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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普利特: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2017-09-09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17-046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8 日收到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文先生拟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增持主体
       周文先生及其拟设立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周文控制的普利特事业合伙人平台公司
等)。

       二、增持方式
       由增持主体直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竞价
交易和大宗交易)或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设立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或信托计划等方式购买本公司股票。

       三、增持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公司内外部环境的综合分析,对企业战略及发展前景充满信心,
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提升投资者信心、稳定公司股价、维护中小投资者利
益。
       2、增持股份种类: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A 股。
       3、增持实施期限:本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即 2017 年 9 月 11 日至 2018 年 3 月 9
日)。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等情形、出现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
日以上的,增持期限将相应往后顺延。
       4、增持股份的价格:未设定价格区间,增持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
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5、增持金额:拟增持金额不低于 2 亿元不超过 4 亿元。
    6、资金来源:个人合法自有及自筹资金。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参与本次增持的周文先生承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制度的规定,
在增持股份期间及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及短
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本公司股票。
    3、截至本公告日,周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38,85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43%,
本次增持股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9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