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通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3-28
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2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
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8 年 3 月 23 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18 年 3 月 26 日下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 7 名,
实到董事 7 名,参与表决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7,142 万元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7,142 万元,并由公司提供位于珠海市金鼎官塘乐通工业园内建筑面积合计为
2
13,199.69m 的房产抵押,全资子公司珠海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
司湖州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全资子公司珠海乐通新材料
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应收账款质押;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公
司实际控制人周镇科先生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
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具
体担保期限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
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
抵押、融资等)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周宇斌、黄捷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公告》详见公司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
《 证券 时 报》、《 中国 证 券报》、《上 海 证券 报 》 及 信 息披 露 网站 巨 潮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