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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理工环科: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8-22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环科       公告编号:2018-069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于 2018 年 8 月 10 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
会议于 2018 年 8 月 21 日上午在宁波市北仑保税南区曹娥江路 22 号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其
中:独立董事马中先生、董事陈超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方洁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
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
规则》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 年半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
证券报》。


    二、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和湖南碧蓝环保科技
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授信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有效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一年内。并授
权各公司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公司及子公司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等法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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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
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陈超先生(陈超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任期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四、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 年半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公司财务部核算及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7,528,873.51 元,母公司净利润为 211,013,803.26 元,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 21,101,380.33 元后,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189,912,422.93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378,893,278.58 元,减去 2017 年度已分配利润
117,803,071.50 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451,002,630.01 元。
    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红利 2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关于分配方案披露日与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差异的情况说明:
    1、分配方案披露日总股本为 398,034,348 股。
    2、公司履行交易对方重大资产重组承诺,回购注销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有
限公司 2017 年度未达成业绩承诺相应补偿股份 1,372,143 股,该部分股份不拥有
表决权且不享有股利分配的权利。
    3、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 17,193,858 股,
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4、分配方案披露日后至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通过回购专户
进行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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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合法合规。具体内容详见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 2018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的独
立意见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18 年 9 月 7 日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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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增补委员简历


    陈超先生:1980 年 2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注册
会计师。历任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联席总监、中民嘉业投资有限公司
风控总监。现任公司董事、中民嘉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上置集团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亿达中国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陈超先生担任副总裁的中民嘉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嘉旨投资(上海)有
限公司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天一世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0%的股权;陈超先生
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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