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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普利特: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会后事项的说明2017-11-18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17-054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会后事项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普利特”)2016 年度非
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于 2017 年 1 月 1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于 2017 年 1 月 23 日完成封卷工作,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公司 2017 年一季度业绩下滑相关的会后事项文件,于 2017
年 7 月 11 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公司利润分配调整发行股数的会后事项文件,于 2017
年 10 月 19 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公司 2017 年半年度业绩下滑相关的会后事项文件。

    根据《关于加强对通过发审会的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的通知》(证监发
行字[2002]15 号)、《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 5 号(新修订)——关于已通过发
审会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及封卷工作的操作规程》和《关于再融资公司会后
事项相关要求的通知》(发行监管函[2008]257 号)的有关规定,公司现就 2017 年第
三季度业绩下滑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经营业绩下滑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经营业绩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 1-9 月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240,213.52          212,029.15    28,184.37            13.29%
营业成本                193,274.43          155,857.20    37,417.23            24.01%
营业毛利                 46,939.09           56,171.95    -9,232.86           -16.44%
税金及附加                 961.24                963.69       -2.45            -0.25%
销售费用                  8,487.43            8,212.70      274.73              3.35%
管理费用                 20,209.99           16,231.64     3,978.35            24.51%

                                             1
财务费用                3,108.38             4,229.32       -1,120.94           -26.50%
营业利润               17,529.11            25,458.62       -7,929.51           -31.15%
利润总额               19,133.71            27,185.99       -8,052.28           -29.62%
净利润                 15,950.85            22,670.26       -6,719.41           -29.6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5,950.85            22,670.26       -6,719.41           -29.64%
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11,780.03            21,208.99       -9,428.96           -44.46%
净利润
         项目         2017.9.30            2016.9.30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总资产                365,877.83           300,494.01       65,383.82           21.7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223,269.46           205,246.87       18,022.59               8.78%
权益

    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2017 年 1-9 月,公司营业收入为 240,213.52 万元,
同比增长 13.2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5,950.85 万元,同比下降 29.6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1,780.03 万元,同比下降
44.46%。

    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下滑主要系营业毛利下降、管
理费用上升导致营业利润下降所致;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下
滑主要系营业利润下降及政府补助等非经常性损益增加所致。具体分析如下。

    (二)公司 2017 年 1-9 月经营业绩下滑相关分析

    1、2016 年第三季度与 2017 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动情况

    2016 年 1-9 月和 2017 年 1-9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212,029.15 万元和
240,213.52 万元。按照产品分部的营业收入构成如下表所示: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 1-9 月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改性聚烯烃类           119,291.03               49.66      106,365.57            50.17
   改性聚苯乙烯类           32,053.29               13.34       25,791.60            12.16
   改性工程塑料类           82,686.66               34.42       73,700.12            34.76
         其他类              6,182.54                2.57        6,171.86             2.91
           总计            240,213.52              100.00      212,029.15           100.00

                                             2
    2017 年 1-9 月,公司营业收入总额较上年同期增长 13.29%,按产品分部的营业收
入构成较上年同期变化较小,公司主营业务经营稳定。2016 年第三季度与 2017 年第三
季度,公司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kg

                               产品销售平均售价(2017     产品销售平均售价(2016
        主要产品                                                                    变动比例
                                     年 1-9 月)                年 1-9 月)
      改性聚烯烃类                     11.23                      11.63               -3.44%
     改性聚苯乙烯类                     16.8                      17.14               -1.98%
     改性工程塑料类                     20.6                      21.19               -2.78%
       其他产成品                      15.46                      12.48              23.88%


    综上,公司 2017 年 1-9 月销售总额呈现增长态势,销售价格基本无变化,表明公
司经营状况良好。

    2、2016 年第三季度与 2017 年第三季度营业成本构成及变动情况

    2017 年 1-9 月,公司营业成本为 193,274.43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幅 24.01%,主要
系原材料价格上升所致。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 1-9 月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营业成本            193,274.43          155,857.20           37,417.23          24.01%


