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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乐通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8-28  

						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9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

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14 日以邮件及电话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上午 10:00 在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

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参与表决监事 3 人。会议由监

事会主席谢燕洪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

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

《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

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以及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进行

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