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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英农业: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虎平)2019-04-17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朱虎平)


    作为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人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
司董事行为指引》、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谨慎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
事的权力,积极出席公司2018年度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
观发表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
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8年度履
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8年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18年度,公司共召开十四次董事会和七次股东大会。本人共参
加了十四次董事会(现场出席八次,通讯表决六次)和七次股东大会。
本人对2018年度召开的历次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仔细地审阅,并
通过现场参加会议、咨询、电话沟通等方式尽量多了解所审议议案的
有关资料。在会议期间,认真地听取其他董事的观点,积极提出自己
的意见并参与讨论,对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和表决。2018年本人对董事
会召开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8年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本人恪尽职守、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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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勉尽责,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主动了解有关情况。基于独立的立
场及判断,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与另外
两位独立董事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如下:
    1、在 2018 年 1 月 22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
本人对关于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认真审核并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2、在 2018 年 2 月 14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
本人对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调整事
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在2018年2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对关于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4、在2018年4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对关于公司终止发起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关于公司拟为全
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关于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都进行了
认真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在2018年4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对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担保情况及关于公
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续聘
2018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都认真审核并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且对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
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6、在2018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对关于对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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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的独立意见。
    7、在 2018 年 7 月 18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上,对关于公司拟为合同养殖户提供担保、关于公司拟为淮滨华英提
供担保、关于公司拟为华樱生物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在2018年9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对关于公司高管拟变更增持计划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9、在2018年10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对关于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10、在 2018 年 10 月 31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上,对关于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河南华冉食品有限公司提供担
保、关于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河南省华旭食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在 2018 年 11 月 8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上,对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的检查
    公司能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2018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及时、完整。
     2、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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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
料进行认真审核,如有疑问主动向相关人员问询、了解具体情况,并
运用专业知识,获取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所需要的资料。
    3、充分发挥工作中的独立性。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亲自参加公司的
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
用财务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对相关事项上发表了独立意
见,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其他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未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
    (二)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三)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
委员及审计委员会主任,2019年度我将继续全心全意为公司及全体股
东服务,积极参加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
务,通过现场和电话交流,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
管理层的沟通,积极为公司的发展壮大献言献策,维护好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本人在2018年度履职期内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谢谢!




                                         独立董事:朱虎平
                                      二○一九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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