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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乐通股份: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2018-02-02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二〇一八年二月
                                 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财务顾问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
信用、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情况和资料进行了核查,对信息
披露义务人出具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所披露的内容出具核查意见,以供投资者
和有关各方参考。

    为此,本财务顾问特作出如下声明:

    1、本财务顾问依据的有关资料由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信息披露义务人已
向本财务顾问作出承诺,保证其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
资料或副本资料,副本资料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
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对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

    2、本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了尽职调查义务,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信披露文
件内容与格式符合规定,并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3、本财务顾问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不构成对本次权
益变动相关各方及其关联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本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财务顾问就本次《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所发表的核查意见是完全独立进行的,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机构或个人提供未
在本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核查意见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5、本财务顾问特别提醒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及投资者认真阅读信息披露义务
人出具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及有关此次权益变动各方发布的相关公告和备
查文件。
                                    1
   6、在担任财务顾问期间,本财务顾问执行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及内部防火墙
制度。




                                 2
                                                             目录


声明................................................................................................................................ 1

目录................................................................................................................................ 3

释义................................................................................................................................ 4

一、对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的核查.................................................................... 5

二、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的核查.................................................................... 5

三、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及决策的核查.......................................... 16

四、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动方式的核查...................................................... 17

五、对信息披露义务资金来源的核查...................................................................... 17

六、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后续计划的核查.................................................................. 17

七、对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影响的核查.......................................................... 19

八、对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的核查.................................. 23

九、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的核查...................... 25

十、对是否存在其他重大事项的核查...................................................................... 26

十一、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是否能够按照
《收购办法》第五十条提供文件的核查.................................................................. 26

十二、财务顾问结论意见.......................................................................................... 27




                                                                  3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核查意见中有如下特定意义: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指   《珠海市乐通化工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
核查意见、本核查意见     指
                              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018 年 1 月 29 日至 2018 年 1 月 31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
                              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增持乐通股份 9,999,978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   指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增持总金额为 161,857,777.42
                              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大晟资产合计持有乐通股份 23.00%
                              的股份。
大晟资产、信息披露义务
                         指   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人
大晟文化                 指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乐通股份、上市公司       指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财务顾问               指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核查意见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
入原因造成。




                                        4
一、对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的核查

    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的《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分为十二个部分,分别为释义、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权益变动目的、权益变动
方式、资金来源、后续计划、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
司之间的重大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信息
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其他重大事项、备查资料。

    本财务顾问对信息披露义务人进行了审慎性的尽职调查并认真阅读了信息
披露义务人提供的相关资料。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的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
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
报告书》等法规的要求。


二、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的核查

    (一)对信息披露义务人主体资格的核查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大晟资产基本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景田北一街 28-1 号景田邮政综合楼 601 室
法定代表人               谢建龙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88336625X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投资管理;受托资产管理;房地产经纪;投资兴办实业;
                         高新技术项目投资;商业地产与产业地产投资;激光技术投
经营范围                 资与开发;国内贸易。(以上各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
                         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
                         后方可经营)
经营期限                 2006 年 4 月 28 日起至 2026 年 4 月 28 日止
股东情况                 周镇科持股 99.95%,张金山持股 0.05%
联系电话                 0755-25823888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大晟资产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其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以下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具备本次权
                                         5
益变动的主体资格:

    (1)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处于持续状态;

    (2)收购人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收购人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

    (二)对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情况的核查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结构图如下:


               周镇科                                张金山


           99.95%                                         0.05%




                        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周镇科持有大晟资产99.95%的股权,是大晟资产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周镇科个人信息情况如下:

    周镇科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
440527197512******,住所为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本财务顾问核查了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工商登记资料,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其所
编制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披露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股权控制关系
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本财务顾问认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已充分披露了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股权控制关系。

    (三)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关联企
业情况的核查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
                                      6
的其他核心企业及关联企业情况如下:


