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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联发展: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8-14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18-052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28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
讯网上刊登《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新增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8月13日下午14:30
    3、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后海大道2388号怡化金融科技大厦
24层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5、主持人:副董事长刘辉女士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14,712,406股,占全部股份393,120,000股的29.180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3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14,711,2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29.179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
份1,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2名,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2,721,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36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
席了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
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同意114,711,206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0股,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2,720,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6%,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4%,弃权0股。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方啸中律师、黄晓静律师现场
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关于深圳亚联发
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8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