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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久立特材: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2017-05-11  

						    证券代码:002318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公告编号:2017-049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10日接到控股
    股东久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立集团”)的通知,基于对公司稳定持续发
    展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久立集团在2017年5月04日至5月10日期间累计
    增持公司股票5,808,041股,累计交易金额为4765.68万元。现将增持股票的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1、增持目的及计划:久立集团认为,公司目前股票市值不能完全反映公司目前的
    价值,特别是随着公司在高端装备制造及新材料领域的加速布局,未来价值将进一步呈
    现。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促进公司持续、稳
    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股东利益,久立集团计划自2017年5月04日起12个月内累计增
    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的股票。
          2、增持人:久立集团

          3、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

    和大宗交易)。

          4、本次增持情况以及增持前后持股明细:
本次增持情况

股东                                           成交数量     成交均价 成交金额     占总股本
         买卖方式      买卖时间     买卖方向
名称                                           (股)       (元/股) (万元)    比例(%)

         集中竞价      2017.05.04     买入      1,866,430       8.465   1580.00          0.22
久立
         集中竞价      2017.05.05     买入        920,411       8.473    779.85          0.11
集团
         集中竞价      2017.05.09     买入      2,521,200       7.965   2008.13          0.30
           集中竞价       2017.05.10      买入         500,000         7.954        397.70       0.06

合计          --              --           --         5,808,041        8.205    4765.68          0.69
增持前后持股明细

                                                 增持前持股                              增 持后 持股
   股东名称           增持前持股数量(股)                          增持后持股数量(股)
                                                 比例(%)                               比例(%)

       久立集团             316,246,847             37.58             322,054,888            38.27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
           3、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久立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
       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