                                                                            主要股东
                    注册资本
序号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及持股比
                    (万元)
                                                                              例
                               股权投资管理;受托资产管理;房地产经纪;投资
                               兴办实业;高新技术项目投资;商业地产与产业地
       深圳市大晟              产投资;激光技术投资与开发;国内贸易。(以上 周镇科持
 1     资产管理有   100,000    各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股 99.95%
       限公司                  行政法规规定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
                               营)。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管理、 周镇科持
       深圳市大晟              受托资产管理、股权投资(不含证券、保险、基金、股 20%,
 2     投资管理有    1,000     金融业务、人才中介服务及其它限制项目);自有 大晟资产
       限公司                  物业租赁。                                    持股 10%

       深圳市金晋              投资化工产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 周镇科持
 3     化工有限公    1,000     物资供销业(以上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股 66.70%
       司

       郑州市晟能              激光、光电子设备开发、研制、技术服务、销售;
 4     激光科技有    3,125     电子、光学元器件的批发兼零售;进出口贸易经营 周镇科持
       限公司                  (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 股 52%


       深圳市尚雅              健康养生管理咨询;果醋饮品的制造和销售;啤酒 周镇科持
 5     饮品有限公      50      制造和销售;葡萄酒制造和销售;碳酸饮料制造和 股 50%,
                               销售;果菜汁及果菜汁饮料制造和销售。         大晟资产
       司
                                                                            持股 50%
                               投资与资产管理;销售金属矿石、金属材料、建筑
                               材料、五金交电、机械设备、化肥、燃料油;机械
                               设备的租赁;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经济信息咨询、财务咨询。影视文化项目投资 周镇科持
       大晟时代文              管理;影视文化信息咨询;文化活动策划;体育赛 股
       化投资股份              事项目投资、策划、运营;艺术培训;游戏相关产 39.93%,
 6     有 限 公 司 55,946.4188 品的技术开发、销售;计算机软件的设计、技术开
                                                                            大晟资产
       ( 股 票 代             发、销售;网页设计;网络产品的技术维护与技术 持股
       码:600892)            咨询。(以上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 9.03%
                               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
                               经营)。影视文化项目策划、制作、发行(凭许可
                               证经营)。
                               企业管理咨询服务;酒店管理;营养健康咨询服务;
       广州大晟健
                               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大型活动组 大晟资产
 7     康管理有限      300     织策划服务(大型活动指晚会、运动会、庆典、艺 持股
       公司
                               术和模特大赛、艺术节、电影节及公益演出、展览 100%

                                           7
                                                                             主要股东
                    注册资本
序号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及持股比
                    (万元)
                                                                               例
                               等,需专项审批的活动应在取得审批后方可经营);
                               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家庭服务;人才资源开发与
                               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新余海潮基
       建一号投资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及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 大晟资产
 8     管理合伙企     2,530    货、保险业务)、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持股
       业(有限合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9.05%
       伙)

       深圳市宝诚
       红土文化产            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以上经营 大晟资产
 9     业基金合伙    120,000 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禁止的项目除外,持股
       企业(有限            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17.33%
       合伙)
                               为商业项目提供运营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
                               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
                               目另行申报);市场营销策划,展览展示策划,品
                               牌推广策划;自有房屋租赁;国内贸易;经营电子
                               商务;日用百货、文具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玩
    深圳市大晟                 具、五金产品、服装、鞋帽、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大晟资产
 10 云购商业管       10,000    家具、涂料的零售;保健用品的销售;柜台租赁(以 持股 51%
    理有限公司                 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
                               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预包
                               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烟草制品、酒类、图
                               书、报刊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销售;物业管
                               理;超市经营。
                               为商业项目提供运营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
                               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证券、保险、基金、金融
                               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
                               另行申报);市场营销策划,展览展示策划,品牌
    深圳市大晟                 推广策划;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自有房屋租赁;
    新一佳运营                 日用百货、文具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玩具、五 大晟资产
 11                  20,000    金产品、服装、鞋帽、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家具、持股
    管理有限公
    司                         涂料、保健用品的销售;展柜租赁;国内贸易。(企 52.50%
                               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须取得行政许可文件后方
                               可经营)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烟草制
                               品、酒类、图书、报刊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
                               销售。

