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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联发展: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2018-08-23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18-055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盘活存量资产,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德威普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威普”)将其名下房
产西海岸大厦 13A—13O 出售,房产面积总计 915.34 平方米,出售金额合计人
民币 2,370 万元。其中,西海岸大厦 13A、13C、13D,合计建筑面积为 273.34
平方米转让给王阳,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7,077,325.00 元;西海岸大厦 13B、13K、
13L、13N、13O,合计建筑面积为 296.08 平方米转让给王朝,转让价格为人民
币 7,666,109.00 元;西海岸大厦 13E、13F、13G、13H、13I、13J、13M,合计
建筑面积为 345.92 平方米转让给詹文焰,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8,956,566.00 元。
    2018 年 8 月 2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
资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
    2018 年 8 月 21 日,德威普分别与王阳、王朝、詹文焰签署了《房屋买卖合
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经公司董事会
批准后即可实施,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王阳,身份证号码:35030119********16,住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公园南路 1 号海尚国际。
    2、王朝,身份证号码:35030119********19,住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公园南路 1 号海尚国际。
    3、詹文焰,身份证号码:35032119********10,住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
区东庄镇马厂村。
    本次交易对方中,王朝先生是王阳先生的哥哥,王朝先生为深圳中豪集团有
限公司股东之一,詹文焰先生任深圳中豪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
    关联关系:以上三人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资产名称:西海岸大厦 13A—13O;
    总面积:915.34 平方米;
    类别:固定资产;
    权利人:深圳市德威普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所在地:深圳市南山区南油大道西;
    竣工日期:2001 年 05 月 20 日,使用年限至 2046 年 01 月 04 日止。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于 2012 年 12 月 21 日购入,于 2013 年 2 月 1 日投入使用,
账面原值为人民币 22,917,531.15 元,截至 2018 年 07 月 31 日账面净值为人民币
17,331,383.05 元,已计提累计折旧 5,586,148.10 元。
    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亦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
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及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况。
    2、交易的定价及定价依据
    根据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深圳市德威普软件技
术有限公司拟转让其名下所有西海岸大厦 13A 等 15 套房地产物业项目资产评估
报告》(中铭评报字【2018】第 6002 号),以 2018 年 8 月 10 日为评估基准日,
以市场法评估结果为最终评估结论,纳入评估范围的德威普名下所有的西海岸大
厦 13A 等 15 套房地产物业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 23,615,772.00 元,评估增值
6,284,388.95 元,增值率 36.26%。
    本次资产转让的交易价格以评估报告的评估值为依据,经与交易对方协商后
确定,最终的资产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2,370 万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8 年 8 月 21 日,德威普分别与王阳、王朝、詹文焰签署《房屋买卖合同》,
主要内容如下:
    (一)德威普与王阳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编号:G01738)
    1、拟转让标的:德威普拟转让房地产坐落于深圳市南山区南油大道西西海
岸大厦 13A、13C、13D,合计建筑面积为 273.34 平方米。
    2、拟转让价格: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7,077,325.00 元。
    3、交易定金:上述房地产交易定金为人民币 1,415,465.00 元。王阳将在合
同签订时,向德威普支付定金人民币 150,000.00 元。在合同签订后 5 日内,向德
威普支付定金余额人民币 1,265,465.00 元。上述定金交由双方约定的第三方监管。
王阳将定金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存入监管账号,即视为德威普收讫。定金在房产过
户至买方名下后自动转为楼款。
    4、付款方式:王阳须于 2018 年 9 月 17 日或之前支付除定金之外的剩余首
期款人民币 2,123,198.00 元,并且向银行提交抵押贷款申请的相关资料,配合银
