投资管理、项目投资、投
2    投 资 管 理 大连市   事、总经                                  是
                                   月至今    资咨询、财务咨询
     有限公司             理
     深圳精一
                                  2016 年 4
3    投 资 管 理 深圳市   董事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是
                                  月至今
     有限公司


        (二)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1、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一致行动人名称:嘉兴乾德精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广益路 705 号嘉兴世界贸易中心 1 号楼 2201
室-50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30402329970213N

     成立日期:2015 年 02 月 11 日

     营业期限:2015 年 02 月 11 日至 2025 年 02 月 10 日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2、乾德精一的基金业协会备案情况

     乾德精一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乾德
精一的备案情况如下:

     基金名称:嘉兴乾德精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编号:SD0182

     备案时间:2016 年 01 月 25 日

     基金类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6
    基金管理人名称:深圳精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类型:受托管理

    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06038

    登记时间:2015 年 1 月 7 日

    管理基金主要类别: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一致行动人之间的股权关系

    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刘辉、刘伟和深圳精一,一致行动人为乾
德精一。

    深圳精一持有乾德精一 4.36%的出资份额,担任乾德精一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对乾德精一构成直接控制。刘辉持有深圳精一 99%的股份,同时持有乾德精一
39.74%的出资份额,为深圳精一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并通过深圳精一间接
控制乾德精一。刘伟为刘辉的姐姐,持有深圳精一 1%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刘辉、刘伟、深圳精一和乾德精一共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

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关联企业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精一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刘辉                                9,900.00                99.00%

           刘伟                                    100.00              1.00%

           合计                               10,000.00            100.00%



                                       7
    2、一致行动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一致行动人乾德精一的合伙人及出资比例如下表所
示:

合伙人性质                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普通合伙人               深圳精一                                3,059.35          4.36%

有限合伙人                 刘辉                                 27,894.04         39.74%

有限合伙人               陆小兰                                 10,797.69         15.38%

有限合伙人               至道精一                               28,433.92         40.51%

                  合计                                          70,185.00        100.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股权控制关系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精一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刘辉女士。刘辉女士的
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之“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一)信
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2、刘辉”。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主要企
业及业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情况如下:

    (1)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精一控制的核心企业

       企业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投资比例                      主营业务
嘉兴德玖投资合伙企
                                    3,010.00       0.33%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业(有限合伙)
嘉兴乾德精一投资合
                                  70,185.00        4.36%   投资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
伙企业(有限合伙)
嘉兴至道精一投资合
                                  28,433.92        1.90%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伙企业(有限合伙)

    (2)信息披露义务人刘辉控制的核心企业


                                               8
                           注册资本/             投资
       企业名称                                                     主营业务
                       认缴出资额(万元)        比例
嘉兴乾德精一投资合
                                 70,185.00       39.74%   投资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
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精一投资管理有
                                 10,000.00       99.00%   投资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
限公司
                                                          从事专网通信技术解决方案业务
                                                          的服务商,主要为能源、交通等
                                                          行业提供信息通信技术解决方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
                                 39,312.00       2.12%    案,包括相关软硬件产品的研发、
份有限公司
                                                          制造与服务,产品覆盖工业统一
                                                          通信、工业统一监测与工业智能
                                                          感知三大类产品线
    注:深圳精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刘辉直接控制的企业,嘉兴乾德精一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为刘辉通过深圳精一间接控制的企业。

    (3)信息披露义务人刘伟控制的核心企业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投资比例                主营业务

深圳亿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       55.00%            投资管理

大连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       50.00%            投资咨询


    (4)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乾德精一控制的核心企业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投资比例                       主营业务
                                             从事专网通信技术解决方案业务的服务商,
深圳键桥通                                   主要为能源、交通等行业提供信息通信技术
讯技术股份           39,312.00    19.84%     解决方案,包括相关软硬件产品的研发、制
有限公司                                     造与服务,产品覆盖工业统一通信、工业统
                                             一监测与工业智能感知三大类产品线

    (5)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
企业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精一及其一致行动人乾德精一的实际控制人为刘辉,刘
辉控制的核心企业参见本节之“二/(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股权控制关系/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控制的主要企业及业务/(2)信息披露义务人刘辉控制的核心企业”;一致行
动人乾德精一的控股股东为深圳精一,深圳精一控制的核心企业参见本节之“二


