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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久立特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08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久
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用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 30,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是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出
的,可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提
出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 50%,单
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
存储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 30,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独立董事:顾国兴、缪兰娟、郑万青
                                                              2019 年 4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