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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乐通股份: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7-10-30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2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周宇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秋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任秀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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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113,783,675.73                1,125,677,981.64                         -1.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94,354,099.85                     480,150,780.87                        2.96%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59,077,958.80                   19.87%           406,916,060.47                 1.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670,704.33                  780.34%           11,934,409.31               143.41%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5,080,538.10                  650.12%            8,995,258.68               -17.25%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683,496.85                  -43.08%           50,176,319.44               -20.07%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3                 866.67%                    0.060              14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3                 866.67%                    0.060              14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95%                  1.07%                     2.46%                1.58%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90,715.0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2,572,344.7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930,210.47

减:所得税影响额                                                                654,119.61

合计                                                                           2,939,150.6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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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0,813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深圳市大晟资产
                 境内非国有法人        13.00%         26,000,000                    质押                 26,000,000
管理有限公司

云南国际信托有
限公司-云南信
                 其他                   4.11%          8,224,579
托聚鑫 28 号集
合资金信托计划

黄中柱           境内自然人             3.04%          6,088,521

姚妙燕           境内自然人             2.97%          5,935,267

徐海仙           境内自然人             2.45%          4,905,878                    质押                  3,700,000

任刚             境内自然人             2.03%          4,059,848                    质押                  3,561,084

吴建新           境内自然人             1.61%          3,220,800

中央汇金资产管
                 国有法人               1.22%          2,436,400
理有限责任公司

董芳             境内自然人             1.12%          2,239,648                    质押                  1,130,000

任奇峰           境内自然人             1.07%          2,142,6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6,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6,000,000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南信
                                                                         8,224,579 人民币普通股           8,224,579
托聚鑫 28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黄中柱                                                                   6,088,521 人民币普通股           6,088,521

姚妙燕                                                                   5,935,267 人民币普通股           5,935,267

徐海仙                                                                   4,905,878 人民币普通股           4,905,878

任刚                                                                     4,059,848 人民币普通股           4,059,848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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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建新                                                                3,220,800 人民币普通股          3,220,80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436,400 人民币普通股          2,436,400

董芳                                                                  2,239,648 人民币普通股          2,239,648

任奇峰                                                                2,142,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42,600

                               1、公司前 10 名股东中,控股股东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其他 9 名股东之间不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说明                           2、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的其他股东之间,公司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上述股东中黄中柱共持有公司股份 6,088,521 股,其中通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6,088,521 股;姚妙燕共持有 5,935,267 股,其中通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5,935,167 股; 吴建新共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持有 3,220,800 股,其中通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3,220,800 股;董芳共持有 2,239,648 股,其中通过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
                               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109,648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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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票据降幅72.85%,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的承兑票据支付材料款及贴现所致;
 2、预付款项降幅48.76%,主要系报告期内预付设备及材料款减少所致;
 3、其他应收款降幅51.46%,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回往来款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降幅73.5%,主要系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湖州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增值税留抵税额
 减少所致;
 5、在建工程降幅99.02%,主要系报告期内在建工程转固所致;
 6、长期待摊费用降幅48.27%,主要系报告期内摊销费用所致;
 7、应付账款增幅30.34%,主要系报告期内合理利用商业信用延迟支付采购款所致;
 8、应付票据降幅100%,主要系报告期内尽量使用收到的银承票据背书支付材料货款减少自开承兑票据所
 致;
 9、应付利息增幅144.42%,主要系报告期内增加了延迟支付投资款按合同计提的利息所致;
 10、长期借款降幅60%,主要系报告期内按合同约定到期偿还的银行长期借款所致;
 11、税金及附加增幅154.48%,主要原因系营改增税制政策变动费用税金计入该科目所致;
 12、资产减值损失增幅102.48%,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增加计提的减值损失相应增加所致;
 13、营业利润降幅55.87%,主要系报告期内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毛利率下降以及油墨行业行情不佳所致;
 14、所得税费用降幅62.78%,主要系报告期内子公司亏损导致弥补亏损的递延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1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幅143.41%,主要是收购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少数股权至
 全资子公司所致;
 16、营业外收入增幅227.47%,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17、营业外支出降幅84.02%,主要系报告期内相对去年同期减少非经营性损失所致;
 1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降幅315.99%,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收购子公司的投资款所致;
 1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幅64.99%,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的其他筹资活动现金相对去年同期减
 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时 承诺期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间      限



                                                                                                   5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股改承诺

                                         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晟资产”)承
               深圳市大晟                                                                       2016 年
                            股份限售承 诺: 大晟资产将支持乐通股份的长远发展, 在目标股份
               资产管理有                                                                       09 月 12 12 个月 履行完毕
                            诺           过户至大晟资产名下后的 12 个月内不对外转让目标股
               限公司                                                                           日
                                         份。

                                         《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
                                         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直接或
                                         间接控制的企业目前不存在从事与乐通股份及其子公司
                                         构成实质性竞争业务的情形;2、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直
                                         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不存在从事与乐通股份及
                                         其子公司构成实质性竞争业务的情形;3、在直接或间接
                                         持有乐通股份期间,对于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
                                         企业,本承诺人将通过派出机构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
                                         事、总经理等)以及本承诺人在该等企业中的控制地位,
                                         保证该等企业比照前款规定履行与本承诺人相同的不竞
                                         争义务;4、如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乐通股份及其子
                                         公司、乐通股份及其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有权根据本承诺函
                                         依法申请强制本承诺人履行上述承诺,并赔偿乐通股份及
                                         其子公司、乐通股份及其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全
                                         部损失;同时本承诺人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的利益归乐
                                         通股份所有。 ”《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规范
收购报告书或
                                         与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主 要内容如下: “1、本承
权益变动报告                关于同业竞
                                         诺人将采取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直
书中所作承诺   深圳市大晟 争、关联交                                                            2017 年
                                         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乐通股份及其子公司之间发                  长期有
               资产管理有 易、资金占                                                            09 月 14            正在履行中
                                         生关联交易;2、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按照“等价               效
               限公司       用资金占用                                                          日
                                         有偿、平等互利”的原则,依法签订关联交易合同,参照
                            诺
                                         市场同行的标准,公允确定关联交易的价格,并严格按照
                                         乐通股份的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批准关联交易
                                         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直
                                         接或间 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乐通股份
                                         及其子公司及相关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4、本承诺人及
                                         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不通过向乐通股份
                                         及其子公司借款或由乐通股份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代偿
                                         债务、代垫款项等各种名目侵占乐通股份及其子公司的资
                                         金;5、不利用控制地位及影响谋求与乐通股份及其子公
                                         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直接或间
                                         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控制地
                                         位及影响谋求与乐通股份及其子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
                                         利;6、本承诺人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乐通股份
                                         及其子公司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
                                         外的费用支出。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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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重组时所
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
或再融资时所
作承诺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
小股东所作承
诺

承诺是否按时
                                                                   是
履行

如承诺超期未
履行完毕的,应
当详细说明未
                                                                 不适用
完成履行的具
体原因及下一
步的工作计划




       四、对 2017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7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
                                                                          979.54%   至                     1,320.45%
       度

       2017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
                                                                              950   至                         1,250
       间(万元)

       201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88

                                                   主要系收购子公司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的少数股权后,少数股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东损益转至母公司所致。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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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宇斌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