                                             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股权控制关系/2、信息披露义
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主要企业及业务/(1)信息
披露义务人深圳精一控制的核心企业”。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与关联企业股权控制关系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与关联企业的股权控制关
系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与关联企业的股权控制关
系如下:




                                       1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三年的主要业务及财务

状况的简要说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从事的主要业务

    1、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精一的主要业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精一主要从事项目投资及投资管理咨询业务。

    2、一致行动人乾德精一的主要业务

    一致行动人乾德精一为有限合伙企业,对外从事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
咨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状况,

(包括总资产、净资产、收入及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净资产收益

率、资产负债率等)

    1、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精一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2017.12.31    2016年度/2016.12.31    2015年度/2015.12.31

总资产                      43,402.12              41,361.10               1,766.76

净资产                      10,907.45              10,783.02               1,074.04

营业收入                     3,860.47               1,867.04                 301.02

利润总额                       165.90                 947.19                  98.72

净利润                         124.43                 708.98                  74.04

净资产收益率                   1.14%                  6.57%                  6.89%

资产负债率                    74.87%                 73.93%                 39.21%

    注:2015年-2016年财务数据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
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一致行动人乾德精一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11
        项目           2017年度/2017.12.31      2016年度/2016.12.31        2015年度/2015.12.31

总资产                              69,324.74              83,301.90                  70,707.80

净资产                              68,029.84              69,397.92                  23,067.80

营业收入                              388.68                    609.96                        --

利润总额                            -1,368.08                -994.87                      207.80

净利润                              -1,368.08                -994.87                      207.80

净资产收益率                          -2.01%                 -1.43%                       0.90%

资产负债率                             1.87%                 16.69%                       67.38%

    注:2015年-2016年财务数据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
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内行政处罚(与证

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

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内未受到
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且未有涉及与经济纠纷
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及高管(主要负

责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精一的董事、监事及高管的基本情况

                                                                     长期      是否取得其他国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职务        国籍
                                                                   居住地      家或地区居留权
 刘辉          210203********4763      董事长兼总经理    中国       深圳             否

 刘伟          210202********0721            董事        中国       大连             否

 巩鹏          211224********0517            董事        中国       深圳             否

王桂兰         211203********4765            监事        中国       深圳             否

姚科辉         430521********0253      合规风控负责人    中国       深圳             否



                                                    12
       (二)一致行动人乾德精一的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一致行动人乾德精一为有限合伙企业,根据乾德精一的合伙协议,由深圳精
一担任乾德精一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由刘伟担任乾德精一委托代表。刘伟的信息
参见本节之“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一)信息披露义
务人的基本情况/3、刘伟”。

    经核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董事、
监事及高管最近五年内不存在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
罚,且未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

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

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之前均不存在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况。




                                      13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主要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
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

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刘辉女士于 2017 年 12 月 8 日出具了《关于股份增持计
划的通知》,“本人计划自 2017 年 12 月 8 日起十二个月内,将根据市场情况以深
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直接或(通过本
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间接增持键桥通讯股份,或通过一致行动人增持
上市公司股份从而进一步扩大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上述各种方式合计增持金额
不低于人民币 3 亿元。”

    如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发生变化,信息披
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认真履行已作出的承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做出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2017 年 6 月 5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精一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深圳精
一通过二级市场现金购买方式择机增持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2017 年 6 月 6 日至 2017 年 6 月 16 日,深圳精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
交易的方式完成增持。




                                      14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精一持有上市公司 62.40 万股,信息
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乾德精一持有上市公司 7,800.00 万股。信息披露义务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权达到 20%。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
务人刘辉和刘伟本人均未直接持股键桥通讯。

       2017 年 6 月 6 日至 2018 年 3 月 14 日,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刘辉及其一致
行动人刘伟、深圳精一分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上市公司的股份,累计
增持上市公司的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00%。

       本次增持前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增持前                            本次增持后
   股东名称
                   持有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持有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乾德精一                    7,800.00          19.84%              7,800.00      19.84%

深圳精一                      62.40            0.16%                393.12       1.00%
刘辉(通过国通
信 托  恒 升 318
                                  --                 --           835.2361       2.12%
号证券投资集合
资金信托计划)
刘伟                              --                 --           799.6416       2.03%

