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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普利特: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2017-11-17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17-053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9 日披露
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2017 年 10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
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7 年 11 月 15 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文先生的通知,于 2017 年
9 月 27 日至 2017 年 11 月 8 日直接及通过其控制的上海翼鹏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增持公
司股份 3,583,46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3%。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情况

   增持日期        增持股数(股) 增持金额(元) 成交均价(元/股)          增持比例

2017年9月27日        1,334,961      36,916,068.18          27.653            0.49%

2017年9月28日         756,700       21,067,725.06          27.842            0.28%

2017年11月7日         695,200       18,698,794.40          26.897            0.26%

2017年11月8日         796,600       21,464,827.80          26.933            0.30%

     合计            3,583,461      98,147,415.44          27.389            1.33%

    本次增持前,周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38,85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1.43% ;本次增持后,周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42,435,46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2.75%。

    二、后续增持计划
    根据本次增持计划,周文先生将在增持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参与本次增持的周文先生承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制度的规定,
在增持股份期间及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及短
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本公司股票。
    3、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
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