    公司营业成本主要由原材料构成,改性塑料原材料成本占营业成本比重一般在 70%
左右,故其价格的变动直接影响着公司的营业成本和毛利率。2017 年 1-9 月,与上年同
期相比,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呈显著增长态势,导致公司当期营业成本发生一定变
动。2016 年第三季度与 2017 年第三季度,公司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kg
                                 原材料采购平均价格        原材料采购平均价格
       主要原材料                                                                   变动比例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 1-9 月)
            ABS                        14.39                      10.21              40.94%
            PP                          8.14                       7.23              12.59%
            PC                         19.22                      14.92              28.82%
            尼龙                       16.58                      11.51              44.05%
        LCP 原料                       16.55                      17.78               -6.92%

                                               3
    公司改性塑料业务的主要原材料为 ABS、PP、PC、尼龙、LCP 原料等,上述材料
的采购价格与国际原油价格有较高相关性。受国际政治与经济因素影响,国际原油价格
近年呈宽幅振荡走势,公司原材料价格在油价影响下处于相应的波动态势。2017 年 1-9
月,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较上年同期均呈现显著增长态势,这直接导致公司 2017
年 1-9 月的营业成本增幅较大。

    3、2016 年第三季度与 2017 年第三季度毛利及毛利率情况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 1-9 月
        项目                 毛利              毛利率          毛利            毛利率
                           (万元)            (%)         (万元)          (%)
    改性聚烯烃类           24,556.67             20.59       24,614.14             23.14
   改性聚苯乙烯类           6,199.04             19.34         9,807.76            38.03
   改性工程塑料类          13,620.79             16.47        20,113.60            27.29
       其他类               2,562.60             41.45         1,636.46            26.51
        总计               46,939.09             19.54       56,171.95             26.49

    2016 年 1-9 月和 2017 年 1-9 月,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26.49%和 19.54%。2017
年 1-9 月,公司改性聚烯烃类、改性聚苯乙烯类及改性工程塑料类产品的毛利率较上年
同期均呈现显著下降态势,这主要系原材料采购价格普遍上涨所致。

    公司改性塑料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除受国际原油价格波动影响外,还受到下游客户
需求、国内其他厂商生产情况等因素的影响,而原材料成本变化传导到下游产品价格有
一定滞后性,即无法及时通过调整公司产品售价而弥补成本上升的影响,因此导致公司
2017 年 1-9 月的综合毛利率水平较上年同期明显下降。

    4、2016 年第三季度与 2017 年第三季度管理费用情况

    2016 年 1-9 月和 2017 年 1-9 月,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 16,231.64 万元和 20,209.99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66%和 8.41%,占比呈上升趋势。

    2017 年 1-9 月,公司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3,978.35 万元,增幅 24.51%,主要
系公司增加研发投入 3,404.54 万元所致。

    5、2016 年第三季度与 2017 年第三季度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 1-9 月    变动比例

                                           4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3.05                 -2.19           -11.53
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
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           4,990.33              1,747.49           1.86
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58                -17.93           -0.58
减:所得税影响额                                       834.98                266.10           2.14
                   合计                              4,170.82              1,461.27           1.85


     如上表所示,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非经常性损益较 2016 年第三季度增长 1.85 倍,
 主要系政府补助较去年同期增加 3,242.84 万元,增长 1.86 倍所致。其中,2017 年 1-9
 月主要政府补助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7 年 1-9 月
                    项目
                                                    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其他变动
收到 2016 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扶持
                                                                       -               3,256.50
奖励收入
铜梁工业园区,兑现 2016 年的财税扶持资金(根
                                                                  561.17                  -
据项目协议:三免两减半)
嘉兴科技城管理委员会一期竣工奖励款                                450.00                  -
嘉兴科技城管理委员会企业年纳税达到 1500 万奖
                                                                  300.00                  -
励款

     6、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经营业绩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

     公司主营业务为先进高分子材料和高性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和
 服务,业务主要聚焦于汽车材料领域。公司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为金发科技、银禧
 科技、国恩股份等,其中银禧科技和国恩股份均于 2017 年一季度新增纳入合并范围的
 子公司,对其主要经营数据有较大影响,故不具有可比性。

