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通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0-30
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5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
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于 2017 年 10 月 16 日以邮件及电话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上
午 10:00 在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参与表决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
燕洪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及《公司 2017 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
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