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利特: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募集资金数量的公告2017-10-31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17-052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发行对象
及募集资金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
票事项已于 2017 年 7 月 19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复。
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际情况,依据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为顺利推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公
司董事会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募集资金总额进行调整,具
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数量及发行对象
(一)发行数量
1、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15,724,606 股。如本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
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
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70%,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在
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发行数量上限、确定最终发行数
量。
2、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849,978 股。如本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
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
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70%,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在上
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发行数量上限、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二)发行对象
1、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国禹资管、丁劲松和池驰共 3 名特定投资者。本
次非公开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股票。
根据发行对象与公司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
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本次发行价格计算,发行对象的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数量(股) 认购金额(万元) 认购比例(%)
1 国禹资管 12,749,681 30,000 81.08%
2 丁劲松 2,124,946 5,000 13.51%
3 池驰 849,978 2,000 5.41%
合 计 15,724,606 37,000.00 100%
注:按本次发行方案的发行上限计算,发行对象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发行对象认购
金额除以发行价格的数字调整(即尾数直接忽略)
2、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池驰 1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对象池驰以现金方式
认购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根据发行对象与公司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
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本次发行价格计算,发行对象的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数量(股) 认购金额(万元) 认购比例(%)
1 池驰 849,978 2,000 100%
合 计 849,978 2,000.00 100%
注:按本次发行方案的发行上限计算,发行对象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发行对象认购
金额除以发行价格的数字调整(即尾数直接忽略)
二、募集资金数量
(一)调整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37,000.0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
的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内容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号
1 高性能环保型塑料复合材料生产项目 49,384.08 37,000.00
合 计 49,384.08 37,000.00
(二)调整后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2,000.0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
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内容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号
1 高性能环保型塑料复合材料生产项目 49,384.08 2,000.00
合 计 49,384.08 2,000.00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