     2017 年第三季度,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主要经营数据同比变动的对比情况
 如下:

                                                                     归属于上市公司
                                                     归属于上市
                                                                     股东的扣除非经
 证券简称          项目              营业收入        公司股东的                               毛利率
                                                                     常性损益的净利
                                                       净利润
                                                                           润
  金发科技     2017 年 1-9 月    1,658,623.18         45,781.35            25,219.28          13.55%


                                                5
              比上年同期增减       33.00%        -25.76%     -52.59%     -24.22%
               2017 年 1-9 月   240,213.52       15,950.85   11,780.03   19.54%
 普利特
              比上年同期增减       13.29%        -29.64%     -44.46%     -26.24%

    从上表可见,由于行业整体的采购成本的增加,2017 年 1-9 月金发科技的毛利率及
净利润均明显下降,主要同行业上市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变动趋势与公
司基本一致。

    7、结论

    综合上述财务分析,2017 年 1-9 月,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13.29%,公司
主营业务经营呈稳健增长态势,但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了一定影
响,加之公司加大了研发投入,致使 2017 年 1-9 月公司净利润指标有所下滑。此外,
鉴于公司 2017 年 1-9 月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的政府补助较去年同期增幅较大,导致公司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指标较去年同期减少 44.46%,大于净
利润指标的变动幅度。

     二、2017 年第三季度业绩下滑的相关影响因素在发审会前是否可以合理预计,发
审会前是否已经充分提示风险

    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18 日通过了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在发审会之前,公司 2016
年经营状况正常,尚未完成 2016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公司无法对 2017 年第三季度经营
业绩进行预计。

    公司已在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中对宏观及行业形势风险、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
险等因素进行了相关风险提示: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之“第五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
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之“六、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中公开披露:

    “(一)宏观及行业形势风险

    公司营业收入的 80%以上来自于汽车行业,汽车用改性塑料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会受
到国家经济景气度和汽车生产、消费量变化的影响,与经济周期呈现一定的关联性。如
果我国经济下行的压力增大导致行业产生较大波动、或受其他系统性风险影响,未来汽
车产业市场再次发生行业性波动,将间接影响汽车用改性塑料的需求,由此可能影响公
                                             6
司盈利水平。

    (二)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汽车用改性塑料,主要原材料是各类合成树脂。由于合成树脂的采
购价格与国际原油价格有较高相关性,因此公司原材料价格在油价宽幅振荡走势下处于
相应的波动态势。然而公司下游汽车行业为完全竞争市场,原材料价格波动导致产品成
本上升的风险将无法及时通过产品提价而转嫁到下游客户。如果各类合成树脂的价格出
现波动,将直接影响公司的原材料成本和毛利率水平。”

     三、发审会后经营业绩变动的影响因素,或其他重大不利变化,是否对公司当年
及以后年度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所处行业为新材料行业中的化工新材料子行业,属国家重点发展的新材料技术
领域。公司汽车改性材料与特种工程材料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和良好的发展前
景。在汽车材料应用领域,公司通过二十多年的发展积累,已经确定在中国汽车改性材
料市场的领先地位;在非汽车材料领域,公司已形成液晶高分子材料(TLCP)、碳纤维
增强工程材料、特种工程复合材料等高端材料的技术与产品储备。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 1-9 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202,576.68 万元、
278,742.42 万元、315,792.01 万元和 240,213.52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
为 19,604.50 万元、26,039.43 万元、27,794.21 万元和 15,950.85 万元,均为改性材料销
售收入和利润,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良好,经营情况正常。

