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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英农业:关于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2017-09-20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17-066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增资概况
    1、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富
嘉股份(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嘉股份”)双方协商一致同
意向公司控股子公司烟台华英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华
英租赁公司”)增资6076万美元,其中公司出资4557万美元,富嘉股
份出资1519万美元。增资后的烟台华英租赁公司注册资本由5000万美
元增加至11076万美元。
    2、2017年9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
进行增资的议案》。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重大经营
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本次拟对外投资事项属董事会审批
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拟进行的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增资扩股后烟台华英租赁公司股份结构将变为:公司货币出资
8307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75%;富嘉股份货币出资2769万美元,占

                                1
注册资本的25%。
    2、烟台华英融资租赁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烟台华英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5000 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汪开江
    公司住所: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封路 3 号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
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相关担保;商品经济信
息咨询;与以上经营范围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股权投资,股权投资
管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
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增资标的公司可行性、必要性说明
    烟台华英租赁公司自成立以来,经过其业务部门的积极拓展,现
已累积了丰富的优质项目资源。但因注册资本在同行业中属于偏下水
平,银行授信及其他渠道融资等方面受到公司注册资本的限制。且增
资后,烟台华英租赁公司能充分享受《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
于全区促进金融业发展若干扶持政策》(烟开【2016】34 号)文件规
定的相关扶持政策。因此,为了促进项目尽快落地,提高烟台华英融
资租赁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有必要对其增加投资。
    四、此次拟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对烟台华英租赁公司进行增资主要目的是遵循公司战略发
展规划,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对烟台华英租赁
公司进行增资有利于其业务的拓展,能使其更好地抓住行业发展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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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遇,为其本身的长远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
况产生影响。
    五、其他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相关部门办
理工商信息变更等事宜。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持续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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