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英农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7-09-20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17-068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19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 政 部 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 发 布 了 《 关 于 印 发 修 订 的 通 知 》 ( 财 会
〔2017〕15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该
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
— 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
则第16 号——政府补助》。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
15 号)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
会 [2017]15 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
益”项目列报,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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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
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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