       合计                 7,862.40         20.00%             9,827.9977      2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2017 年 6 月 6 日至 2017 年 6 月 16 日,深圳精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330.7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0.84%;2017
年 11 月 14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1 日,刘辉女士通过国通信托恒升 318 号证券投
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上市公司
835.2361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2%;2018 年 1 月 31 日至 2018 年 3 月 14 日,
刘伟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 公司股份


                                             15
799.641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3%。具体如下:
 增持主体                增持期间           增持股份数量     增持股份占比

 深圳精一    2017年6月6日至2017年6月16日     330.72万股         0.84%
    刘辉
             2017年11月14日至2017年12月21
(通过信托                                  835.2361万股        2.12%
                         日
  计划)
   刘伟      2018年1月31日至2018年3月14日   799.6416万股        2.03%

                  合计                      1,965.5977万股      5.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所持有的
上市公司股份 5,619.1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29%。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精一直接持有键桥通讯 393.12 万股(占键桥通讯总股
本的 1%)。深圳精一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393.12 万股全部质押给长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乾德精一直接持有
键桥通讯股份 7,800 万股(占键桥通讯总股本的 19.84%),其中有 5,226 万股处
于质押状态(占键桥通讯总股本的 13.29%),质权人为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
司。

    除前述质押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
存在其他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信托计划基本情况及管理方式

    刘辉委托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国通信托恒升 318 号证券投资集合
资金信托计划”,刘辉作为一般委托人与国通信托签署的《国通信托恒升 318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金信托合同》(该合同项下“信托计划”指“国
通信托恒升 318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
保管人”均指“国通信托恒升 318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委托人、受托
人、受益人、保管人”)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信托计划当事人


                                       16
    委托人:刘辉

    受托人: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受益人:本信托为自益信托,本信托计划成立时的委托人刘辉同时成为本信
托计划的受益人。

    (二)信托目的

    委托人为有效运用资金,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通过本合同设定双方的信托
关系。按本合同约定,委托人将资金委托给受托人,授权受托人按信托文件的约
定以受托人自己的名义对本信托计划信托财产进行专业化的管理、运用,以实现
信托财产的稳定增值。

    (三)信托规模、信托期限

    1、信托计划的规模

    信托计划设立时的预计募集规模为人民币壹亿元整。其中,优先信托资金最
低募集金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一般信托资金最低募集资金为人民币伍仟万元
整。信托计划推介期内,受托人有权根据信托计划实际募集情况调整优先最低募
集金额和/或一般最低募集金额,并通过信托合同确定的披露方式向委托人进行
披露,但优先信托资金和一般信托资金的比例不高于 1:1。

    2、信托期限

    本信托计划预计存续期限为 2 个信托年度,自信托计划成立日起算。如发生
信托文件规定的本信托计划提前终止情形时,本信托计划提前终止。

    (四)信托财产保管、管理

    1、信托财产的保管

    受托人选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作为信托财产保管人,
签订《保管协议》并开立信托计划专用银行账户用于保管信托资金。受托人按照
有关规定开立上海、深圳股东账户,选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信托计划
指定的证券经纪商,签订《信托保管操作备忘录》并在证券交易经济机构为本信


                                    17
托计划开立信托计划专用证券资金账户。

    2、投资顾问

    委托人一致同意本信托计划聘请华设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为投资顾问。
经委托人核查投资顾问符合《信托公司证券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中关于投资
顾问的要求。

    3、信托财产的管理方式

    (1)受托人应当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分割管理、分别记账;不得将信
托财产归入其固有财产或使信托财产成为其固有财产的一部分。

    (2)在有利于信托目的实现的前提下,受托人可依法将部分信托事务委托
他人处理。

    (3)受托人指派专门的信托经理处理本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事务。

    (4)受托人必须为本信托计划开始信托计划专用银行账户,并对信托计划
的资金进行单独管理。本信托计划的一切资金往来均需通过信托计划专用银行账
户进行。受托人应完整记录并保留信托财产和信托财产使用情况的报表和文件,
定期向委托人和受益人报告信托资金的管理,运用和处分情况,随时接收委托人
或受益人的查询。

    (5)受托人不得假借本信托计划的名义开立其他账户,亦不得使用本信托
计划项下的信托计划专用银行账户进行本信托计划以外的任何活动。

    (6)本信托计划为委托人指定用途且确定投资顾问出具投资建议进行相关
投资操作的事务管理类信托项目。本信托计划的设立、信托财产的运用对象均由
委托人自主决定,信托计划存续期内的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方式等事项均
依信托合同约定由受托人进行管理。本信托计划项下受托人仅依法履行必须由受
托人或必须以受托人名义履行的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账户管理、信托财产的
估值、信托计划的预警及止损操作、清算分配、当一般委托人未履行补仓或差额
补足义务时对一般委托人进行书面催收或通过诉讼、仲裁等争议解决方式对一般
委托人进行追索等职责。