    公司业绩一方面受汽车行业增长及其自身业务增长等因素影响,另一方面也受国际
原油价格和原材料价格影响。2017 年第三季度,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较去年同期大幅上
涨,该因素是 2017 年第三季度公司净利润下滑的主要原因。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各项业务发展态势良好、正在有序推进中,虽然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业绩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但是 2017 年二季度以来,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
已有所回落,中国汽车产销量回归稳定增长,另外,针对原材料价格上涨,公司加强了
对原材料市场价格走势的分析、预判,针对销售市场需求适当进行中远期预报,在价格
波动谷底段择机采购,建立适度原材料库存,并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决定开展套期保值
业务,利用套期保值工具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减缓对毛利率波动影响,从而将原

                                        7
油价格对公司业绩的影响降到最低。故基于目前情况预计上述因素不会对公司当年及以
后年度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经营业绩变动情况,或者其他重大不利变化,是否对本次募投项目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

    公司 2017 年 1-9 月业绩下滑主要系原材料价格上升带来的毛利率下降所致。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2,000.0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
净额将全部用于嘉兴工厂二期的“年产十五万吨汽车用高性能环保型塑料复合材料生产
项目”。

    (一)2017 年第三季度原材料价格上升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影响

    由于 2017 年第三季度公司原材料价格较 2016 年同期大幅增长,上述因素对公司毛
利率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但 2017 年二季度以来,公司原材料价格已有所回落,同时,
针对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公司采取了加强了对原材料市场价格走势的分析、预判,针对
销售市场需求适当进行中远期预报,在价格波动谷底段择机采购,建立适度原材料库存
等一系列措施用于减缓对毛利率波动影响,将原油价格对公司业绩的影响降到最低。

    另一方面,公司在预计本次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和效益测算时,充分考虑了未来市场
竞争、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人工、制造费用等因素的影响,谨慎的预测了未来项目
达产后的毛利率,本次募投项目全部达产后预测的毛利率为 17.70%,远低于公司 2016
年及 2017 年第三季度毛利率。故 2017 年第三季度原材料价格上升不会对本次募投项目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本次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与此同时,2014 年-2016 年及 2017 年第三季度,公司生产能力已基本处于饱和状
态,在每年生产高峰期,公司均存在因生产能力不足而放弃部分订单的情形,影响了公
司的盈利能力和客户关系维护。因此,为进一步巩固市场份额及实现技术成果转化,公
司急需扩大生产规模,本次高性能环保型塑料复合材料生产项目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
生产,提高公司经营业绩。

    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将大幅提高公司生产智能化水平、降低生产成本,解决制约
公司发展的产能瓶颈问题,提升公司的毛利率和盈利能力。借助本次募集资金,公司将
                                      8
进一步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建设智能工厂,提升公司新材料产能,巩固公司在汽车改性
材料领域的技术与制造领先地位。

       五、保荐机构关于公司业绩变动是否构成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质性障碍的核查意
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 2016 年度、2017 年 1-9 月财务
报告期内发生的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事项进行了补充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普利特经营情况正常,营业收入稳步增长;受原材料价格
波动影响,2017 年第三季度公司业绩有所下滑,但 2017 年二季度原材料价格已开始回
落,此外,公司针对原材料价格上涨,采取了中远期预报、择机采购、适度建立库存、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等一系列措施,故 2017 年第三季度业绩下滑不会对普利特当年及以
后年度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普利特目前生产经营、财务情况正常。相关不利因素不会对本次募投项目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

       普利特已在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中对宏观及行业形势风险、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的
风险等因素进行了相关风险提示。

       同时,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
与公司实际情况对照如下:

序号           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                       公司实际情况
        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公司本次非公开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
 1
        或重大遗漏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市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   公司不存在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
 2
        重损害且尚未消除                         重损害且尚未消除的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
 3
        尚未解除                                 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
        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
                                                 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
 4      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
                                                 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的情况
        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   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
 5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   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9
      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注册会计师出具了
 6    报告。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或者本次发
      行涉及重大重组的除外
      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公司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
 7
      其他情形                                 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基本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与《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禁止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的对照,公司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的非公开发行条件。

     保荐机构认为,上述会后事项不构成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障碍,公司继续符合非公开
发行相关法定条件。

     六、对《关于加强对通过发审会的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的通知》(证
监发行字【2002】15 号)、《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 5 号——关于已通过发审会
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及封卷工作的操作规程》规定事项的说明