                                           8
                                                                             主要股东
                    注册资本
序号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及持股比
                    (万元)
                                                                               例

    深圳市大晟               电子产品、影视器材、家用电器、电子显示屏的技 大晟资产
 12 云视传媒科      405.4054 术开发、技术转让、销售;进出口业务;设计、制 持股
    技有限公司               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                     35.01%
                               照明工程设计、施工及维修;照明电器及配件的研
    贵州创凯科                 发;销售:建筑材料(不含经营来料加工砂石)、 大晟资产
 13 技投资有限         12      装饰材料、五金交电、机电设备、LED 显示屏、 持股
    公司                       电力设备、照明电器及配件、光电节能产品。     51.58%
                               受托企业资产管理,股权投资管理,对房地产业、
                               文化产业、旅游业的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
                               产经纪;酒店管理服务;物业管理;自有物业租赁;
    河源市大晟                 旅游景区开发、管理;文化交流活动组织及策划;大晟资产
 14 资产管理有        5,000    销售(含网上销售):工艺品、日用百货;网上贸 持股
    限公司                     易代理,网上房地产中介,网上商务咨询。(依法 100%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
    深圳悦融投                 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投资 大晟文化
 15 资管理有限        4,000    咨询(不含限制项目);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 持股
    公司                       咨询、财务咨询;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 100%
                               报)。
                               网络游戏相关产品的技术开发、销售;计算机软件
                               的设计、技术开发、销售;网页设计;网络产品的
                               技术维护与技术咨询(以上均不含法律法规、国务
    深圳淘乐网                 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审批的项目);利用互联 大晟文化
 16 络科技有限        1,000    网经营游戏产品(含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网络 持股
    公司                       文化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3 年 11 月 19 日);信 100%
                               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增值电信
                               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5 年 5 月 7 日)。

    无锡中联传                 影视策划;图文设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不含演 大晟文化
 17 动文化传播         300     出);承办展览展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持股
    有限公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0%
                               投资与资产管理;销售:金属矿石、石油和天燃气
                               净化设备、机械设备、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肥;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经济信息咨询;销售:
       四川宝龙投              农副产品、饲料、饲料添加剂、化工产品(不含危 大晟文化
 18                   5,000
       资有限公司              险化学品);自有商业房屋租赁服务。(以上经营项 持股 90%
                               目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除外,限制项目
                               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9
                                                                             主要股东
                    注册资本
序号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及持股比
                    (万元)
                                                                               例
                               文化活动组织策划;艺术造型、美术设计;影视道
                               具与服装设计;影视服装、设备、车辆、道具、器
                               材批发、销售及租赁;美术置景;影视制作技术的
                               研发,影视技术服务;舞台灯光、音箱设计;会议
                               及展览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影视文化信息咨询、大晟文化
       深圳大晟影              摄影、摄像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影视项 持股
 19                   2,000
       业有限公司              目的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广播电视节目制作、100%
                               经营、发行;制作复制、发行专题、专栏、综艺、
                               动画片;影视广告制作、代理、发行;电影、电视
                               剧本策划、创作;艺人经纪服务(营业性演出除外);
                               影视作品、节目的后期制作。
                               网络游戏相关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
                               让、技术服务;计算机编程;计算机软件设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销售;
    深圳星际互                 网页设计;网络产品的技术维护与技术咨询。(以 大晟文化
 20 娱科技有限        1,000    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 持股
    公司                       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经营 100%
                               性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业
                               务);利用互联网经营游戏产品(含网络游戏币发
                               行)。

    河北劝业场                                                               大晟文化
 21 酒店管理有       12,000    酒店管理服务;自有房屋租赁。                  持股
    限公司                                                                   83.33%
                               个人形象策划与设计;从事广告业务;模特经纪;
                               文化艺术活动策划;影视文化项目的投资(具体项
    深圳市第七                 目另行申报);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信息咨询(不 深圳悦融
 22 感影视文创         100     含人才中介、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及其他 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限制类、禁止类项目)。电视剧、电影的拍摄、制 有限公司
                               作、发行;演出经纪;出版物出版;职业技能培训;持股 70%
                               教育咨询。