                                    18
    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与委托人指定的投资顾问、保管人、
证券经济商等分别签订《投资顾问协议》,《保管协议》,《信托保管操作备忘录》
等合同。

    4、投资范围与限制

    (1)投资范围

    受托人将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主要用于投资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的二级市场流通股股票键桥通讯(股票代码:
002316,以下简称“标的股票”),信托业保障基金;闲置的信托计划资金可用于
投资国内沪、深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其他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
(ETF、LOF 及封闭式基金,不含分级基金 B)以及新股网上申购、国债逆回购、
货币市场基金、银行贷款。

    (2)投资限制

    信托计划投资于一家上市公司所发行的股票,不得超过投资时该上市公司总
股本的 5%(含)及流通股本的 10%;以买入时成本计算,信托计划投资于一家
上市公司所发行的股票不得超过信托计划财产净值的 20%,标的股票除外;以买
入时的成本计算,投资于一家创业板上市公司所发行的股票,不得超过前一日信
托财产净值的 10%,同时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流通市值的 5%;信托计划投资于
所有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合计不得超过信托财产净值的 20%;以买入时
成本计算,信托计划投资于一家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单一基金(货币基金除外),
不得超过信托财产净值的 10%,且不得超过该基金最新份额的 5%,所投公募基
金的基金规模不得低于 10 亿元;申购新股资金不得超过信托财产净值的 100%。
如果中签的新发行上市公司股票金额超出该投资限制时,需在新股上市当日卖出
所持有的股票直至单股不超过信托财产净值的 20%范围内,如是创业板股票,需
在新股上市当日减持至信托财产净值的 10%以内;

    不得投资存在内幕交易、操作市场的情形;不得投资于 S、ST、*ST、S*ST、
SST 类股票及权证,如被动持有需在 5 个交易日内减持完毕;不得投资于债券、
非公开发行股票、股指期货、融资融券、证券回购交易(国债逆回购除外,国债


                                     19
逆回购投资比例不受限);不得投资于开放式基金、银行理财产品等非交易所上
市的交易品种;不得投资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交易品种,不得用于可能承担
无限责任的投资,也不得用于资金拆借、贷款、抵押融资或者对外担保等;不得
进行量化投资、套利交易等非趋势投资;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正式回购或者进一
步提高杠杆的操作;信托计划项下核算的信托财产在申报交易时,即使本信托计
划信托财产的投资运作本身是合法合规的,受托人在接到监管机构(含交易所市
场监察部门)书面或口头明确通知的前提下可以主动限制本信托计划信托财产的
投资运作;因被动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信托计划
规模变动等因素)导致信托计划持有证券的比例超过上述比例限制的,此时不视
为受托人违约,但受托人必须要求投资顾问在 5 个交易日内按信托文件约定调整
完毕;信托计划的投资运作(包括投资建议与受托人指令)应遵守相应法律、法
规和规章以及监管部门的通知、决定等的规定,履行规定的义务;不得投资与受
托人、投资顾问相关联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受托人不得向一般委托人开放 HOMS 系统或类似分拆单元的相关软件接口。
一般委托人不得使用 HOMS 或类似拆分单元的软件。若受托人或一般委托人违
反此款内容要求,优先委托人有权提前终止本信托计划,并要求受托人及一般委
托人赔偿优先委托人的本金及收益。

    投资顾问的操作涉嫌操作市场、明显偏离市场均价等情况,如果接到沪深交
易所的口头或书面警告,投资顾问不听劝阻的,受托人有权不接受投资顾问的买
入投资建议的权利,直至该种证券全部卖出。

    5、受托人的信托管理费

    受托人管理信托事务,按日计提信托管理费。信托管理费两部分计提及支付。

    (1) 第一部分信托管理费

    每日应计提的第一部的信托管理费=当日存续的信托单位总份数×1 元×0.3%
÷360

    第一部分信托管理费的核算日为每个自然季度末月 21 日或信托计划到期日
(包括正常到期日、提前终止日及延期终止日)。信托计划正常存续期间,每个

                                    20
第一部分信托管理费核算日后十个工作日内分配截止本第一部分信托管理费核
算日(含)的已计提未支付的第一部分信托管理费。但是,在提前终止的情况中,
若本信托计划存续期不满 365 天的,该提前终止日应计提的第一部分信托管理费
按如下公式计算:

    该提前终止日应计提的第一部信托管理费=当日存续的信托单位总份数×1
元×0.3%÷360×365 天-提前终止日前已按日计提的第一部的信托管理费。

    (2) 第二部分信托管理费

    每日应计提的第二部分信托管理费=当日存续的信托单位总份数×1 元×0.1%
÷360

    第二部分信托管理费的核算日为每个自然季度末月 21 日及信托计划到期日
(包括正常到期日、提前终止日及延期终止日)。信托计划正常存续期间,每个
第二部分信托管理费核算日后十个工作日内分配截止本第二部分信托管理费核
算日(含)的已计提未支付的第二部分信托管理费。

    (3) 投资顾问费用

    投资顾问按投资顾问合同提供投资建议,收取投资顾问费用。投资顾问费用
由第二部分信托管理费承担。

    (4) 其他信托费用

    律师费、审计费等其他信托费用由受托人根据实际情况,在该等费用发生时
向保管人出具划款指令,从信托计划专用银行账户中据实支付。

 (五)信托计划的终止与清算

    1、信托计划的终止情形

    信托计划期限届满;本信托计划的存续违反信托目的;信托目的已实现或者
无法实现;本信托计划被撤销或被解除;受益人大会决定终止信托计划;受托人
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执行预警及止损措施时,一般受益人的全部信托收益权归属
于优先受益人,受托人有权宣布信托计划提前终止;由于法律法规、市场制度变
动将对信托计划运行产生重大影响,使得信托计划无法持续稳健运行,受托人有

                                    21
权终止信托计划;受托人职责终止,未能按照有关规定产生新受托人;全体受益
人放弃信托受益权;信托计划存续期满 6 个月后,经一般受益人申请,受托人和
优先受益人同意后,本信托计划可提前终止;信托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其他事由。

    2、信托计划的清算

    信托计划终止后,受托人应负责信托财产的保管、清理、变现,保管人提供
必要的协助。

    受托人在信托计划终止后十个工作日内编制信托事务清算报告,并以信托文
件约定的方式报告委托人与受益人。本信托计划的清算报告无须审计。委托人与
受益人在信托事务清算报告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受托人
就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

 (六)信托财产处理安排

    信托计划终止后,扣除全部信托费用和税费及负债后的剩余信托财产归属于
全体受益人所有。受托人将按照以下方式对信托财产进行分配。

    1、信托利益的计算

    信托利益=信托财产-信托费用-信托税费

    信托利益归属于全体受益人,单个受益人按其持有的信托单位类型和份额和
信托合同的约定享有信托利益。

    2、信托利益的分配顺序

    (1)计划存续期间的财产分配

    本计划存续期间按合同约定向优先受益人进行固定核算日收益分配。一般受
益人不分配收益。

    (2)计划终止时的财产分配

    本计划在进行清算资产分配时,将优先满足优先受益人固定核算日收益及其
本金的分配,然后再对一般受益人的本金进行分配,剩余部分财产作为收益分配

                                    22
给一般受益人。分配顺序分别为:未支付的信托计划的费用(信托管理费、保管
费);优先信托收益;优先本金;投资顾问费;一般受益人累计追加但未取回的
信托资金(如有);一般本金;一般信托收益。

 (七)表决权归属

    本信托计划存续期限内,受托人不参加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委托人协
商一致共同书面指定的授权代表(姓名:刘辉;身份证号码:210203********4763)
出席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并对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届时受托人可配合委
托人出具相关的授权文书。

 (八)合同签订的时间

    2017 年 9 月 27 日。




                                     23
                             第五节       资金来源


    一、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共计增持键桥通讯 1,965.5977 万股股份,支
付的资金总额为 21,687.65 万元,其中深圳精一和刘伟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资金
均来源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自有资金,刘辉通过信托计划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资
金来源于信披义务人的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上述增持资金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
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形,不存在通过与上市公司的资产置换或者其他
交易取得资金的情形。

