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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众生药业:关于公司与上海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技术开发(合作)合同的公告2015-10-09  

						                               证券代码:002317          公告编号:2015-112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上海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
                签订技术开发(合作)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3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
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上海药明康
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明康德”)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公司与药明
康德于 2015 年 7 月 13 日签订了《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药明康德新
药开发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
    根据公司与药明康德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在 2015 年下半年内双方将再落
实签订两个以上合作项目。公司与药明康德进一步推动战略合作协议的落实,已
于 2015 年 8 月签订了治疗耐药性肺癌的一类新药 ZSYM003 的《技术开发(合作)
合同》,具体详见公司 2015 年 8 月 19 日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
于公司与上海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技术开发(合作)合同的公告》。
近日,公司又完成签订了治疗肿瘤的一类新药 ZSYM004 的《技术开发(合作)合
同》(以下简称“合同”)。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名称
    治疗肿瘤的一类新药 ZSYM004 的研发。
    (二)合作内容
    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化学药品注册分类 1.1 类的技术要求和国家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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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药品审评中心的指导原则要求,完成 ZSYM004 的
临床前药学研究、药理毒理研究、中试工艺放大及生产工艺验证、向 CFDA 申请
并获得 I 期临床试验批文。
    (三)项目权益分配
    1、双方同意本项目采用风险共担、收益共享模式进行研发合作。
    2、对项目委员会最终选定的临床前候选化合物(PCC)和临床候选化合物
(IND),若双方同意在临床前阶段将项目或国际权益转让给第三方,转让收益按
合同约定实施分配。
    3、公司有权决定本项目是否进入临床及后期研究,在项目进入临床阶段后,
合作方式另行议定。在项目进入临床阶段后,研究工作由公司主导,研究经费亦
由公司提供。药明康德在最终上市产品中的权益按合同约定实施分配。
    4、公司有权决定转让药明康德设计和主研的临床前候选化合物(PCC)及临
床候选化合物(IND)。转让收益按合同约定实施分配。
    5、本项目知识产权、申报资料、试验原始记录归公司拥有,药明康德按照
合同约定的比例享有项目的研发成果的收益权。
    (四)费用及支付方式
    公司按合同约定应出资的限额为人民币 2,700.00 万元(不包括临床研究费
用),按合同约定计划分期支付。


    三、对公司的影响
    继公司与药明康德合作了 ZSYM001、ZSYM002 和 ZSYM003 项目后,签订本技
术开发(合作)合同,是公司与药明康德战略合作思路和想法的具体落实,是双
方战略协议推进与实施的又一标志,为双方战略合作落地进一步奠定基础。同时,
该项目的实施将丰富公司新药研发储备,为公司创新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进一
步提升公司整体实力和市场竞争优势,提升公司未来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全体股
东利益及公司发展战略。


    四、风险提示
    (一)本次签订的技术开发(合作)合同涉及创新药的开发,基于新药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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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周期长、风险大、投入高的特点,项目推进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技术开发(合作)合同的签订对公司短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不构成重大影响。
    (三)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媒
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技术开发(合作)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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