    深圳市宝诚                 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以上经营 深圳悦融
 23 红土投资管        1,200    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禁止的项目除外,投资管理
                               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有限公司
    理有限公司
                                                                              持股 51%
                               网络游戏相关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技术咨询、深圳淘乐
    深圳前海青                 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编程;计算机软件设 网络科技
 24 云网络游戏        1,000    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销售;网页设计;网络产品的技术维护与技术咨询 持股
                               (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 100%

                                           10
                                                                            主要股东
                  注册资本
序号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及持股比
                  (万元)
                                                                              例
                             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利用互
                             联网经营游戏产品(含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
                             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

                             网络游戏相关产品的技术开发、销售;计算机软件 深圳淘乐
    深圳悦想网
                             的设计、技术开发、销售;网页设计;网络产品的 网络科技
 25 络技术有限      1,000    技术维护与技术咨询;网上销售游戏产品。经营互 有限公司
    公司                                                                  持股
                             联网信息服务(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100%
                             网络游戏服务、网络游戏软件开发;技术研究、开
                             发、转让、咨询、服务、推广、培训;计算机系统
                             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设计与开发;互联网游 深圳淘乐
    海南祺曜互               戏、手机游戏出版;经济信息咨询;商务信息服务;网络科技
 26 动娱乐有限     112.50    计算机网络工程、软件的开发和维护;计算机网络 有限公司
    公司                     系统集成;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计算机 持股 80%
                             产品、网络产品;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利用信息
                             网络经营游戏产品。
                             模具的设计,模具及电池壳体的销售;货物及技术 深圳市金
    深圳市同力               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晋化工有
 27 高科技有限      6,800    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模 限公司持
    公司                     具的制作;生产、加工电池壳体;普通货运。     股 100%
                          设计、制作、代理和发布各类广告业务(法律法规、
                          国务院规定需另行办理广告经营审批的,需取得许
                          可后方可经营);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限
                          制项目);为电影拍摄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
                          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影视服装、 深圳悦融
    康曦影业深                                                          投资管理
 28            1,139.7849 器材的租赁(不含金融租赁);计算机软硬件的研
    圳有限公司            发、销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 有限公司
                          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持股 36%
                          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策划创意服务(以上
                          均不含限制项目)。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电影的
                          制作、发行与放映;剧本创作;培训服务(涉及资
                          质证的凭资质证经营);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演出经纪;电影摄制;影视策
                             划;电脑动画设计;工艺美术设计;翻译服务;机 深圳大晟
    大晟时代影               械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会议服务;承办展 影业有限
 29 业(北京)      1,000    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 公司持股
    有限公司                 演出);文化咨询;企业策划、设计;摄影扩印服 100%
                             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设计、制作、代理、

                                        11
                                                                            主要股东
                  注册资本
序号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及持股比
                  (万元)
                                                                              例
                             发布广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
                             营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摄制、演出经纪
                             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
                             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
                             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海南祺曜
    澄迈麒曜互               网络游戏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互动娱乐
 30 动娱乐有限       3       技术推广、技术培训、经济信息咨询、技术转让、有限公司
    公司                     计算机系统服务;应用软件服务。              持股
                                                                            100%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不得制作时政新闻类广
                             播电视节目);设计、制作、代理及发布国内广告
                                                                           无锡中联
    无锡中联传               业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
                                                                           传动文化
    动影视文化               礼仪服务;策划创意服务;平面设计;多媒体设计;
 31                3,000                                                   传播有限
    传播有限公               电脑加工图片服务;剧本创作;摄影器材租赁。利
                                                                           公司持股
    司                       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依
                                                                           100%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设计、制作、代理及发
                                                                          无锡中联
    霍尔果斯中               布国内广告业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
                                                                          传动文化
    联传动影视               会展服务,影视策划,礼仪服务;策划创意服务;
 32                3,000                                                  传播有限
    文化传播有               平面设计;多媒体设计,电脑加工图片服务,剧本
                                                                          公司持股
    限公司                   创作,摄影器材租赁;经营演出及文化娱乐经纪业
                                                                          100%
                             务。