                                增持股份        增持股份   增持金额    增持的资金
增持主体      增持期间
                              数量(万股)        占比     (万元)      来源
           2017年6月6日至
深圳精一                         330.72          0.84%     4,121.16     自有资金
            2017年6月16日
  刘辉
           2017年11月14日至                                            自有资金和
(通过信                        835.2361         2.12%     9,804.36
            2017年12月21日                                               自筹资金
托计划)
           2018年1月31日至
  刘伟                          799.6416         2.03%     7,762.13     自有资金
            2018年3月14日
  合计            --           1,965.5977        5.00%     21,687.65       --


    二、本次交易对价的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对价通过二级市场现金购买的方式进行交付。




                                           24
                         第六节    后续计划


    一、未来 12 个月内是否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

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按照有利于上市公
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有计划地对上市公司资产及业务作
出适当且必要的整合。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要求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未来 12 个月内是否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

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

资产的重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有计划地对上市公
司资产及业务作出适当且必要的整合。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监会和深交
所的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是否拟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遵照证监会关
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股东职责,公平对待所有
股东,保障全体股东和上市公司利益。若发生调整事项,将严格按照证监会和深
交所的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对上市公司《公
司章程》的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程序和义务。




                                    25
     五、是否拟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及其具体内

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
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相应调整,信息披
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六、关于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变化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对上市公司分红
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
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七、关于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的说

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按照有利于上市公
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有计划地对上市公司业务及组织结
构作出适当且必要的整合,不排除未来对上市公司相关业务和组织结构作出适当
合理及必要调整的可能,以提高上市公司运行效率和效益。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
格按照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6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乾德精一仍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刘辉仍为上市公司的
实际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及实际控制人已出具了关于维持上市公司独立
性的承诺,将保证上市公司在人员、机构、资产、业务和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键桥通讯不存在同
业竞争的情形。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及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函,保证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及实际控制人将采取措
施,避免与上市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及相关解决措施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及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
的承诺函,保证将尽量减少并规范其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可能发
生的关联交易,如有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
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27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24 个月内,除上市公司曾向深圳精一借款人民币
24,000 万元,用于支付收购上海即富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即
富”)部分股权的交易对价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及其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与键桥通讯及其子公司进行资产交易的合计金额高于 3,000
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 5%以上的交易。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及其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未发生过合
计金额超过人民币 5 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

似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的前 24 个月内,乾德精一于 2017 年 6 月推荐熊旭春
先生为上市公司的监事候选人,于 2017 年 7 月推荐王连宏先生和华建强先生为
上市公司的董事候选人,且相关议案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监事和董事候选人均已就职。

    除对上市公司董事和监事的提名安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及其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四、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

者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24 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


                                      28
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
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29
            第九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的情况

    截至本次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交易上
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交易主体                    增持期间               增持股份数量
       刘辉
                         2017年11月14日至2017年12月21日   835.2361万股
 (通过信托计划)
         刘伟             2018年1月31日至2018年3月14日    799.6416万股


    上述交易行为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其已作出的承诺而对上市公司采取的
增持行为,除上述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本次交易前六个月没有
买卖键桥通讯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主要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本次交易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主要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买卖键桥通讯上市交易股票的情
况。




                                        30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财务资料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深圳精一成立于 2014 年 12 月 15 日,其 2015 年-2017 年的财务报表如下: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238,274.36           2,743,672.15           140,415.1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49,327,310.00                      -                    -
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                      -                    -

应收账款                                -                      -                    -

预付款项                                -                      -                    -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347,449,430.49         373,668,919.65           286,125.30

存货                                    -                      -                    -

划分持有待售的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                      -                    -
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

流动资产合计               397,015,014.85         376,412,591.80            426,540.43

非流动资产: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投资性房地产                            -                      -                    -

                                            31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固定资产                          104,313.23               93,898.67             4,199.00

在建工程                                   -                       -                    -

工程物资                                   -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油气资产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无形资产                           11,578.09                6,423.29             8,063.33

开发支出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498,008.01              705,812.0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36,392,300.00           36,392,300.00        17,228,8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37,006,199.33           37,198,433.97        17,241,062.33

资产总计                      434,021,214.18          413,611,025.77        17,667,602.76

       注:表中所列 2017 年数据为未经审计数据,2015 年-2016 年数据为已经中勤万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300,000,000.00          300,000,000.00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                      -                    -
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               2,580.00                    -

预收款项                         1,790,626.43                      -                    -

应付职工薪酬                                -              25,875.96                    -

