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通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5-10
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2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5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7年5月8日上午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
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
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周宇斌、黄捷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