    经查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及第三方数据库,本财务顾问认为,信息披露
义务人已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充分披露了大晟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及关联企业的情况。

    (四)对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业务情况及财务状况的核查

    1、主营业务情况

    大晟资产成立于2006年4月28日,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股
权投资管理;受托资产管理;房地产经纪;投资兴办实业;高新技术项目投资;
商业地产与产业地产投资;激光技术投资与开发;国内贸易。(以上各项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

                                        12
方可经营)。大晟资产主要业务为股权投资管理。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及其章程的规定。

    2、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大晟资产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资产总额              2,371,505,269.67        1,854,063,695.90        757,734,210.34
负债总额              1,365,103,803.78        1,798,709,255.70        706,114,113.20
所有者权益            1,006,401,465.89           55,354,440.20          51,620,097.14
营业收入                104,243,185.61           70,581,786.20           5,259,062.87
利润总额                  1,396,034.26            5,038,815.19            916,061.27
净利润                    1,047,025.69            3,779,111.39            655,890.08
资产负债率                     57.56%                  97.01%                 93.19%
净资产收益率                    0.20%                   7.07%                  1.28%
    注:大晟资产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审计,2017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由于大晟资产下属包括上市公司在内的子公司较多,同时,截至详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签署之日,大晟资产下属重要上市公司乐通股份、大晟文化2017年年报
数据暂未公开披露,大晟资产未能提供合并报表财务数据,相应的审计工作无法
在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前完成,因此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2017年度)财务数据为未经审计数据。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下属子公司较多且重要的下属子
公司为上市主体,2017年年报相关数据暂未公开披露,导致大晟资产未能提供合
并报表财务数据,相应的审计工作无法在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前完成,符合《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第
四十条关于收购人无法按规定提供财务资料的原因。同时,信息披露义务人资产
规模较大,具备购买上市公司股份的经济实力,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规避信息披
露义务的意图。

    (五)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具备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管理能力的核查

                                         13
    经核查,本次权益变动之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已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于
证券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现代企业制度等都有相当程度的了解。本次权益变
动之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基于上述情况分析,本财务
顾问认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具备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的管理能力。

    (六)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存在不良诚信记录的核查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等网站的
核查结果,未发现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
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属
于市场失信主体。

    此外,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最近
五年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最近五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不存在刑事处罚、或者涉及
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
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
或者仲裁,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

    (七)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其他上市公司
和金融机构股份比例超过5%情况的核查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直接或间接拥有超过5%以上权益的上市公司
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公司名称 上市地点                             经营范围                  持股情况
                    (万元)
                                投资与资产管理;销售金属矿石、金属材料、
大晟时代                        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机械设备、化肥、燃
文化投资                        料油;机械设备的租赁;货物进出口,代理 周镇科持股
股份有限                                                                39.93%,大
             上海   55,946.4188 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经济信息咨询、财务
公司(股票                      咨询。影视文化项目投资管理;影视文化信 晟资产持股
代 码 :                        息咨询;文化活动策划;体育赛事项目投资、9.03%
600892)                        策划、运营;艺术培训;游戏相关产品的技

                                       14
                         注册资本
公司名称 上市地点                                    经营范围                  持股情况
                         (万元)
                                    术开发、销售;计算机软件的设计、技术开
                                    发、销售;网页设计;网络产品的技术维护
                                    与技术咨询。以上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
                                    国务院规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
                                    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影视文化项目策划、
                                    制作、发行(凭许可证经营)。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直接或间接持股超过5%以上金融机构情形如
下:


                         注册资本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经营范围                  持股情况
                         (万元)

深圳市宝
诚红土文                          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以
化产业基                          上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禁 大晟资产持
           2017/5/8       120,000 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
金合伙企                                                                   股 17.33%
业(有限合                        可经营)。
伙)