应交税费                         1,654,351.06           3,471,523.64           415,379.95


                                                32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

其他应付款                     21,501,733.50           2,280,800.00        6,511,800.00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
                                           -                      -                    -
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                      -                    -
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                      -                    -

流动负债合计                  324,946,710.99         305,780,779.60         6,927,179.95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长期应付款                                 -                      -                    -

专项应付款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负债合计                      324,946,710.99         305,780,779.60         6,927,179.95

所有者收益:                               -                      -                    -

实收资本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10,000,000.00

资本公积                                   -                      -                    -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盈余公积                          907,450.32             783,024.62           74,042.28

未分配利润                      8,167,052.87           7,047,221.55          666,380.53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9,074,503.19         107,830,246.17       10,740,422.81

负债和所有者总计              434,021,214.18         413,611,025.77       17,667,602.76

       注:表中所列 2017 年数据为未经审计数据,2015 年-2016 年数据为已经中勤万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

                                               33
                                   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38,604,660.97          18,670,372.61       3,010,220.44

其中:营业收入              38,604,660.97          18,670,372.61       3,010,220.44

二、营业总成本               36,944,911.34          9,198,521.83       2,022,990.02

其中:营业成本              27,897,498.82           6,799,133.33                  -

营业税金及附加                 290,608.15              95,561.58        168,572.34

销售费用                                 -                     -                  -

管理费用                      8,764,122.75          2,299,487.97         59,414.58

财务费用                         -7,318.38              4,338.95       1,795,003.10

资产减值损失                             -                     -                  -
加:公允价值变动净收
                                         -                     -                  -
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
                                         -                     -                  -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
                                         -                     -                  -
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
                              1,659,749.63          9,471,850.78        987,230.42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                     -                  -

减:营业外支出                     740.27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
                              1,659,009.36          9,471,850.78        987,230.42
额“-”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414,752.34           2,382,027.42        246,807.61

五、净利润                    1,244,257.02          7,089,823.36        740,422.81

     注:表中所列 2017 年数据为未经审计数据,2015 年-2016 年数据为已经中勤万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


      二、一致行动人的财务资料

     乾德精一成立于 2015 年 2 月 11 日,其 2015 年-2017 年的财务报表如下:




                                             34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2,419,765.08           2,192,396.45        2,655,577.3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1,000.00                      -                    -
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                      -                    -

应收账款                           -                      -                    -

预付款项                           -                      -                    -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         140,000,000.00       12,540,000.00

存货                               -                      -                    -

划分持有待售的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                      -                    -
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                      -                    -

流动资产合计            2,420,765.08         142,192,396.45       15,195,577.37

非流动资产: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690,826,615.42         690,826,615.42      691,882,384.47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                      -                    -

在建工程                           -                      -                    -

工程物资                           -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油气资产                           -                      -                    -

                                       35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无形资产                                   -                      -                      -

开发支出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690,826,615.42         690,826,615.42      691,882,384.47

资产总计                      693,247,380.50         833,019,011.87      707,077,961.84

       注:表中所列 2017 年数据为未经审计数据,2015 年-2016 年数据为已经中勤万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                      -                  -
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                      -                  -

预收款项                                   -                      -                  -

应付职工薪酬                               -                      -                  -

应交税费                       -1,088,011.83            -399,313.70                  -

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其他应付款                     14,037,000.00        139,439,100.00      476,400,000.00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
                                           -                      -                  -
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                      -                  -

                                               36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                         -                     -

流动负债合计                   12,948,988.17             139,039,786.30         476,400,000.00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长期应付款                                   -                         -                     -

专项应付款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负债合计                       12,948,988.17             139,039,786.30         476,400,000.00

所有者收益:                                 -                         -                     -

合伙人出资额                 701,850,000.00              701,850,000.00         228,660,000.00

资本公积                                     -                         -                     -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盈余公积                         207,796.18                  207,796.18            207,796.18

未分配利润                    -21,759,403.85               -8,078,570.61          1,870,165.66

所有者权益合计               680,298,392.33              693,979,225.57         230,677,961.84

负债和所有者总计             693,247,380.50               833,019,011.87        707,077,961.84

       注:表中所列 2017 年数据为未经审计数据,2015 年-2016 年数据为已经中勤万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

                                     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一、营业收入                              3,886,792.46         6,099,604.32                  -


                                                 37
减:营业总成本                      17,499,309.90     16,552,571.54                 -

