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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久立特材: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9-11-2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久立特材”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的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对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交谈,查

阅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信息披露文件、董事会、
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及
意见,对其募集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必要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753 号”《关于核准浙江久
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8 日公开发行可转债 1,040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
币 10.40 亿元,扣除承销保荐费 1,300.00 万元以及加上利息收入 3.65 万元后,金

额为 102,703.65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确认,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455 号)。上述
到位的募集资金扣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用、信息披露及路演推
介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 307.40 万元后,公司本次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02,396.25 万元。

    三、前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 2017 年 11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闲置
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占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的 19.53%),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提取,使用期限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018 年 6 月 5 日,公司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20,000 万
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18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闲置
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占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的 29.30%),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提取,使用期限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019 年 4 月 1 日,公司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30,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2019 年 4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部分闲置可转
债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占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的 29.30%),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提取,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019 年 11 月 21 日,公司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30,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的相关规定,公
司于 2019 年 11 月 23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
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
29.30%),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提取,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为确保按时归还前述募集资金,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承诺:(1)
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
常进行,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2)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
金后,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

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3)本次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后,将按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若募投项目建设加速,导致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留存
的募集资金无法满足募投项目建设需求,则公司将该部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以满足募投项目资金使用需求;(4)公司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12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5)公司在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
务资助。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1、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未改变募投项目内容,有

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此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3、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
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4、公司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             _________

                     楼 瑜                 王 颖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