新余海潮
基建一号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及咨询(不含金融、证
投资管理                            券、期货、保险业务)、实业投资。(依法须 大晟资产持
         2017/9/13         2,530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股 79.05%
合伙企业
(有限合                            经营活动)
伙)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除上述披露的公司外,信息披露义务人
不存在于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
份5%的情形,也不存在持有其他金融机构5%以上股权的情形。

       (八)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关键管理人员的核查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关键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他国
 姓名      国籍         职务        长期居住地         身份证号码
                                                                        家或地区居住权
谢建龙     中国        董事长          中国        445281198703******          否
柯五星     中国   董事、总经理         中国        440106197511******          否
周镇科     中国         董事           中国        440527197512******          否
 冯跃      中国        财务总监        中国        430404197110******          否
                                              15
郑思焕     中国      监事       中国        440522197208******   否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说明并经核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均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
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三、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及决策的核查

       (一)对本次权益变动目的的核查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其编制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进行了陈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以及对乐通股份
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上市公司目前投资价值的合理判断,为巩固对上市公司
的管控和决策力、维护企业长期战略稳定,决定以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
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增持乐通股份。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明确、理由
充分,未有与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相违背。

       (二)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持的计划的核查

    经核查,根据大晟资产2017年11月14日召开的股东会决议,信息披露义务人
计划自2017年11月16日起未来12个月内,根据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以自
有及自筹资金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
议转让等)增持乐通股份,合计增持股份比例不低于乐通股份总股本的8%,不
超过乐通股份总股本的13%。

   (三)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的核查

    本次权益变动已经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7年11月14日召开的股东会审议批
准。

    经查阅大晟资产股东会决议,本财务顾问认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了本
次权益变动所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程序。




                                       16
四、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动方式的核查

   (一)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的核查

    经核查,乐通股份总股本为200,000,000股,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
人直接持有上市公司36,000,068股,占乐通股份总股本的18.00%,为乐通股份控
股股东。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方式为:
2018年1月29日至2018年1月3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
式增持乐通股份9,999,978股份,占乐通股份总股本的5.00%。本次权益变动完成
后,大晟资产直接持有乐通股份46,000,046股,占乐通股份总股本的23.00%,仍
为乐通股份控股股东。

       (二)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的核查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二级市场增持
的股份均为流通A股,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综上所述,本财务顾问认为,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对信息披露义务资金来源的核查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说明并经核查,用于支付本次增持款项的全部资
金来源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合法自有或自筹资金,不存在收购资金直接或间接来
源于乐通股份或者其关联方的情况,不存在通过与乐通股份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
他交易取得收购资金的情况。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用于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合
法。


六、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后续计划的核查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上市公司的后续计划
如下:

                                    17
   (一)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调整计划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对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调整的具体计划。但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
业务作出适当、合理及必要调整的可能,届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执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上市公司资产重组计划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进
行调整或采取其他类似的重大决策的具体计划。但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作出与上
市公司或其子公司有关的适当、合理及必要重组的可能,届时,信息披露义务人
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执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计划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进行更换的具体计划,但不排除未来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进行调整的可能,若以后拟进行相关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依法执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乐通股份章程提出修改的
具体计划。但不排除未来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需要进行修改的可能,若以后拟进
行相关修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本着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修改公司章程,依法执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组织结构调整计划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组织结构进行调
整的具体计划。但不排除未来对上市公司现有组织结构作出适当、合理及必要调
整的可能,若以后拟进行上述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18
要求,依法执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调整计划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员工聘用计划进
行调整的具体计划。但不排除未来对上市公司现用员工聘用作出适当、合理及必
要调整的可能,若以后拟进行上述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依法执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调
整或者作出其他重大安排的具体计划。若以后拟进行上述分红政策调整,信息披
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执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八)其它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本次收购完成后单方面提
出对乐通股份现有业务和组织结构做出重大调整的具体计划。但不排除未来对乐
通股份相关业务和组织结构作出适当、合理及必要的调整的可能,以提高乐通股
份运行效率和效益。若以后拟进行上述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依法执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后续计划书面说明文件,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
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对上市公司的后续计划符合《公司法》及证监会关于上
市公司规范治理的相关要求,具有可行性,不会对上市公司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
响。


