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现行公司债券 政策和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的资格和要求。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合理可行,有利于拓宽公司 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负债结构,降低资金成本,符合公司发展需求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 宜,有助于提高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工作效率。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涂振连、赵阿平、单少芳 2017 年 3 月 7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