行办理贷款审批手续,如银行承诺发放贷款金额加上王阳已付首期款、定金后少
于拟转让价格的,则王阳应于按揭银行出具贷款承诺后三个工作日内补足,如多
于拟转让价格,则王阳可向监管方要求将多出部分退回,德威普应无条件配合王
阳办理监管方要求的手续。
    5、产权转移登记:双方将于 2018 年 9 月 28 日或之前签署《深圳市二手房
买卖合同》并于签署后两个工作日内,共同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
记手续。在收文回执载明的回复日期届满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双方须办理交纳
税费的手续。该房地产证由王阳领取。王阳负有抵押义务的,在其领取新房地产
证后当日内须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6、合同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德威普与王朝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编号:G01737)
    1、拟转让标的:德威普拟转让房地产坐落于深圳市南山区南油大道西西海
岸大厦 13B、13K、13L、13N、13O,合计建筑面积为 296.08 平方米。
    2、拟转让价格: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7,666,109.00 元。
    3、交易定金:上述房地产交易定金为人民币 1,533,222.00 元。王朝将在合
同签订时,向德威普支付定金人民币 150,000.00 元。在合同签订后 5 日内,向德
威普支付定金余额人民币 1,383,222.00 元。上述定金交由双方约定的第三方监管。
王朝将定金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存入监管账号,即视为德威普收讫。定金在房产过
户至买方名下后自动转为楼款。
    4、付款方式:王朝须于 2018 年 9 月 17 日或之前支付除定金之外的剩余首
期款人民币 2,299,833.00 元,并且向银行提交抵押贷款申请的相关资料,配合银
行办理贷款审批手续,如银行承诺发放贷款金额加上王朝已付首期款、定金后少
于拟转让价格的,则王朝应于按揭银行出具贷款承诺后三个工作日内补足,如多
于拟转让价格,则王朝可向监管方要求将多出部分退回,德威普应无条件配合王
朝办理监管方要求的手续。
    5、产权转移登记:双方将于 2018 年 9 月 28 日或之前签署《深圳市二手房
买卖合同》并于签署后两个工作日内,共同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
记手续。在收文回执载明的回复日期届满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双方须办理交纳
税费的手续。该房地产证由王朝领取。王朝负有抵押义务的,在其领取新房地产
证后当日内须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6、合同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德威普与詹文焰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编号:G01736)
    1、拟转让标的:德威普拟转让房地产坐落于深圳市南山区南油大道西西海
岸大厦 13E、13F、13G、13H、13I、13J、13M,合计建筑面积为 345.92 平方米。
    2、拟转让价格: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8,956,566.00 元。
    3、交易定金:上述房地产交易定金为人民币 1,791,313.00 元。詹文焰将在
合同签订时,向德威普支付定金人民币 200,000.00 元。在合同签订后 5 日内,向
德威普支付定金余额人民币 1,591,313.00 元。上述定金交由双方约定的第三方监
管。詹文焰将定金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存入监管账号,即视为德威普收讫。定金在
房产过户至买方名下后自动转为楼款。
    4、付款方式:詹文焰须于 2018 年 9 月 17 日或之前支付除定金之外的剩余
首期款人民币 2,686,970.00 元,并且向银行提交抵押贷款申请的相关资料,配合
银行办理贷款审批手续,如银行承诺发放贷款金额加上詹文焰已付首期款、定金
后少于拟转让价格的,则詹文焰应于按揭银行出具贷款承诺后三个工作日内补
足,如多于拟转让价格,则詹文焰可向监管方要求将多出部分退回,德威普应无
条件配合詹文焰办理监管方要求的手续。
    5、产权转移登记:双方将于 2018 年 9 月 28 日或之前签署《深圳市二手房
买卖合同》并于签署后两个工作日内,共同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
记手续。在收文回执载明的回复日期届满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双方须办理交纳
税费的手续。该房地产证由詹文焰领取。詹文焰负有抵押义务的,在其领取新房
地产证后当日内须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6、合同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全资子公司德威普出售资产有利于公司盘活现有资产,符合公司战略规
划。本次交易将形成资产处置收益 6,368,616.95 元(未考虑交易税费以及佣金的
影响),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降低财务费用,对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影响。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德威普与王阳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编号:G01738);
    3、德威普与王朝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编号:G01737);
    4、德威普与詹文焰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编号:G01736);
    5、《深圳市德威普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拟转让其名下所有西海岸大厦 13A 等
15 套房地产物业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铭评报字【2018】第 6002 号)。


    特此公告。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