七、对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影响的核查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大晟资产持有乐通股份46,000,046的
股份;仍为乐通股份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对乐通股份的影响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19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
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做到与控股股东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
业务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具有独立的供应、生产和销售系统。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保持资产独立、人员独立、财务独立、
业务独立和机构独立,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影响乐通股份的独立性。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深圳市大晟云视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大晟文化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在经营范围中存在“设计、制作、代理及发布国内
广告业务”,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的经营范围存在重合。但深圳市大
晟云视传媒科技有限公司及大晟文化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并没有开展实际广告
业务,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在业务上不存在实质性的同业竞争。本次
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产生同业竞争或者潜在的同
业竞争。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出具了《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避免与珠海市
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

   1、大晟资产及大晟资产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目前不存在从事与乐通股份
及其子公司构成实质性竞争业务的情形;

   2、大晟资产及大晟资产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不存在从事与乐通
股份及其子公司构成实质性竞争业务的情形;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乐通股份期间,对于大晟资产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
企业,大晟资产将通过派出机构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总经理等)以大晟
资产在该等企业中的控制地位,保证该等企业比照前款规定履行与本承诺人相同
的不竞争义务;

    4、如大晟资产违反上述承诺,乐通股份及其子公司、乐通股份及其子公司
的其他股东有权根据本承诺函依法申请强制大晟资产履行上述承诺,并赔偿乐通
股份及其子公司、乐通股份及其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同时大
晟资产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的利益归乐通股份所有。
                                   20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与
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本次权益变动后,为避免未来可能新增的同业竞
争,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出具了《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避免与珠海市
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如上述承诺得到切实履行,将有利
于避免上市公司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和乐通股份存在偶发性关联交易的情况,
具体情况如下:

    1、向上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2017年5月8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日,上市公司与大晟资产签署《财务资助协
议书》,由大晟资产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财
务资助期限为 6 个月,自公司实际收到资金之日起算。借款利息按照占用时间
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结算。该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满足其业务发
展需要,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财务资助的期限及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

    2、为上市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担保责任

    乐通股份于 2015 年 3 月 19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15 年 4
月 24 日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上市公司董事会同意上市公司为全资子公
司湖州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申
请授信额度人民币 15,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五年。乐通股份于
2017 年 3 月 24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
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上市公司董事会同意上市公司向珠海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 17,000 万元;同意珠海乐
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人民币 9,000 万元。

    因银行信贷政策调整,2017年5月9日大晟资产被增加作为保证人为上市公司、

                                  21
湖州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珠海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珠海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主要信息如
下:

序号    保证人     债务人                       担保期限             担保金额(元)
1       大晟资产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5.9-2022.5.9     210,000,000.00
2       大晟资产   珠海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17.5.9-2022.5.9     135,000,000.00
3       大晟资产   湖州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17.5.9-2019.1.16     75,685,350.00

       大晟资产与乐通股份的关联交易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乐通股份已于2017年5月10日、2017年5月11日分别披露的《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
务资助的关联交易公告》及《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

       为规范关联交易行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出具书面承诺如下:

       1、大晟资产将采取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
制的其他企业与乐通股份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

       2、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按照“等价有偿、平等互利”的原则,依法
签订关联交易合同,参照市场同行的标准,公允确定关联交易的价格,并严格按
照乐通股份的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批准关联交易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

       3、大晟资产及大晟资产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乐
通股份及其子公司及相关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4、大晟资产及大晟资产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不通过向乐通股份及其
子公司借款或由乐通股份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代偿债务、代垫款项等各种名目
侵占乐通股份及其子公司的资金;

       5、不利用控制地位及影响谋求与乐通股份及其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
予大晟资产及大晟资产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
用控制地位及影响谋求与乐通股份及其子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6、大晟资产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乐通股份及其子公司造成的直接、
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22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如实披露其与上市公司之间的
关联交易且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了《深圳市大晟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关于规范与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上述承诺
得到切实履行,将有利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之间可能发
生的关联交易,保障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对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的核查