其中:营业成本                       3,900,000.00      6,000,000.00

营业税金及附加                                    -      21,958.58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13,604,311.79     10,681,814.50      3,345,094.24

财务费用                                -5,001.89       -151,201.54        59,328.39

资产减值损失                                      -               -                 -
加: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损失
                                                  -               -                 -
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04,230.95       5,482,384.4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
                                                  -     504,230.95       5,482,384.47
投资收益
加:其他收益                           19,500.00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13,593,017.44     -9,948,736.27      2,077,961.84
列)
加:营业外收入                                    -               -                 -

减:营业外支出                         87,815.80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号
                                   -13,680,833.24     -9,948,736.27      2,077,961.84
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五、净利润                         -13,680,833.24     -9,948,736.27      2,077,961.84

六、综合收益总额                                  -   -9,948,736.27      2,077,961.84

       注:表中所列 2017 年数据为未经审计数据,2015 年-2016 年数据为已经中勤万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

        (一)深圳精一 2016 年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勤信审字[2017]第 11572 号
审计报告,认为深圳精一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深圳精一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6 年度的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
                                             38
     (二)乾德精一 2016 年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勤信审字[2017]第 11573 号
审计报告,认为乾德精一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乾德精一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6 年度的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




                                     39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深圳精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辉

                                                    日期:2018年03月15日




                                   4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

                                                                 刘辉

                                                 日期:2018年03月15日




                                   4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

                                                                 刘伟

                                                 日期:2018年03月15日




                                   42
                          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嘉兴乾德精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授权代表:
                                                                 刘伟
                                                 日期:2018年03月15日




                                   43
        财务顾问关于《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
动报告书的内容已进行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财务顾问主办人:
                       孟玲剑              黄昕


    法定代表人:
                   李福春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44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工商营业证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
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3、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
要负责人)在报告日前 24 个月内未发生重大交易的说明;

    4、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在报告日前 24
个月内相关交易的说明;

    5、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负
责人)及其直系亲属前 6 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自查报告;

    6、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7、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刘辉关于避免与上市公司
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8、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刘辉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
交易的承诺函;

    9、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财务报表;

    10、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

    11、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办法》
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12、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住所;

                                    45
联系电话:0755-26551650。




                            46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精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辉
                                                 日期:2018年03月15日




                                   47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字盖章页)




                                                    承诺人:

                                                                 刘辉

                                                 日期:2018年03月15日




                                   48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字盖章页)




                                                    承诺人:

                                                                 刘伟

                                                 日期:2018年03月15日




                                   49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字盖章页)




                     一致行动人:嘉兴乾德精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授权代表:
                                                                 刘伟
                                                 日期:2018年03月15日




                                   50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深圳市
                                 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键桥通讯                         股票代码             002316
                                                                                       嘉兴市广益路 705 号嘉兴世
                                 嘉兴乾德精一投资合伙
一致行动人名称                                                    一致行动人注册地     界贸易中心 1 号楼 2201 室
                                 企业(有限合伙)
                                                                                       -50
                                 增加        √   减少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不变        □
                                 是 √     否 □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         注:一致行动人乾德精                                  注:刘辉女士为上市公司实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公司第一大股东                   一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际控制人同时为信息披露
                                                                  控制人
                                 东                                                    义务人实际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 息 披 露 义务 人 是 否 对境   是 □       否 √
                                                                  否拥有境内、外两个   是 □       否 √
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
                                                                  以上上市公司的控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5%以上                           家数
                                                                  制权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限售流通股
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数量: 7,862.40 万股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 20.00%
                                 股票种类:流通股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
                                 变动数量: 1,965.5977 万股
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 5%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
                                 是     □        否   √
续关联交易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
                                 是     □        否   √
业竞争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
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         是     √        否   □
司股票


                                                                 51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
                           是   □   否   √
条规定的情形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
                           是   √   否   □
五十条要求的文件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是   √   否   □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是   √   否   □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是   √   否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
                           是   □   否   √
准及批准进展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
                           是   □   否   √
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




                                               52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精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 辉
                                                 日期:2018年03月15日




                                   53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刘 辉
                                                 日期:2018年03月15日




                                   54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刘 伟
                                                 日期:2018年03月15日




                                   55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之签字盖章页)




                     一致行动人:嘉兴乾德精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授权代表:
                                                                刘 伟
                                                 日期:2018年03月15日




                                   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