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百特: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2017-04-12
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雅百特 公告编号:2017-027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17
年4月7日、4月10日和4月11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17年4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71088号)。因公司涉嫌信
息披露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
司立案调查。公司目前正在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
2、近期,有媒体称 “在公司被立案调查之前,为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股权质
押服务的金元证券就已经在撤”。公司董事会在获悉报道后,针对报道事项进行
了调查、核实,现就相关情况澄清说明如下:
(1)拉萨瑞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萨瑞鸿”)于2016年5月解
除了质押给金元证券的13,860万股,偿还了该笔质押对应的融资,同时再质押了
8,960万股给金元证券,获取了与前述还款金额相同的融资;于2016年12月解除
了质押给金元证券的4,570万股,尚有4,390万股质押至今未解除,再质押了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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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股给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公司控股股东拉萨瑞鸿的质押情况,公司均
依法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拉萨瑞鸿的质押安排系综合考量公司股价变化、质押股数、融资成本
等因素后作出的决定。
(3) 公司对传闻相关当事人编造谣言、散布传闻、误导客户及投资者行为表
示强烈谴责,同时公司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除上述信息外,近期公共传媒没有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
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经自查和问询,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
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
形。
6、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
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
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
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
《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
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在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严格按照监管要
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每月至
2
少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2、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公司2016年度审计工作正在进行,截止目前公司未公开的2016年度业绩
信息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
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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