   经核查,并经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声明,在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前24个月内,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重大交易情况如下: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1、向上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2017年5月8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日,上市公司与大晟资产签署《财务资助协
议书》,由大晟资产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财
务资助期限为 6 个月,自公司实际收到资金之日起算。借款利息按照占用时间
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结算。该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满足其业务发
展需要,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财务资助的期限及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

    2、为上市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担保责任

    乐通股份于 2015 年 3 月 19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15 年 4
月 24 日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上市公司董事会同意上市公司为全资子公
司湖州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申
请授信额度人民币 15,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五年。乐通股份于
2017 年 3 月 24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
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上市公司董事会同意上市公司向珠海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 17,000 万元;同意珠海乐
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人民币 9,000 万元。
                                  23
       因银行信贷政策调整,2017年5月9日大晟资产被增加作为保证人为上市公司、
湖州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珠海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珠海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主要信息如
下:

序号    保证人     债务人                       担保期限             担保金额(元)
1       大晟资产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5.9-2022.5.9     210,000,000.00
2       大晟资产   珠海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17.5.9-2022.5.9     135,000,000.00
3       大晟资产   湖州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17.5.9-2019.1.16     75,685,350.00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说明并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除上
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
前24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与乐通股份及其子公司进行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的
资产交易或者高于乐通股份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
(前述交易按累计金额计算)。

     (二)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交易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说明并经核查,在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前24个月
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未发生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安排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说明并经核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其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更换的具体计划,亦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乐通股份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其他任何类似安排的情形。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
排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说明并经核查,在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前24个月
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乐通股份有重大影
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的情形。




                                       24
九、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的
核查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相关说明并经核查,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六个月内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交易情况
  公司名称
                                                         成交数量       成交均价
               交易日期   交易方式        买卖方向
                                                         (股)         (元/股)

             2017.11.16   集中竞价          买入              657,700        15.24

             2017.11.17   集中竞价          买入              605,600        15.17

             2017.11.20   集中竞价          买入              643,291        15.70

             2017.11.22   集中竞价          买入          1,255,284          16.13

             2017.12.13   集中竞价          买入              346,800        15.38

             2017.12.14   集中竞价          买入          1,134,991          15.42

             2017.12.18   集中竞价          买入              749,240        15.70

             2017.12.19   集中竞价          买入              686,100        15.78
  大晟资产

             2017.12.26   集中竞价          买入              208,800        15.45

             2017.12.27   集中竞价          买入              292,300        15.54

             2017.12.28   集中竞价          买入              680,203        15.69

             2017.12.29   集中竞价          买入              473,070        15.70

             2018.01.04   集中竞价          买入              206,289        15.79

             2018.01.08   集中竞价          买入              554,500        16.29

             2018.01.11   大宗交易          买入          1,400,000          16.50

             2018.01.22   集中竞价          买入              105,900        16.07


                                     25
              2018.01.29   大宗交易        买入    3,500,000      16.00

              2018.01.29   集中竞价        买入    1,146,079      16.05

              2018.01.30   大宗交易        买入    1,500,000      16.00

              2018.01.30   集中竞价        买入    2,397,499      16.35

              2018.01.31   集中竞价        买入    1,456,400      16.67


    除上述情况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以其他方式买卖乐通股份股票的情
形。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
在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乐通股份股票的行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相关说明并经核查,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六个月内,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通过证券交
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综上所述,本财务顾问认为,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
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在本次权益变动前
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变动情况。


十、对是否存在其他重大事项的核查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除详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为避免对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
的其他信息,不存在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应披露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十一、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
情形及是否能够按照《收购办法》第五十条提供文件的核查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说明并经核查,未发现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
有不良诚信记录,本财务顾问认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
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并能够按照《收购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
相关文件。
                                      26
十二、财务顾问结论意见

   综上,本财务顾问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
勉尽责的精神,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情况和资料进行审慎核查和验证后认为,本次权
益变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
和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7
(本页无正文,为《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详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徐海平             崔菁晶




财务顾问协办人:


                      张庆瑶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黄扬录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