     1、公司 2013 年、2014 年的财务报表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并分别出具了安永华明(2014)审字第 60623545_B01 号和安永华明(2015)审字
第 60623545_B01 号审计报告,公司 2015 年、2016 年的财务报表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1640 号和信会师报字(2017)
第 ZA14099 号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经办普利特非公开发行股票业务的主承销商出具的承诺函和律师出具的承诺函
中没有影响公司发行新股的情形出现。

     3、公司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公司财务状况正常,报表项目无异常变化。公司 2017 年 1-9 月业绩下滑情况说
明见本补充尽调报告“一、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经营业绩下滑的情况说明”,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的业绩变动不影响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

     5、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置换、股权、债务重组等公司架构变化的情形。

     6、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更。
                                         10
    7、公司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没有出现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人
员变化。

    8、公司没有发生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关联交易,且没有发生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
关联交易。

    9、经办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业务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律师未受到有关部门
的处罚,且未发生更换。

    经办本次非公开发行业务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收到的行政处罚或立案调查情况如下:

    (1)行政处罚情况

    2016 年 7 月 20 日,立信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2016】89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
立信在为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提供 2013 年财务报表审计服务过程中,未能勤勉尽
责,出具的审计报告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对立信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没收业务收入 70
万元,并处以 210 万元罚款;对涉案注册会计师姜维杰、葛勤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10
万元罚款。。

    2017 年 5 月 23 日,立信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2017】55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
立信为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与广西康华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出具康
华农业 2011 年、2012 年、2013 年和 2014 年 1 月至 4 月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在审计过
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中国证监会决定,没收立信业务收入
45 万元,并处以 45 万元罚款。对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云成、肖常和给予警告,并分别处
以 6 万元罚款。

    (2)立案调查情况

    2015 年 7 月 16 日,立信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调查通知书(深专调查通字
20151031)。该调查主要针对立信在湖北仰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武汉国药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涉嫌未勤勉尽责出具了含有虚假内容的审计报告而
进行的立案调查。该项目注册会计师为周铮文、陶奇。目前尚未最终结案。

    2016 年 1 月 26 日,立信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调查通知书(深专调查通字 2016251)。
本次调查主要针对立信在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涉嫌违反证券法
                                        11
律法规而进行的立案调查。该项目注册会计师为邹军梅、程进。目前尚未最终结案。

    立信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立案调查的情形,但执行普利特审
计业务的签字会计师唐国骏、冯晨晨、孙丞润未参与过相关项目,未受到有关部门的处
罚,上述情形不会影响本次发行。

    10、公司未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作出盈利预测。

    11、公司及董事长、总经理、主要股东没有发生重大的诉讼、仲裁和股权纠纷,也
不存在影响公司发行新股的潜在纠纷。

    12、公司没有发生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和侵害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3、公司没有发生影响公司持续发展的法律、政策、市场等方面的重大变化。

    14、公司的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的独立性没有发生变化。

    15、公司主要财产、股权没有出现限制性障碍。

    16、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要求的事项。

    17、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18、公司不存在因媒体质疑报道对本次发行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事项。

    19、公司不存在其他影响发行上市和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除上述承诺事项外,公司对以下事项进行补充说明:

    公司 2016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调整为 23.53
元/股,发行数量调整为不超过 15,724,606 股(向下取整数,含本数)。

    2017 年 10 月 30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募集资金数量的议案》,拟将本次发行的数量由
15,724,606 股降至 849,978 股,发行对象由上海国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丁劲松及池驰
共计三名投资者调整为池驰一名投资者,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 37,000 万元调整为不超
过 2,000 万元。除此之外,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自通过发审会审核日(2017 年 1 月 18 日)起至本说明出具日期间,未发生《关
于加强对通过发审会的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2]15
                                       12
号)及《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 5 号(新修订)——关于已通过发审会拟发行证券
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及封卷工作的操作规程》所述的影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对投资
者做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应予披露的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1 月 17 日




                                     13